在土地交易许可区域内购买有租户的住房时,适用的实际居住宽限期将得到扩大。
韩国国土交通部于22日表示,涵盖所有有租户住房的土地交易许可区域实际居住宽限期的房地产交易报告法实施细则修正案将于29日公布并实施。
要适用实际居住宽限期,需在今年12月31日前申请土地交易许可。卖方必须是5月12日时正在出租或设有租赁权的住房所有者。
买方则需自12日起持续保持无住房状态。标准以家庭为单位。获得许可后,需在4个月内完成住房的购买和登记。
宽限期至12日时签订的租赁合同的首次合同结束日期为止。但最迟需在2028年5月11日前入住以满足实际居住要求。
希望在出售有租户的住房时适用实际居住宽限期的卖方和买方,可于29日起向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交易许可,满足上述条件。
金允德部长表示:“此次措施旨在解决2月12日实施的实际居住宽限期措施的公平性问题”,并表示:“将弥补原措施仅适用于部分多套住房者的不足。”
他进一步指出:“在不允许投机投资的原则下实施实际居住宽限期措施”,并强调:“此次与2月12日的措施一样,限制买方为无住房者,实际居住宽限期也从公告日起最长为2年,政策保持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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