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金融院于18日宣布,将于6月26日前实施“阳光贷款债务人再起支持特别活动”。
支持对象为因未能偿还阳光贷款本金和利息而由民生金融院代为偿还的债务人,但正在利用法院个人重生、破产或信用恢复委员会债务调整的情况除外。
在此次活动期间,申请分期偿还的债务人初期的最低付款金额将从原来的10万韩元降低至5万韩元。
偿还期限也将从原来的最长10年延长至12年。民生金融院表示,此举旨在帮助暂时难以筹集大额资金的债务人制定偿还计划。
对于已经使用分期偿还但面临偿还困难的债务人,可以通过重新调整程序维持协议。如果因逾期等原因协议被取消,信用评估信息可能会重新登记,但申请重新调整后,可以调整偿还期限和偿还金额,重新制定偿还计划而不取消协议。
民生金融院院长金恩京表示:“在困难的经济环境下,弱势群体的债务负担加重。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减轻那些有偿还意愿却难以获得机会的人的负担,帮助他们尽快恢复经济活动。”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