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监会于18日上午在首尔永登浦区的金监院总部召开了金融公司和协会相关人士参加的“房地产PF手续费运营实态检查座谈会”,并分享了检查结果及改善需求。
此次检查是为了确认去年1月实施的“房地产PF手续费示范标准”的有效性,针对PF新业务量排名前17的金融公司进行了调查。
检查结果显示,大多数金融公司均按照示范标准运营PF手续费。
首先,在去年1月示范标准实施后,对新开展和到期延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的金融公司信用授予检查显示,手续费种类从制定前的最多32项减少至11项。
作为市场混乱因素被指出的新业务PF标准罚款手续费的收取额,从2024年的6400万元,自去年2月以来降至0元。到期延长手续费也从2024年的9300万元,自去年2月以来没有收取案例。
此外,所有检查对象公司的100%均已在内部规章中反映了PF手续费示范标准,服务执行计划书的编写和交付比例为88%,结果报告书的编写和交付比例为82%。与房地产PF手续费相关的内部控制标准的制定和运营比例为76%,防止不公平商业行为的体系建立比例为88%。
然而,部分金融公司也存在不足的案例。发现有些公司仍以资产管理手续费、私募债券承销确认手续费等整合前的名称收取示范标准允许的性质的手续费,或形式上编写服务执行计划书和结果报告书。PF手续费适当性验证程序及员工追求私利的防范机制等内部控制措施也存在不足的案例。
金监会表示,今后将持续检查金融公司PF手续费的运营适当性及PF风险管理体系。
金监会消费者保护总局副局长金旭培表示:“为了提高房地产PF金融的公平性、透明性和可信度,合理运营PF手续费至关重要。”他呼吁:“请通过定期的员工培训和内部控制程序的整顿,努力使示范标准真正内化。”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