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日报】韩国生物产业的心脏地带——仁川松岛,正处于巨大的风暴前夕。三星生物制剂工会在5月1日至5日进行的第一次全面罢工后,预告将在8日如谈判破裂,将进行更强力的“第二次全面罢工”。工人行使的正当权利“团结权”与企业的生存及产业责任之间的冲突,使得这一界限变得前所未有的脆弱。
生物药品委托开发生产(CDMO)产业与一般制造业截然不同。工厂的停工不仅仅是“生产延迟”。活细胞的培养和提纯过程必须24小时不间断地进行,这种“连续性”是生命的保障。
如果培养中的细胞株死亡或蛋白质变质,该工序的批量产品将全部报废。公司估计此次罢工造成的潜在损失将达到6400亿韩元。
此次事件中值得关注的是,罢工前法院作出的异常裁决。仁川地方法院民事合议21部部分采纳了公司提出的禁止争议行为的临时禁令申请,并以《劳动组合法》第38条第2款为依据。
法院强调:“为防止原料或产品的变质、腐败,相关工作在争议期间仍需正常进行。”因此,对细胞株的变质防止等核心工艺设备,限制了工会的争议行为。
当然,工人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然而,行使这些权利的方式和时机对整个社会的影响也需考虑。然而,法院的判决明确指出,当工人的集体行动权与企业的生存或核心资产保护的价值发生冲突时,某种程度上可以受到限制。换句话说,罢工权是宪法保障的权利,但不应达到破坏企业基础或威胁他人生命权(患者用药时间表)的程度,这就是“责任的边界”。
目前,工会要求每人3000万韩元的鼓励金和14%的工资上涨,已形成了强硬态度。相对而言,公司则因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保持防御态度。
然而,如果争议的目的在于“改善工作环境”,那么以威胁“工作场所”本身的方式进行的抗争将难以获得说服力。如果三星生物制剂15年来积累的成长神话因劳资之间的极端对立而崩溃,那么最终受害的将是劳资双方,甚至是国家经济。
定于8日的劳动部调解谈判不应仅仅是“金额”的对接。工会应直面法院认可的工艺特殊性和社会责任,而公司则应以积极的态度承认工人的价值,寻找“共生的共识点”。因为权利只有在责任的基础上行使时,才真正具备正当性。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