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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购物和导游工资转嫁的专门旅行社将被立即淘汰

奇秀贞 기자 2026-05-08 15:43
旅游振兴法修正案在国会全体会议通过 专门旅行社禁止行为和行政处分标准新设
来韩国的中国游客们 [图片=联合新闻]
来韩国的中国游客们 [图片=联合新闻]

强制外国团体游客购物或放任其擅自离团的专门旅行社将被立即淘汰。此次修正案将行政指导的制裁依据直接写入上位法《旅游振兴法》,彻底堵住了那些通过诉讼逃避处罚的不良旅行社的漏洞。

文化体育观光部于8日表示,专门旅行社的禁止行为和行政处分标准新设的《旅游振兴法》修正案已于7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该修正案将在公布后六个月内正式实施。

◆ 克服行政指导的局限性……法律制裁的明文化确保实效性

此次法律修正的核心在于对低价旅游行为猖獗的不良专门旅行社实施强有力的法律约束。

此前,文化部通过行政指导或更新审查来取消问题旅行社的指定。然而,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被查出的公司常常利用这一点,申请停止效力的临时禁令或行政诉讼,偷偷继续营业的情况屡见不鲜。

因此,政府最近修订了《旅游振兴法》,提升了制裁依据。通过将处罚条款写入母法,而非简单的指导,彻底堵住了法律框架内的规避漏洞。

◆ 新设三大禁止行为……导游工资转嫁的重罚

修正案明确规定了专门旅行社绝对禁止的三大行为。

根据新设的第12条之3第3款,专门旅行社不得进行以下行为:△显著降低接待成本,向特定设施收取佣金,扰乱旅游业秩序的行为;△强迫游客购买或进行侮辱性言行的行为;△将雇佣的旅游从业人员的工资用作购物佣金的行为。

如违反上述规定,文化部部长可在六个月内规定期限,命令停止业务或取消指定。特别是如果在业务停止期间继续进行专门旅行社的业务并被查获,将新设强制取消(必然取消)条款,提高了处罚的力度。

◆ 放任擅自离团也将受到处罚……全政府管理网络启动

对游客利用团体旅游签证的漏洞,入境后沦为非法滞留者的擅自离团事件,专门旅行社也将被严格追责。

如果专门旅行社接待的游客擅自离团,将综合考虑离团人数、离团率、事故次数等,给予停止业务或取消指定的处分。

为了提高执法的实效性,文化部部长与法务部等相关中央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合作的全政府层面的协作依据也被法制化。专门旅行社的指定及更新审查权可委托给韩国旅游公社等相关专业机构,以大幅增强审查的专业性。

文化部部长崔辉永表示:“此次《旅游振兴法》的修正将为巩固来韩团体旅游市场的秩序,培育高质量团体旅游市场提供契机。”文化部计划在法律实施前,制定详细的行政处分标准等下位法令。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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