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外国缴纳税收抵免结构概述[资料=国税厅]](https://image.ajunews.com/content/image/2026/04/24/20260424091944454642.jpg)
今年起,通过基金进行的海外投资税收抵免制度首次实施,投资者需在5月综合所得税申报时确认是否申请。
国税厅表示,为促进海外投资和投资多元化,引入的基金海外投资税收特例自2025年所得起首次适用。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可在综合所得税申报时申请税收抵免。
该制度旨在支持国内投资者扩大海外资产投资,通过减少投资阶段的税负来实现。特别是采用“税收抵免”而非“所得扣除”的方式,节税效果显著。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需在国内上市的S&P 500或纳斯达克100指数ETF、国内上市的海外房地产REITs ETF、国内设立的海外债券型公募基金等投资中获得分红或利息,并在当地缴纳税款。
投资者需在综合征税中申报分红或利息所得,若仅有分离征税的金融所得则不适用。投资者可通过金融公司或管理公司确认其基金是否符合抵免条件。
税收抵免适用于投资金额中的一定限额,直接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因此节税效果更明显。但抵免限额和条件已设定,投资金额并非全额抵免。
税收抵免需纳税人在综合所得税申报时自行选择申请,金融机构提供的资料即便部分反映在简化服务中,投资者仍需自行确认抵免资格和金额。由于今年是首次实施,纳税人可能因认知不足而遗漏申请,需特别注意。
国税厅将在综合所得税申报期间加强相关指导,并通过申报帮助资料提前告知抵免资格。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