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确保广播通信发展基金的可持续性,专家指出需要进行结构性改革,而不仅仅是减免。随着媒体消费向平台转移,现有的基金体系需要重新设计。
22日,广播通信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李相根在国会研讨会上表示,基金的减免只能短期应对,无法解决根本问题,需要包括修改广播法在内的全面制度重整。
李委员指出,在市场整体萎缩的情况下,仅让现有企业承担负担是有限的,而不缴纳基金的平台企业影响力扩大,导致制度不平衡。
因此,提出了将在线视频服务等新媒体企业纳入基金体系的必要性。然而,由于现行法律体系的限制,需通过修改广播法来建立制度基础。

广播通信委员会也认同结构改革的必要性。财政团队长成在植表示,各业务领域根据危机情况调整了征收率,但市场整体已达临界点,需要全面重新审视征收体系。
目前分离的基金公告需要整合,统一征收体系是主要任务。他强调,类似业务之间适用不同标准存在公平性问题,需要通过公告整合来制定一致标准。
然而,调整征收率在短期内难以实现。成团队长表示,即使在年内推进改革,时间也很紧迫,计划首先对包括付费电视和地面广播在内的征收体系进行研究。
降低征收率导致的资金缺口也是关键问题。成团队长指出,如何弥补因降低基金负担而减少的资金非常重要,长期来看需要考虑对OTT和门户等平台企业征收基金。
基金支出结构也需调整。成团队长表示,基金项目的决定需要与财政部门协商,委员会难以单独调整,支出结构调整需通过相关部门间的协商逐步推进。
成团队长表示,征收体系改革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需要充分讨论,将基于研究和讨论推进中长期制度改革。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