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居民登记簿上将不再区分“子女”和“配偶的子女”,统一标记为“家庭成员”。
行政安全部宣布,包含这些内容的《居民登记法实施令部分修订案》已于21日的国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此次修订旨在合理改善居民登记簿的标记方式和外国人相关制度,保护再婚家庭等的个人信息,并更好地反映多样化的家庭形式,同时提高外国人的行政便利性。
根据修订案,居民登记簿的家庭关系标记方式将改变。此前,因标记“子女”和“配偶的子女”而可能暴露个人家庭史的问题被指出。今后,除户主配偶外的法定家庭成员将标记为“家庭成员”,其他则标记为“同居人”。
外国人姓名的标记方式也将改变。此前,居民登记簿仅标记罗马字母姓名,家庭关系登记簿仅标记韩文姓名,导致确认同一人时不便。今后,居民登记簿将同时标记韩文和罗马字母姓名,以提高行政和金融服务的身份确认准确性和便利性。
此外,居民登记簿记录事项的更正和变更申请将从仅限外国人本人扩大到户主或家庭成员也可申请,以改善民众处理的便利性。
行政安全部计划与地方政府合作,加强指导和宣传,以减少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混乱。修订案将在完成计算机系统整备后,于10月29日开始实施。
行政安全部长尹浩中表示:“通过此次修订,我们期待能够更好地保护再婚家庭等的敏感个人信息,并提供包容多样家庭形式的行政服务。”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