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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建熙二审’新闻 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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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建熙案二审法官申钟五被发现死亡负责金建熙德意志汽车股价操纵案二审的首尔高等法院法官申钟五(55岁,司法研修院27期)于6日凌晨被发现死亡。据法律界消息,警方在接到申法官家人报案后,于凌晨1时左右在首尔瑞草区法院综合大楼附近发现了他。申法官被送往医院后确认死亡。警方认为申法官可能是跳楼自杀,正在调查具体死因,目前未发现犯罪嫌疑。现场发现了一封遗书,内容为“对不起,我自己选择离开”,但未提及金建熙案件或相关审判。申法官所在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5-2部上月28日对金建熙违反资本市场法等罪名的二审判决为4年监禁和5000万韩元罚款,比一审的1年8个月刑期大幅增加。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对德意志汽车股价操纵的无罪判决,并认定其接受统一教贿赂的罪名成立。申法官毕业于首尔尚文高中和首尔大学法学系,1995年通过第37届司法考试,曾在首尔地方法院议政府支院、蔚山地方法院、首尔高等法院、大邱高等法院等地工作。※如有抑郁等难以启齿的问题,或身边有亲友面临困难,可拨打自杀预防咨询电话109,24小时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06 19:35:45 -
金建熙二审判决翻转,刑期加倍原因因德意志汽车股价操纵和统一教贿赂等指控,金建熙女士在二审中被判处4年监禁,罚款5000万韩元。与一审的1年8个月相比,刑期增加了一倍多。部分股价操纵指控被改判为有罪,斡旋受贿指控也被全面认定有罪。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5-2部(申钟五、成彦珠、元益善法官)于28日对金女士以违反资本市场法、政治资金法和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的斡旋受贿罪名判处4年监禁,并罚款5000万韩元,没收一条格拉夫项链,并追缴约2094万韩元。 “认识到账户可能被用于操纵股价”法院与一审不同,认定部分股价操纵指控有罪。金女士在2010年10月至11月期间向黑珍珠投资提供了含有20亿韩元的账户,并委托交易,期间在特定时间和价格卖出18万股。法院认为这是通谋交易,指出“她认识到账户可能被用于操纵股价,并予以容忍”,因此认定其为共同犯罪。关于统一教贿赂的斡旋受贿指控,法院也加强了判断。一审仅部分认定有罪,二审则承认包括香奈儿包在内的默示性请托,全部判定有罪。法院承认统一教方面的政府协助请求与金品提供之间的对价关系,并指出“利用总统配偶身份进行犯罪”。然而,关于明太均相关的免费舆论调查指控,法院维持无罪判决。法院认为该调查不仅提供给金女士夫妇,还提供给多位人物,因此难以视为特定个人的利益。此外,缺乏证据证明舆论调查提供与公职承诺之间存在对价关系。 “损害股市公正性和投资者信任”法院提高刑期的理由是犯罪的严重性和态度。法院指出,“尽管提供巨额资金和账户参与操纵股价,但不承认罪责”,“损害了股市公正性和投资者信任”。对于斡旋受贿,法院也指出“辜负了国民的期待”。不过,法院考虑到她并未主导操纵股价,参与时间不长,且未主动要求金品等有利因素。此次判决与特检在二审中改变战略有关。股价操纵案中强调她不是单纯投资者,而是参与共谋的共同犯罪者;斡旋受贿案中则突出默示性对价性。法院接受了这些观点,扩大了有罪范围,并大幅增加了刑期。金女士方面在宣判后立即表示将上诉,案件将由大法院进行审理。围绕一审和二审判断不一致的核心争点,即股价操纵共谋与斡旋受贿对价性认定范围,将进行最终法律判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4-29 0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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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建熙案二审法官申钟五被发现死亡负责金建熙德意志汽车股价操纵案二审的首尔高等法院法官申钟五(55岁,司法研修院27期)于6日凌晨被发现死亡。据法律界消息,警方在接到申法官家人报案后,于凌晨1时左右在首尔瑞草区法院综合大楼附近发现了他。申法官被送往医院后确认死亡。警方认为申法官可能是跳楼自杀,正在调查具体死因,目前未发现犯罪嫌疑。现场发现了一封遗书,内容为“对不起,我自己选择离开”,但未提及金建熙案件或相关审判。申法官所在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5-2部上月28日对金建熙违反资本市场法等罪名的二审判决为4年监禁和5000万韩元罚款,比一审的1年8个月刑期大幅增加。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对德意志汽车股价操纵的无罪判决,并认定其接受统一教贿赂的罪名成立。申法官毕业于首尔尚文高中和首尔大学法学系,1995年通过第37届司法考试,曾在首尔地方法院议政府支院、蔚山地方法院、首尔高等法院、大邱高等法院等地工作。※如有抑郁等难以启齿的问题,或身边有亲友面临困难,可拨打自杀预防咨询电话109,24小时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06 19:35:45 -
金建熙二审判决翻转,刑期加倍原因因德意志汽车股价操纵和统一教贿赂等指控,金建熙女士在二审中被判处4年监禁,罚款5000万韩元。与一审的1年8个月相比,刑期增加了一倍多。部分股价操纵指控被改判为有罪,斡旋受贿指控也被全面认定有罪。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5-2部(申钟五、成彦珠、元益善法官)于28日对金女士以违反资本市场法、政治资金法和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的斡旋受贿罪名判处4年监禁,并罚款5000万韩元,没收一条格拉夫项链,并追缴约2094万韩元。 “认识到账户可能被用于操纵股价”法院与一审不同,认定部分股价操纵指控有罪。金女士在2010年10月至11月期间向黑珍珠投资提供了含有20亿韩元的账户,并委托交易,期间在特定时间和价格卖出18万股。法院认为这是通谋交易,指出“她认识到账户可能被用于操纵股价,并予以容忍”,因此认定其为共同犯罪。关于统一教贿赂的斡旋受贿指控,法院也加强了判断。一审仅部分认定有罪,二审则承认包括香奈儿包在内的默示性请托,全部判定有罪。法院承认统一教方面的政府协助请求与金品提供之间的对价关系,并指出“利用总统配偶身份进行犯罪”。然而,关于明太均相关的免费舆论调查指控,法院维持无罪判决。法院认为该调查不仅提供给金女士夫妇,还提供给多位人物,因此难以视为特定个人的利益。此外,缺乏证据证明舆论调查提供与公职承诺之间存在对价关系。 “损害股市公正性和投资者信任”法院提高刑期的理由是犯罪的严重性和态度。法院指出,“尽管提供巨额资金和账户参与操纵股价,但不承认罪责”,“损害了股市公正性和投资者信任”。对于斡旋受贿,法院也指出“辜负了国民的期待”。不过,法院考虑到她并未主导操纵股价,参与时间不长,且未主动要求金品等有利因素。此次判决与特检在二审中改变战略有关。股价操纵案中强调她不是单纯投资者,而是参与共谋的共同犯罪者;斡旋受贿案中则突出默示性对价性。法院接受了这些观点,扩大了有罪范围,并大幅增加了刑期。金女士方面在宣判后立即表示将上诉,案件将由大法院进行审理。围绕一审和二审判断不一致的核心争点,即股价操纵共谋与斡旋受贿对价性认定范围,将进行最终法律判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4-29 02: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