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无依据的税率和成功率广告,国税局加强对税务师广告的监管
税务师不得在广告中宣传无依据的退款率、节税率和成功率等内容。未经客观资料支持的“国内最高”或“退款率第一”等宣传行为也将受到监管。 国税局宣布,自8月20日起,将发布《税务师等禁止广告的规定》行政预告。 此次预告是根据去年12月修订的税务师法,具体化可能对纳税人造成损害的广告类型。该规定采用“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的方式,限制夸大和误导性广告,但允许提供客观资料的工作成果广告。 禁止的广告包括直接比较其他税务师的收费和承诺提供金钱或经济利益的广告。不得使用“国内最高”、“行业最高”、“退款率第一”等强调优越性的表达。 若要宣传退款率、节税率和成功率等工作成果,必须提供统计计算依据。未说明样本规模、统计对象期间和计算方式的成果广告将被禁止。 如实发布自身收费或基于客观资料展示工作成果的广告是被允许的。支持成果的资料和统计计算依据需在广告发布或传送日起保存三年。 该规定适用于税务师和税务公司,包括注册税务代理的律师和注册会计师及其组成的法人,以及所谓的“美国税务师”等外国税务咨询公司及相关法人。 税务师自行制作的广告,以及其他法人或个人、互联网网站以税务师名义制作和发布的广告也适用相同标准。这一措施确保广告制作外包不影响责任。 国税局计划在行政预告期间收集公众和相关团体的意见,以确定最终的预告方案。同时,将在官网设立广告举报窗口,并与韩国税务师协会、韩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合作,加强对违规广告的检查和打击。※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0 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