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报告后不再免除罚款,减轻幅度缩小至75%
公平交易委员会宣布,自串通调查开始后,自愿报告的企业将不再享受全额免罚,而是适用75%的减轻幅度。同时,针对重复串通的企业,减免限制期也将实际延长至10年,以防止自愿报告制度被用作逃避制裁的手段。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将于23日至11月2日对这一内容的公平交易法实施条例修订案进行立法预告。同时,自愿报告者减免制度的操作通知修订案也将在下月13日前进行行政预告。 自愿报告者减免制度是对自愿报告串通事实或配合调查的企业实施减轻或免除制裁的制度。该制度旨在尽早发现隐秘进行的串通行为,破坏参与者之间的信任,从而预防串通的发生。 现行制度规定,无论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调查开始时间如何,第一顺位自愿报告者的罚款均全额免除。修订案规定,在调查开始前的第一顺位报告者仍然全额免除罚款,但在调查开始后首次报告的企业仅减轻75%。 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自愿报告串通与当局已掌握嫌疑并开始调查后的报告在案件发现的贡献程度上是不同的。如果适用相同的优惠,企业可能会在调查开始前继续维持串通行为。 针对重复串通企业的减免限制也将加强。目前,自愿报告减免或因串通受到制裁的企业在5年内再次串通时,将限制减免。未来,即使在5年后10年内再次串通,也仅适用原本可享受的罚款减免的一半。 因此,5年超出10年内重复串通的企业在调查开始前第一顺位自愿报告时,将仅减轻50%而非全额免除。调查开始后第一顺位报告者的减轻幅度将从75%降至37.5%,第二顺位报告者的减轻幅度将从50%降至25%。 对于因串通受到制裁的企业在其他业务领域再次串通的情况,也将适用减免限制。现行实施条例中“违反当期整改措施的串通”这一条件将被删除,即使与之前被查获的串通相关的品类或市场不同,也将视为重复串通并限制减免。 企业通过分拆法人或转让业务的方式规避减免限制的情况也将被阻止。通过合并、分拆、分拆合并或业务转让等方式继承串通相关业务的企业也将被纳入重复串通的减免限制范围。 公平交易委员会计划在立法和行政预告期间,收集利益相关者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过法制处审查,力争在2027年第一季度完成实施条例和减免通知的修订。※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3 19: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