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税制改革方案:六年低PBR将被视为‘压制股价’…取消逃税举报奖金上限
政府为防止人为的“压制股价”行为,决定加强对上市股票的评估方式,以减少遗产税和赠与税。根据新规,如果过去六年内股价净资产比率(PBR)处于行业下游,或在企业价值受到负面影响后股价下跌超过30%,将延长评估期,重新计算应税金额。 财政经济部于3日在首尔银行会馆召开税制发展审议委员会,发布了《2026年税制改革方案》。 目前,上市股票的遗产和赠与财产价值是根据评估基准日前后各两个月的交易所收盘价平均值计算的。在遗产或赠与前故意压低股价,会导致评估值及相应的税负减少。 新方案规定,若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将推定存在压制股价的行为。首先,过去六年内PBR位于证券市场行业下游25%或KOSDAQ市场下游10%的企业将被纳入评估范围。这一标准反映了金融委员会和交易所推动的低PBR企业公示制度。 对于短期内股价大幅下跌的企业,将适用不同标准。如果在过去一年内发生了重复上市或可交换债券发行等可能对企业价值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并且在遗产或赠与时的市值评估额比过去三年内市值低30%以上,则将被纳入重新评估范围。 满足上述条件并不意味着应税金额会立即提高。国税厅评估审议委员会将审议企业情况及股价下跌原因,确认是否存在压制股价的行为。如果纳税人能证明并非人为管理股价,则将适用现行评估方式。 长期低PBR企业的评估将比较过去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期间的平均股价最高金额与现行评估额加30%的金额,选择较大者进行重新评估。这样,现行的应税金额至少提高30%。 对于在重复上市或可交换债券发行后股价大幅下跌的企业,将适用最近六个月、一年、两年、三年的平均股价中的最高金额。通过延长评估期,减少遗产和赠与时股价短期下跌对应税金额的影响。 与自有股票相关的税制将统一为资本交易。这是由于今年三月自有股票被视为资本的公司法修订后的后续措施。 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在处置自有股票时产生的资本利得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改革后,将其归类为资本交易,排除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之外。相应地,企业在收购自有股票时,无论收购目的如何,均需对股东适用视同分红征税。 逃税举报和欠税者隐匿财产举报等税收逃避相关的奖金制度也进行了调整。国税标准的逃税举报奖金为4亿韩元,隐匿财产举报奖金为3亿韩元等法定支付上限将被取消,计划根据追缴税额支付奖金。 在追缴税额5000万韩元以上5000万韩元以下的区间,奖金支付率将从现行的20%提高至30%。5000万至2亿韩元区间的支付率将从15%提高至20%,超过2亿韩元的部分适用10%。目前,超过3亿韩元的追缴税额支付率为5%。 奖金支付开始的追缴税额标准也将从国税的5000万韩元降低至3000万韩元,关税的2000万韩元降低至1000万韩元。政府计划通过取消或降低法定上限和支付门槛,鼓励举报高额逃税和隐匿财产行为。 政府计划在本月20日前对上述修订案进行立法预告,随后经过国务会议,于下月3日提交国会。※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04 0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