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搜索
搜索
选择时间
搜索范围
全部的
‘结社自由’新闻 3个
-
宪法法院裁定禁止大学教授工会政治活动的规定违反宪法大学教授和教职员工组成的工会禁止进行政治活动的教师工会法条款被宪法法院裁定为违反宪法。宪法法院于23日对教师工会法第3条的宪法诉讼进行审理,裁定以7比2的意见认为该条款违反宪法。全国教授工会、韩国私立大学教授工会、A大学教授工会等在2020年8月和9月提出宪法诉讼,认为教师工会法第2条的修订使工会受到禁止政治活动的教师工会法第3条的适用,侵犯了政治表达自由、结社自由、一般行为自由和平等权。教师工会法第3条规定:“教师工会不得进行任何政治活动。” 教师工会法第2条于2020年6月9日修订,将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和教职员工纳入教师工会法定义的教师范围。法庭认为:“审理对象条款无合理理由地对大学教授工会、讲师团体和讲师工会以及一般工会进行不公正对待,因此侵犯了申请人的平等权。”法庭指出:“大学教授个人已经被允许加入政党、参选和进行选举活动,而对同一大学教授组成的大学教授团体并没有单独的全面禁止规定。因此,仅仅因为同一大学教授组成了结社,不能立即认为教育的政治中立性风险增加,进一步说,仅因为该结社是工会,便不能合理化对其政治活动的更强禁止。”此外,法庭还表示:“一般工会本质上是为了维护和改善劳动条件以及提升劳动者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团体,其活动与政治无法分离,法律也仅在‘主要以政治运动为目的的情况下’否定其工会性质,而并非原则上禁止一般工会的政治活动。”法庭进一步指出:“本案中争议的不是中小学教师工会,而是大学教授工会。”并强调:“大学教授的本质职务是教育成年大学生和进行学术研究,法律体系也考虑到这一点,允许其加入政党和进行选举活动。”然而,金福亨和赵汉昌法官认为:“大学教授团体与大学教授工会在目的、性质和权利以及政治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根据审理对象条款对它们的不同对待并不能视为不合理的差别。”他们还表示:“大学教授工会是为了保障大学教授的团结权和集体谈判权而根据教师工会法成立的工会,通常具有比大学教授团体更强的团结力和组织力。因此,全面允许大学教授工会的政治活动可能对大学和社会等产生的影响远比大学教授团体更大和更重要。”同时,他们补充道:“大学教授工会在成员的职务和地位等方面与一般工会存在差异,因此考虑到大学教授在大学中教授学生和进行学术研究的特殊地位,大学教授工会在政治活动方面可以受到比一般工会更多的限制。”※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4 02:48:00 -
韩国宪法法院裁定专利代理人法第11条违宪韩国律师协会对宪法法院裁定强制加入单一专利代理人协会的专利代理人法第11条违宪表示欢迎,而韩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则对此表示遗憾,并宣布将着手修订相关法律。30日,韩国律师协会在声明中表示,宪法法院的决定正视了专利代理行业的特殊双重资格体系及其引发的结构性冲突,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决定是改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制度的起点。声明指出,专利代理人法自制定以来,规定了“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者”和“具有律师资格者”两种资格,但第11条无视这种特殊性,强制所有专利代理人加入单一协会。韩国律师协会强调,9名宪法法官中有7人认为该条款违宪,国会应在2027年10月31日之前修订相关法律。此次决定表明,律师作为专利代理人的独立意志和职业利益不应在单一组织中被牺牲。韩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则在声明中指出,此次决定忽视了问题的本质,放任结构性冲突。协会会长全钟学表示,律师自动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现行制度是问题的根源,需彻底废除。全钟学补充道,在知识产权与国家竞争力直接相关的情况下,专利代理人制度应从产业和国家的角度进行设计,协会将通过制度改进加强国家产业竞争力和技术保护。此前,宪法法院于29日裁定,所有专利代理人必须加入韩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现行法律条款违宪,国会需在明年10月前修订该条款。9名法官中,4人(包括金相焕、金亨斗、郑亨植、吴永俊)认为违宪不合宪,3人(包括金福炯、赵汉昌、马恩赫)认为违宪,郑正美和郑桂善法官认为合宪。
2026-04-30 19:14:11 -
法律公司推动专利代理人协会强制入会条款违宪裁定法律公司地平宣布,成功推动宪法法院裁定专利代理人法中强制加入专利代理人协会的条款违宪。申请人虽注册为拥有律师资格的专利代理人,但未加入韩国专利代理人协会。2018年11月,该协会因申请人未履行入会义务对其进行处分。申请人提起无效诉讼,并申请宪法审查,质疑专利代理人法第11条的合宪性。地平接受韩国律师协会委托,多次提交意见书,指出强制入会制度的违宪性,最终说服宪法法院。2020年1月申请的宪法审查,经过六年激烈交锋,最终获得违宪裁定。宪法法院认为,现行专利代理人协会虽为非律师专利代理人谋利,却强制律师加入,侵害了律师的结社自由和职业自由。法院接受了设立独立专利代理人团体并强制加入的替代方案。地平在多起影响重大的案件中获得违宪裁定,包括公职选举法、法院组织法、民法消灭时效和租赁期限条款等。推动此次裁定的诉讼中心主任律师朴成哲表示,尽管过去两次合宪裁定,但未放弃,超越既有裁定的逻辑成功说服宪法法院。他指出,过度限制律师专利代理人的结社和职业自由,并提出具体理由。朴律师预计,立法改善后,律师的专利代理业务将有重大变化,这一裁定有助于企业和市民获得多样且充分的法律服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4-30 17:57:00
-
宪法法院裁定禁止大学教授工会政治活动的规定违反宪法大学教授和教职员工组成的工会禁止进行政治活动的教师工会法条款被宪法法院裁定为违反宪法。宪法法院于23日对教师工会法第3条的宪法诉讼进行审理,裁定以7比2的意见认为该条款违反宪法。全国教授工会、韩国私立大学教授工会、A大学教授工会等在2020年8月和9月提出宪法诉讼,认为教师工会法第2条的修订使工会受到禁止政治活动的教师工会法第3条的适用,侵犯了政治表达自由、结社自由、一般行为自由和平等权。教师工会法第3条规定:“教师工会不得进行任何政治活动。” 教师工会法第2条于2020年6月9日修订,将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和教职员工纳入教师工会法定义的教师范围。法庭认为:“审理对象条款无合理理由地对大学教授工会、讲师团体和讲师工会以及一般工会进行不公正对待,因此侵犯了申请人的平等权。”法庭指出:“大学教授个人已经被允许加入政党、参选和进行选举活动,而对同一大学教授组成的大学教授团体并没有单独的全面禁止规定。因此,仅仅因为同一大学教授组成了结社,不能立即认为教育的政治中立性风险增加,进一步说,仅因为该结社是工会,便不能合理化对其政治活动的更强禁止。”此外,法庭还表示:“一般工会本质上是为了维护和改善劳动条件以及提升劳动者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团体,其活动与政治无法分离,法律也仅在‘主要以政治运动为目的的情况下’否定其工会性质,而并非原则上禁止一般工会的政治活动。”法庭进一步指出:“本案中争议的不是中小学教师工会,而是大学教授工会。”并强调:“大学教授的本质职务是教育成年大学生和进行学术研究,法律体系也考虑到这一点,允许其加入政党和进行选举活动。”然而,金福亨和赵汉昌法官认为:“大学教授团体与大学教授工会在目的、性质和权利以及政治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根据审理对象条款对它们的不同对待并不能视为不合理的差别。”他们还表示:“大学教授工会是为了保障大学教授的团结权和集体谈判权而根据教师工会法成立的工会,通常具有比大学教授团体更强的团结力和组织力。因此,全面允许大学教授工会的政治活动可能对大学和社会等产生的影响远比大学教授团体更大和更重要。”同时,他们补充道:“大学教授工会在成员的职务和地位等方面与一般工会存在差异,因此考虑到大学教授在大学中教授学生和进行学术研究的特殊地位,大学教授工会在政治活动方面可以受到比一般工会更多的限制。”※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4 02:48:00 -
韩国宪法法院裁定专利代理人法第11条违宪韩国律师协会对宪法法院裁定强制加入单一专利代理人协会的专利代理人法第11条违宪表示欢迎,而韩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则对此表示遗憾,并宣布将着手修订相关法律。30日,韩国律师协会在声明中表示,宪法法院的决定正视了专利代理行业的特殊双重资格体系及其引发的结构性冲突,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决定是改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制度的起点。声明指出,专利代理人法自制定以来,规定了“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者”和“具有律师资格者”两种资格,但第11条无视这种特殊性,强制所有专利代理人加入单一协会。韩国律师协会强调,9名宪法法官中有7人认为该条款违宪,国会应在2027年10月31日之前修订相关法律。此次决定表明,律师作为专利代理人的独立意志和职业利益不应在单一组织中被牺牲。韩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则在声明中指出,此次决定忽视了问题的本质,放任结构性冲突。协会会长全钟学表示,律师自动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现行制度是问题的根源,需彻底废除。全钟学补充道,在知识产权与国家竞争力直接相关的情况下,专利代理人制度应从产业和国家的角度进行设计,协会将通过制度改进加强国家产业竞争力和技术保护。此前,宪法法院于29日裁定,所有专利代理人必须加入韩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现行法律条款违宪,国会需在明年10月前修订该条款。9名法官中,4人(包括金相焕、金亨斗、郑亨植、吴永俊)认为违宪不合宪,3人(包括金福炯、赵汉昌、马恩赫)认为违宪,郑正美和郑桂善法官认为合宪。
2026-04-30 19:14:11 -
法律公司推动专利代理人协会强制入会条款违宪裁定法律公司地平宣布,成功推动宪法法院裁定专利代理人法中强制加入专利代理人协会的条款违宪。申请人虽注册为拥有律师资格的专利代理人,但未加入韩国专利代理人协会。2018年11月,该协会因申请人未履行入会义务对其进行处分。申请人提起无效诉讼,并申请宪法审查,质疑专利代理人法第11条的合宪性。地平接受韩国律师协会委托,多次提交意见书,指出强制入会制度的违宪性,最终说服宪法法院。2020年1月申请的宪法审查,经过六年激烈交锋,最终获得违宪裁定。宪法法院认为,现行专利代理人协会虽为非律师专利代理人谋利,却强制律师加入,侵害了律师的结社自由和职业自由。法院接受了设立独立专利代理人团体并强制加入的替代方案。地平在多起影响重大的案件中获得违宪裁定,包括公职选举法、法院组织法、民法消灭时效和租赁期限条款等。推动此次裁定的诉讼中心主任律师朴成哲表示,尽管过去两次合宪裁定,但未放弃,超越既有裁定的逻辑成功说服宪法法院。他指出,过度限制律师专利代理人的结社和职业自由,并提出具体理由。朴律师预计,立法改善后,律师的专利代理业务将有重大变化,这一裁定有助于企业和市民获得多样且充分的法律服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4-30 17: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