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可在本人名下的智能手机上发放一部‘移动身份证’
从28日起,‘移动身份证’将仅能在本人名下的智能手机上发放一部。 行政安全部于27日宣布,包含此内容的‘电子政府法实施令’将于28日生效。 首先,明确可以通过移动方式发放的身份证种类,包括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残疾人登记证、国家荣誉登记证、外国人登记证、永久居留证、外国国籍侨胞国内居住登记证及公务员证等。 公众现在可以轻松了解哪些移动身份证受到‘电子政府法’的保护。此外,移动身份证的使用将更加安全,能够有效防止不当使用和伪造等不法行为。 发放程序也将得到加强。发放机构在发放移动身份证之前,必须确认申请者的身份,并且只能在本人名下的智能手机上发放一部。用于加密身份信息的电子信息有效期将限制在三年以内。 发放机构需确保移动身份证信息与实际身份信息一致,并保持最新状态。如果重新发放或废止移动身份证,必须及时通知行政安全部。 行政安全部还要求发放移动身份证的多个机构,利用与行政安全部系统相连的公共基础设施,以避免各自建立独立系统。 同时,修订后的‘电子政府法’也将实施,以便对不当使用或伪造、篡改移动身份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安全部人工智能政府室室长黄圭哲表示:“我们明确了公众可以放心使用的移动身份证,并具体制定了发放机构应遵循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措施。”※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8 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