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体制下总统警卫处高层被检方要求重刑
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对阻止尹锡悦前总统逮捕令执行的总统警卫处高层提出了重刑请求。特检称,他们动员警卫处组织以阻碍法院的逮捕令执行,试图让尹前总统逃避刑事责任。 特检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1日举行的朴钟俊前处长、金成勋前副处长、李光宇前警卫总部长、金信前家族警卫部长的特公执行妨碍等罪名的结案庭上,请求对朴前处长和金前副处长分别判处7年监禁。李前总部长被请求判处5年,金前部长被请求判处3年。 他们因去年1月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试图执行对尹前总统的逮捕令时,动员警卫处人员阻碍而被起诉。金前副处长还被指控在12·3紧急戒严后指示删除军方高层的密话手机通话记录。 特检在当天的最终意见中,将此案定性为不是简单的现场冲突,而是妨碍国家刑事司法功能的组织性犯罪。特检指出:“总统警卫处并不是总统个人的私人保镖团体,被告无视警卫处的本分,动员组织力量以逃避尹前总统的刑事责任。” 特检强调:“用暴力阻止合法发出的逮捕令,动摇了法治的根基,不能留下以暴力抵抗不利调查或审判的先例。” 特检认为,警卫处在逮捕令执行前就已建立阻止线,并增派人员,提前做好了应对准备。公审中,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检察官和调查员与警卫处员工对峙的场景、设置路障和铁丝网的场景,以及警卫处员工形成所谓“人墙”的情况等视频和证言被提交。 特检主张朴前处长作为警卫处最高指挥者,在阻止逮捕令执行中发挥了核心作用。金前副处长则被认为实际指挥了现场应对,并试图销毁与密话手机相关的证据。李前总部长和金前部长则被认为参与了设置路障和人员部署等现场阻止行为。 相反,朴前处长方面虽然大体上不争辩客观事实,但反驳称没有阻碍公职执行的故意。朴前处长的律师表示:“在逮捕令合法性争议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认为有权不批准进入警卫区域,并强调不应违反法律和规定或发生物理冲突。” 金前副处长方面也否认部分指控。金前副处长的律师表示,关于密话手机的指控称:“并不是删除通话记录,而是指示阻止外部接入。”此外,关于武器暴露巡逻等问题,他也反驳称:“并不是主导武力巡逻,而是让武器放入包中,并提前结束巡逻。” 李前总部长方面则表示只是遵循上级指示,并未共谋犯罪,金前部长方面也否认共谋关系。 与此同时,尹前总统在同一逮捕令执行妨碍的案件上被判处7年监禁。该案件目前正在最高法院审理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02 03: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