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英福呼吁改善无安郡村长任期及老年会干部资格标准
无安郡议会的杨英福议员近日就村长制度的长期连任问题进行了公开讨论,并呼吁进行制度改善。同时,他也要求对老年会的代表性和身份进行干部资格标准的整顿。 杨议员在21日举行的无安郡议会第311届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呼吁进行‘无安郡村长任期及老年会干部资格标准的合理改善’。 当天,杨议员提出的核心议题是‘如何协调村庄自治的持续性与世代更替’。 他指出,村长在行政与居民之间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负责村庄的大小事务、补助项目及共同财产管理等,但现行的《无安郡里·班设置及运营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任期为2年,却没有设定连任上限,实际上形成了长期连任的结构。他特别提到,自2001年以来,已有村长连续担任26年之久的案例。 杨议员认为,长期连任本身并非绝对负面,长期经验带来的行政理解和村庄运营的稳定性也是其优点。 然而,他指出,如果连任时间过长,村庄的决策可能会固化在某一方向,制衡与平衡的功能减弱,同时新居民的参与和领导层的世代更替也可能延迟。 因此,杨议员具体提出了在保持现行2年任期的基础上,将连任限制为4次,确保包括首次任期在内的连续任期不超过10年的方案。他还举例说明,顺昌郡的村长任期为3年,允许1次连任,而强华郡则为2年,允许2次连任,强调无安郡也需要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合理标准。 他特别指出,在制度变更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村长协商会与居民的意见,而不是单方面制定标准。同时,他建议建立指导体系,将退休村长的经验与新任村长连接起来,以培养下一代村庄领导者。 杨议员当天还提到了老年会干部资格标准的问题。 他指出,尽管老年会是代表老年人并维护其权益的组织,但实际上仍有未满65岁的人担任干部的情况。 杨议员认为,尽管考虑到实际工作的需要,但未满65岁的人担任老年会干部在组织的设立初衷和代表性方面需要重新审视,呼吁将老年会干部的资格标准整顿为65岁以上。为此,他要求无安郡与老年会充分协商,修订相关规定。 杨议员将村长任期没有上限的问题与老年会干部资格标准的问题都视为制度性空白。他指出,制度改善的延迟可能会限制村庄自治的活力和老年会的代表性。 杨英福议员表示:“当老年人受到尊重,他们的声音能够实质性地反映在社区运营和政策中时,无安郡的福利和共同体也会变得更加温暖和健康。”他强调:“希望行政部门尽快推进村长制度的合理改善和老年会干部资格标准的整顿,以提升村庄自治的活力,促进老年人的权益和生活质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1 2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