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废电池回收标准…认可镍和钴合计超过13%
政府将扩大从废二次电池中回收的原料的回收认可范围,并加强运输和储存的安全标准。未来废资源的重点回收中心将主要处理电动汽车废电池和太阳能废面板,同时也将涉及风力发电机和能源储存设备(ESS)、环保汽车的核心部件。 气候能源环境部于20日宣布,将于21日至10月1日对《废物管理法实施细则》和《电气电子产品及汽车资源循环法实施细则》的部分修订草案进行立法预告。 修订草案将废二次电池中回收的原料物质的回收认可标准,从原来的镍含量10%以上,扩大至镍和钴合计含量13%以上。这一标准的合理化使得镍含量相对较低的锂钴氧化物(LCO)电池等也可以进行回收。 回收的原料物质的使用范围将明确为国内产品制造,以促进国内再生原料的生产。同时,为了能够单独统计用于ESS和不间断电源装置(UPS)等的废电池产生量,还将新设“电力储存及备用电源用废二次电池”分类代码。可回收类型将增加再制造和再使用。 废电池的运输和储存标准也将得到加强。目前适用于电动汽车废电池的标准将扩展到混合动力车和氢燃料车、建筑和农业机械以及电气储存设备产生的废电池。对于破损或变形的高风险废电池,将要求使用密闭容器和防护设备进行运输,并采取绝缘和缓冲措施,以减少有害物质泄漏及火灾、爆炸的风险。 全国7个正在运营的未来废资源重点回收中心的处理品类也将扩大。电动汽车、混合动力车、氢燃料车的驱动电机和燃料电池,以及风力发电机的机舱和叶片、ESS等都将纳入回收、储存和销售范围。这些设备中包含稀土永磁体和铂等关键矿物,建立回收体系后有望降低对进口的依赖,稳定供应链。 新产品安装时,制造和进口商及销售商必须免费回收的大型废家电的范围也将明确,包括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衣物干燥机和衣物管理器等11个品类。 《电子产品资源循环法实施细则》将在意见征集和法制处审查后,于12月10日实施。废物管理法实施细则的修订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气候部资源循环局局长金高应表示:“未来废资源既是需要安全管理的废物,也是支撑我们产业供应链的核心资源。我们将不遗余力地推动国内循环利用的制度改善和支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0 2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