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搜索
搜索
选择时间
搜索范围
全部的
‘教育厅’新闻 4个
-
大法院裁定:小学一年级学生推朋友受伤不构成校园暴力一名小学一年级学生推倒朋友受伤的行为不构成校园暴力,大法院作出此判决。法庭认为,应综合考虑行为的经过、前后情况、学生之间的关系和年龄等因素。据法律界消息,9月20日,大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千大燮)对小学一年级学生A君向地方教育厅行政审判委员会提起的校园暴力裁定撤销诉讼的上诉进行了裁决,确认了原审败诉的判决。A君在2023年3月小学一年级时,在课后活动时间于学校多功能室被同班同学B君推倒,导致受伤。管辖教育厅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认为该行为属于校园暴力,要求进行书面道歉。教育局长对此作出了书面道歉的决定。B君随后向教育局长申请撤销书面道歉,教育厅行政审判委员会对此作出了撤销裁定。A君再次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裁定。一审法院认定B君的行为构成校园暴力,判决撤销该裁定。然而,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的判决,作出原告败诉的裁定。法庭表示:“该事件的行为并未达到对当时仅7岁的B君进行校园暴力法下的必要引导或应当认定为校园暴力的程度。”并指出:“该行为不符合校园暴力法第二条第一项所定义的校园暴力,因此该裁定并不违法。”校园暴力法第二条第一项将校园暴力定义为“在校内外对学生造成的伤害、暴力、拘禁、威胁、诱拐、名誉损害、侮辱、敲诈、强迫、性暴力、排斥、网络排斥、利用信息通信网络传播淫秽或暴力信息等导致身体、精神或财产损害的行为”。大法院还指出:“原审判决并未因上诉理由的主张而对校园暴力法的定义、要件等法律理解产生误解,从而影响判决结果。”法庭强调:“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校园暴力,不仅要看该行为是否符合校园暴力的定义,还需综合考虑该行为的轻重、发生经过、前后情况、受害学生与施害学生的年龄和关系等因素,以保护受害学生和引导施害学生的教育需求。”同时指出:“如果将符合校园暴力法第二条第一项中‘造成身体、精神或财产损害的行为’的所有行为都视为校园暴力,那么学生之间在校园生活中发生的所有冲突或争端都将被视为校园暴力,结果可能导致施害学生的权利和人权受到不当侵犯。”此外,校园暴力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为保护受害学生和引导施害学生,可以对施害学生采取的措施包括书面道歉、禁止接触受害学生和举报学生、在校内外进行服务、接受专业人士的特别教育或心理治疗、停课、班级调动、转学、开除等。因此,若某一行为被认定为校园暴力,可能会广泛限制学生的学习自由,因此对此需谨慎判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0 22:28:00 -
尽管学生人数减少,教育拨款仍自动增加,调研机构建议每3至5年重新审视计算公式学龄人口正在快速减少,但地方教育财政拨款与国税收入挂钩,自动增加的结构引发了对教育财政分配方式的重新审视。 根据2026年8月18日发布的韩国税收财政研究院的《学龄人口减少时代的地方教育财政拨款改革报告》,目前的地方教育财政拨款是从国内税总额中扣除消防安全拨款后,按照20.79%的比例加上部分教育税分配给地方教育厅。随着经济增长,税收增加,拨款也会随之增加,而与教育需求无关。 然而,学龄人口持续减少。报告指出,1980年,韩国的中小学学生人数约为1004万,到2025年预计将减少至约555万。在学生人数减少近一半的情况下,依然与国内税挂钩的拨款却在增加,导致人均拨款扩大。税收财政研究院指出,这种结构可能加大实际教育需求与财政规模之间的不一致。 在资金使用方面也存在问题。虽然学生人数减少导致学校运营所需的基本费用下降,但自动增加的拨款却在上升。因此,一些教育厅观察到,资金集中用于与教育直接相关性较低的现金福利项目或短期项目。 教育阶段投资差距也是拨款改革讨论的背景之一。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数据,2021年韩国中小学学生人均公立教育支出约为16700美元,达到OECD平均水平12600美元的133%。 而高等教育的人均支出约为13500美元,仅为OECD平均水平18100美元的75%。中小学教育的资金投入高于OECD平均水平,而大学及以上高等教育的投资则相对不足。 税收财政研究院还研究了公众对这种结构的认知是否会因相关信息的提供而改变。2024年10月对3066名全国成年人进行的在线问卷实验显示,获得效率、国际比较、机会成本等信息的群体,其偏好的教育预算比例比对照组低2.2至2.7个百分点。接受领域预算比较信息的群体中,认为当前教育支出过多的比例从约25%上升至35%。 不过,研究人员表示,由于这是在问卷调查后立即测量的偏好变化,不能确定这是否会导致实际政策的接受度或长期态度的变化。 税收财政研究院建议,不仅要改变拨款计算公式,还应建立定期重新审视的机制。建议成立一个由中央政府主导,教育厅、学界、市民社会和教师团体等参与的非常设审查协商体,每3至5年检查拨款比例、计算公式和权重的合理性。 税收财政研究院副研究员李京勋强调:“在这一过程中,审查结果应以公开报告的形式发布,并要求国会和相关部门记录是否接受及其理由,以提高制度改革的透明度和责任性。”※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9 01:16:00 -
父母被指使用性别歧视词汇,庆南教育厅最终撤回公文庆尚南道教育厅因在学校现场建议使用“保护者1、2”代替“家长”或“妈妈、爸爸”的公文而引发强烈反对。随着争议加剧,庆南教育厅最终表示“反映了现场的担忧”,正式撤回了该公文。庆南教育厅于13日表示:“该公文的初衷可能被误解或引发误会,因此根据学校现场的担忧决定撤回。”此前,教育厅于7日以“尊重多样家庭形式为理由”,向各级学校和机构发出公文,建议使用“保护者”代替“家长”,使用“保护者1、2”代替“父母”。教育厅解释称,此举旨在包容单亲、祖孙、跨文化家庭等多样的家庭形式,减少以特定家庭形式为前提的表达。部分人认为这是为了减少“妈妈负责养育,爸爸负责生计”的固定角色认知,并试图在制度上反映单亲、祖孙、同居保护者等多样的保护者形式。然而,公文内容公布后,在线上引发了广泛的反对声音。在一个在线社区中,相关帖子下评论超过1600条,显示出高度关注。网友们纷纷表示:“真是无聊”,“孩子叫妈妈保护者1、保护者2会很搞笑”,“这些人真是无理取闹”,“你没有保护者吗?”,“这个国家怎么会变成这样”,“每次看到这些都觉得民主的终结在眼前”,“国家怎么越来越不合常理了”等等,表达了批评意见。最终,庆南教育厅考虑到现场的混乱和担忧,决定撤回公文,并表示将进一步征求学校现场对相关用语使用和尊重家庭多样性的意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8 04:16:00 -
全国教育厅每年需提交特校及特班设置计划未来,全国各地的教育厅将每年制定特校及特班的设置计划,并有义务向教育部提交。 教育部于18日宣布,包含上述内容的《残疾人等特殊教育法》部分修正案已通过国会全体会议。 此次修正案的核心在于,教育厅长需每年制定特殊教育运营计划,并提交给教育部长。该计划必须包含特校及各级学校内特班设置的年度计划。 此外,汇总的各地设置计划将直接反映在政府发布的特殊教育年度报告中。修正后的法律将在公布后六个月正式实施。 教育部预计,通过此次法律修订,将更加系统地推进符合地区需求的特校和特班新设,尤其是减轻长期以来被指责的残疾学生远距离通学负担,并改善整体教育条件。 教师工会当天发表声明表示欢迎。工会指出:“各教育厅的特殊教育执行情况将受到国会和公众的持续监督”,并认为“将特殊教育条件的改善提升为公共责任的领域,具有深远的意义”。 工会还强调:“年度计划中应具体列出超员班级现状、新增及扩建学校名单,以及预算和教室保障方案、特教教师编制保障计划等,确保落实至关重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9 06:00:00
-
大法院裁定:小学一年级学生推朋友受伤不构成校园暴力一名小学一年级学生推倒朋友受伤的行为不构成校园暴力,大法院作出此判决。法庭认为,应综合考虑行为的经过、前后情况、学生之间的关系和年龄等因素。据法律界消息,9月20日,大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千大燮)对小学一年级学生A君向地方教育厅行政审判委员会提起的校园暴力裁定撤销诉讼的上诉进行了裁决,确认了原审败诉的判决。A君在2023年3月小学一年级时,在课后活动时间于学校多功能室被同班同学B君推倒,导致受伤。管辖教育厅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认为该行为属于校园暴力,要求进行书面道歉。教育局长对此作出了书面道歉的决定。B君随后向教育局长申请撤销书面道歉,教育厅行政审判委员会对此作出了撤销裁定。A君再次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裁定。一审法院认定B君的行为构成校园暴力,判决撤销该裁定。然而,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的判决,作出原告败诉的裁定。法庭表示:“该事件的行为并未达到对当时仅7岁的B君进行校园暴力法下的必要引导或应当认定为校园暴力的程度。”并指出:“该行为不符合校园暴力法第二条第一项所定义的校园暴力,因此该裁定并不违法。”校园暴力法第二条第一项将校园暴力定义为“在校内外对学生造成的伤害、暴力、拘禁、威胁、诱拐、名誉损害、侮辱、敲诈、强迫、性暴力、排斥、网络排斥、利用信息通信网络传播淫秽或暴力信息等导致身体、精神或财产损害的行为”。大法院还指出:“原审判决并未因上诉理由的主张而对校园暴力法的定义、要件等法律理解产生误解,从而影响判决结果。”法庭强调:“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校园暴力,不仅要看该行为是否符合校园暴力的定义,还需综合考虑该行为的轻重、发生经过、前后情况、受害学生与施害学生的年龄和关系等因素,以保护受害学生和引导施害学生的教育需求。”同时指出:“如果将符合校园暴力法第二条第一项中‘造成身体、精神或财产损害的行为’的所有行为都视为校园暴力,那么学生之间在校园生活中发生的所有冲突或争端都将被视为校园暴力,结果可能导致施害学生的权利和人权受到不当侵犯。”此外,校园暴力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为保护受害学生和引导施害学生,可以对施害学生采取的措施包括书面道歉、禁止接触受害学生和举报学生、在校内外进行服务、接受专业人士的特别教育或心理治疗、停课、班级调动、转学、开除等。因此,若某一行为被认定为校园暴力,可能会广泛限制学生的学习自由,因此对此需谨慎判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0 22:28:00 -
尽管学生人数减少,教育拨款仍自动增加,调研机构建议每3至5年重新审视计算公式学龄人口正在快速减少,但地方教育财政拨款与国税收入挂钩,自动增加的结构引发了对教育财政分配方式的重新审视。 根据2026年8月18日发布的韩国税收财政研究院的《学龄人口减少时代的地方教育财政拨款改革报告》,目前的地方教育财政拨款是从国内税总额中扣除消防安全拨款后,按照20.79%的比例加上部分教育税分配给地方教育厅。随着经济增长,税收增加,拨款也会随之增加,而与教育需求无关。 然而,学龄人口持续减少。报告指出,1980年,韩国的中小学学生人数约为1004万,到2025年预计将减少至约555万。在学生人数减少近一半的情况下,依然与国内税挂钩的拨款却在增加,导致人均拨款扩大。税收财政研究院指出,这种结构可能加大实际教育需求与财政规模之间的不一致。 在资金使用方面也存在问题。虽然学生人数减少导致学校运营所需的基本费用下降,但自动增加的拨款却在上升。因此,一些教育厅观察到,资金集中用于与教育直接相关性较低的现金福利项目或短期项目。 教育阶段投资差距也是拨款改革讨论的背景之一。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数据,2021年韩国中小学学生人均公立教育支出约为16700美元,达到OECD平均水平12600美元的133%。 而高等教育的人均支出约为13500美元,仅为OECD平均水平18100美元的75%。中小学教育的资金投入高于OECD平均水平,而大学及以上高等教育的投资则相对不足。 税收财政研究院还研究了公众对这种结构的认知是否会因相关信息的提供而改变。2024年10月对3066名全国成年人进行的在线问卷实验显示,获得效率、国际比较、机会成本等信息的群体,其偏好的教育预算比例比对照组低2.2至2.7个百分点。接受领域预算比较信息的群体中,认为当前教育支出过多的比例从约25%上升至35%。 不过,研究人员表示,由于这是在问卷调查后立即测量的偏好变化,不能确定这是否会导致实际政策的接受度或长期态度的变化。 税收财政研究院建议,不仅要改变拨款计算公式,还应建立定期重新审视的机制。建议成立一个由中央政府主导,教育厅、学界、市民社会和教师团体等参与的非常设审查协商体,每3至5年检查拨款比例、计算公式和权重的合理性。 税收财政研究院副研究员李京勋强调:“在这一过程中,审查结果应以公开报告的形式发布,并要求国会和相关部门记录是否接受及其理由,以提高制度改革的透明度和责任性。”※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9 01:16:00 -
父母被指使用性别歧视词汇,庆南教育厅最终撤回公文庆尚南道教育厅因在学校现场建议使用“保护者1、2”代替“家长”或“妈妈、爸爸”的公文而引发强烈反对。随着争议加剧,庆南教育厅最终表示“反映了现场的担忧”,正式撤回了该公文。庆南教育厅于13日表示:“该公文的初衷可能被误解或引发误会,因此根据学校现场的担忧决定撤回。”此前,教育厅于7日以“尊重多样家庭形式为理由”,向各级学校和机构发出公文,建议使用“保护者”代替“家长”,使用“保护者1、2”代替“父母”。教育厅解释称,此举旨在包容单亲、祖孙、跨文化家庭等多样的家庭形式,减少以特定家庭形式为前提的表达。部分人认为这是为了减少“妈妈负责养育,爸爸负责生计”的固定角色认知,并试图在制度上反映单亲、祖孙、同居保护者等多样的保护者形式。然而,公文内容公布后,在线上引发了广泛的反对声音。在一个在线社区中,相关帖子下评论超过1600条,显示出高度关注。网友们纷纷表示:“真是无聊”,“孩子叫妈妈保护者1、保护者2会很搞笑”,“这些人真是无理取闹”,“你没有保护者吗?”,“这个国家怎么会变成这样”,“每次看到这些都觉得民主的终结在眼前”,“国家怎么越来越不合常理了”等等,表达了批评意见。最终,庆南教育厅考虑到现场的混乱和担忧,决定撤回公文,并表示将进一步征求学校现场对相关用语使用和尊重家庭多样性的意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8 04:16:00 -
全国教育厅每年需提交特校及特班设置计划未来,全国各地的教育厅将每年制定特校及特班的设置计划,并有义务向教育部提交。 教育部于18日宣布,包含上述内容的《残疾人等特殊教育法》部分修正案已通过国会全体会议。 此次修正案的核心在于,教育厅长需每年制定特殊教育运营计划,并提交给教育部长。该计划必须包含特校及各级学校内特班设置的年度计划。 此外,汇总的各地设置计划将直接反映在政府发布的特殊教育年度报告中。修正后的法律将在公布后六个月正式实施。 教育部预计,通过此次法律修订,将更加系统地推进符合地区需求的特校和特班新设,尤其是减轻长期以来被指责的残疾学生远距离通学负担,并改善整体教育条件。 教师工会当天发表声明表示欢迎。工会指出:“各教育厅的特殊教育执行情况将受到国会和公众的持续监督”,并认为“将特殊教育条件的改善提升为公共责任的领域,具有深远的意义”。 工会还强调:“年度计划中应具体列出超员班级现状、新增及扩建学校名单,以及预算和教室保障方案、特教教师编制保障计划等,确保落实至关重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9 0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