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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京焕’新闻 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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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亲属律师事务所重新分配'36件中35件…徐京焕儿子在金恩长就业影响徐京焕大法官的儿子在金恩长律师事务所就业,导致去年徐大法官主审的35件案件被重新分配给其他大法官。这是为了防止因大法官亲属在律师事务所工作而产生的利益冲突。 5日,大法院法院行政处向国会提交的资料显示,去年因大法官亲属工作而更换主审的案件总共有36件。这一数字是2024年13件的约2.8倍,是近5年来最多的。 其中35件是因徐大法官子女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原因而重新分配的。民事案件34件,刑事案件1件。徐大法官的儿子去年8月在金恩长担任律师。 其余1件与在法律事务所智平工作的李兴九前大法官的配偶有关。今年提交的资料中也有1件因同样原因而更换主审。李前大法官上个月已退休。 大法院根据案件分配内规,限制有配偶或子女等亲属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情况下,该大法官的主审分配。为此,大法院内部对大法官的亲属关系进行管理。 主审分配限制并不意味着该大法官所属的合议庭的所有案件都禁止分配。大法院在2019年修订了内规,将限制分配的对象从该大法官所属的合议庭改为该大法官个人。 大法院表示,在去年徐大法官儿子在金恩长就业的消息被披露时,已将原有主审案件中的金恩长案件重新分配,并随后限制了主审分配。即使金恩长案件被分配到徐大法官所属的合议庭,徐大法官也不会参与审理或在判决书上签字。 其他大法官的亲属也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吴京美大法官的配偶在法律事务所仁友工作,李淑妍大法官的配偶在法律事务所艾托斯工作。赵熙大大法院院长的女儿和女婿则在法律事务所智平工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5 22:08:00 -
前检察官因收受贿赂被判刑2年,历时9年终结前检察官因收受郑云浩前自然共和国代表的贿赂被判刑2年。大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于3日对因违反律师法被起诉的朴某前检察官的上诉进行审理,维持了判处其2年监禁及9200万韩元追缴的原判。此次上诉结果是朴前检察官自2017年5月被起诉以来,历时约9年。朴前检察官被指控在首尔地铁的租赁业务审计中,以掩盖审计为名收受郑前代表1亿韩元。一审判决对朴前检察官判处2年监禁,并命令追缴9200万韩元。二审驳回了双方的上诉,维持了一审的判决。朴前检察官在审判过程中承认与郑前代表等人共进晚餐,但否认收受贿赂的指控。然而,一审和二审均未采纳其辩护。在对郑前代表因公司资金挪用等指控进行调查时,检方于2016年6月对朴前检察官的住所和首尔高检办公室进行了搜查,开始了调查。不过,在调查进行之前的2016年5月初,朴前检察官因脑出血住院,检方因此推迟了对其的起诉,待其出院后考虑到复发风险,以不拘留的状态将其移送审判。当时,法务部召开了纪律委员会,讨论对朴前检察官的处分,决定在起诉前将其解雇,并处以1亿韩元的罚款。法务部表示:“因以请求相关公务员为名收受贿赂,违反了职务义务,损害了品行。”另一方面,因违反特定经济犯罪法(挪用、背信)及贿赂等罪名被起诉的郑前代表,于2017年12月在大法院被判处3年6个月监禁。郑前代表被指控以事件请托为名向法官和检察官等支付超过4亿韩元的贿赂,并挪用公司资金共计108亿韩元。※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3 20:36:00 -
因'北方同胞口罩支持'名义投资诈骗,杨京淑被判刑5年曾担任互联网广播电台21节目制作部部长的杨京淑因涉嫌投资诈骗被判处5年监禁。据法律界消息,大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确认了对杨某因违反特定经济犯罪法(诈骗)而判处的5年监禁的原审判决。杨某在2020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谎称保证北朝鲜大同江啤酒销售业务的收益,向7名受害者以投资名义骗取约33亿韩元。该项目被称为“市场项目”,声称通过大同江啤酒的销售金额购买口罩并寄送给北方同胞。杨某对受害者表示:“已获得统一部的项目批准”,“保证每个口罩的利润和最低收益”,但该项目并不存在,投资款被用于偿还债务、信用卡费用和购买虚拟货币等。杨某在调查开始后逃往国外,最终在中国被捕为非法滞留者。一审于去年11月对杨某判处6年监禁。法庭指出:“被告在此案之前因诈骗等罪被判处实刑两次,但仍以类似方式在政治圈和媒体界炫耀人脉,继续实施同类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二审于今年2月考虑到杨某与部分受害者达成和解,减刑至5年。尽管杨某对二审判决不服,但大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合理,未接受上诉。此外,杨某在2012年因“民主党公选诈骗”事件,因从民主统一党比例代表候选人处收取巨额公款而于次年被判刑3年,并在2015年因另一份伪造文书事件再次被判刑2年。※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2 19:08:00 -
最高法院裁定:密闭式房间咖啡厅属于禁止青少年出入的场所最高法院裁定,安装电视的密闭式房间咖啡厅属于存在不特定顾客身体接触风险的营业形式,因此应被视为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佣的场所。根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于31日撤销了对因违反青少年保护法而被起诉的A某的无罪判决,并将案件发回水原地方法院。A某因在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期间,在京畿道水原市经营未张贴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佣标识的房间咖啡厅,导致8名青少年进入而被起诉。该房间咖啡厅由16个铺有垫子的密闭房间组成,并安装有电视。本案的争议在于A某经营的房间咖啡厅是否提供了青少年保护法所规定的“存在不特定人之间身体接触或性行为发生风险”的服务,以及青少年保护法是否仅适用于性交易场所,而不适用于仅提供场所给朋友或恋人的营业形式。青少年保护法第2条第5项规定,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佣的场所是指“提供存在不特定人之间身体接触或隐私部位暴露等性行为发生风险的服务的营业场所,由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决定,并由性别平等家庭部部长公告”。初审法院根据房间咖啡厅的结构和营业形式,认定其属于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佣的场所,并对A某判处200万韩元罚款。二审法院则与初审不同,未认定A某的罪名成立。法院表示:“即使是这种形式的房间咖啡厅,发生性接触或性行为的可能性并不大,青少年保护法第2条第5项所规定的‘不特定人’是指性交易场所或‘互不认识的顾客’,因此本案的房间咖啡厅不属于青少年保护法所规定的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佣的场所。”然而,最高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违反了逻辑和经验法则,超出了自由心证主义的限度,或误解了青少年保护法的法律原则,影响了判决结果”,因此接受了A某的上诉。审判庭指出:“本案的房间咖啡厅是供不特定顾客使用的场所,外部难以确认内部情况,内部可能发生亲吻等身体接触或性行为,因此属于营业形式上存在风险的场所。”同时指出:“青少年保护法所规定的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佣的营业形式不能仅限于‘娱乐接待员与不特定顾客之间’或‘互不认识的不特定顾客之间’的身体接触等行为。”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31 18:08:00 -
法院判决:崔泰源需支付9440亿韩元给罗素英,律师成功报酬或相当可观崔泰源SK集团会长被法院判决需向罗素英艺术中心负责人支付9440亿韩元的财产分割款,外界普遍认为罗律师团队的成功报酬将相当可观。 首尔高等法院家庭事务第一部(首席法官李承周)于24日的财产分割再审中宣判,崔会长需向罗负责人支付9440亿韩元。 法律界对罗律师团队的成功报酬十分关注,分析认为在诉讼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成功报酬可能在1%至7%之间。 如果该判决在最高法院得到确认,律师团队的成功报酬预计将达到1%(约94亿韩元)至7%(约660亿韩元)。不过,具体的约定内容可能会影响最终数额。目前,罗负责人律师团队由海光律师事务所、汉瑞律师事务所和温世律师事务所等组成。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判决时隔近9年才作出。崔会长与罗负责人于1998年9月结婚,但随后两人关系破裂。2015年,崔会长通过媒体透露有私生子。 2017年7月,崔会长申请离婚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2018年2月正式提起诉讼,罗负责人在2019年表示愿意离婚并提起反诉。 此前,初审法院判决崔会长需向罗负责人支付1亿韩元的抚慰金和665亿韩元的财产分割款。二审法院则承认SK集团的成长与前总统卢泰愚的300亿韩元黑金及罗负责人的贡献,判决抚慰金提高至20亿韩元,财产分割款定为1兆3808亿韩元。 然而,去年10月,最高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确认了20亿韩元的抚慰金,但认为“卢泰愚前总统的300亿韩元黑金属于非法资金,不能视为罗负责人的贡献”,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 再审法院于1月9日举行首次辩论,3个月后将案件提交调解,但由于在“SK股票分割”等核心争议上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未果。因此,法院决定结束辩论程序并作出判决。 如果双方对该判决不服,仍可向最高法院提出再上诉,未来的审判仍有可能继续进行。※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5 03:28:00 -
法院裁定:崔泰源需向罗素英支付9440亿韩元财产分割款崔泰源SK集团会长需向罗素英艺术中心负责人支付9440亿韩元的财产分割款,法院作出了这一裁定。 首尔高等法院家事第一部(李相柱法官)于24日召开了两人财产分割诉讼的再审宣判日,并做出了上述决定。同时,裁定还明确规定,从判决生效的次日起至全部支付之日,需支付年利率5%的延迟利息。 法院首先认为,崔会长持有的SK股票应作为分割对象财产。法院表示:“崔会长持有的股票是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崔会长与罗负责人均对其形成及价值的维持和增加作出了贡献。” 此外,法院将2024年4月16日作为分割对象股票价值评估的基准日,这是离婚诉讼的上诉审辩论结束日。法院提到:“即使在判决离婚后申请财产分割,分割对象财产及其金额应以离婚诉讼的事实审理结束日为准。” 不过,法院指出:“在再审前的上诉审辩论结束后,股价大幅上涨的情况未被纳入财产分割对象财产的价值评估,但在确定财产分割比例的过程中予以考虑。” 另一个重要争议点是财产分割的比例,最终确定为崔会长占3/2,罗负责人占1/3。崔会长方面认为SK股票是通过继承和赠与形成的特有财产,因此不应作为分割对象,但法院认为部分应给予罗负责人认可。 法院解释道:“考虑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当部分是在婚姻期间形成或获得的。”并指出:“为了公平分配双方共同努力所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考虑到再审前上诉审辩论结束后崔会长持有股票的价值大幅上涨。” 前总统诺泰武的300亿韩元黑金未被认定为罗负责人的贡献。这是遵循去年10月大法院的再审意图。 财产分割方式决定为现金支付财产分割款的“对象分割”。法院表示:“考虑到再审后上诉审中双方所表达的分割方式意愿及崔会长持有股票作为经营权和控制权的依据,决定向罗负责人支付现金的财产分割款。” 崔会长的律师李在根在宣判后走出法庭表示:“在近20年的婚姻解除过程中,去年大法院的判决确认了离婚,今天有了财产分割的再审判决。”并表示:“崔会长对这一过程给大家带来的困扰深感抱歉。” 他还补充道:“对判决的具体立场将在仔细审阅判决文书后说明。” 而罗负责人方面的律师在被问及“如何看待判决宣告”、“负责人是否有立场”等问题时未作回应。 此次判决时隔约9年作出。崔会长与罗负责人于1998年9月结婚,但最终分道扬镳。2015年,崔会长通过媒体公开了婚外子女的存在。 2017年7月申请离婚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2018年2月正式提起诉讼,罗负责人于2019年表示愿意离婚并提起反诉。 此前一审法院判决崔会长需向罗负责人支付1亿韩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及665亿韩元的财产分割款。二审法院则承认诺泰武前总统的300亿韩元黑金及罗负责人的贡献,判决精神损害赔偿提高至20亿韩元,财产分割金额为1兆3808亿韩元。 然而,去年10月大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确认了20亿韩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但认为“诺泰武前总统的300亿韩元黑金属于非法资金,不能视为罗负责人的贡献”,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 再审法院于1月9日召开首次辩论,三个月后将案件移交调解,但由于核心争议点“SK股票分割”等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未果。因此,法院决定结束辩论程序并于今日作出宣判。 不过,如果双方对今天的决定不服,仍可向大法院提出再上诉,未来的审判可能会继续展开。
2026-07-25 00:32:00 -
最高法院拒绝检察人权未来尊重委员会请求查阅金勇审判记录最高法院拒绝了检察人权未来尊重委员会真相调查组请求查阅金勇前民主研究院副院长案件的审判记录。 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于前日否决了真相调查组的查阅及复印协助请求。真相调查组于7月2日请求查阅金前副院长涉嫌违反政治资金法等的审判记录。 真相调查组在当天的公告中表示:“根据大检察厅的相关指引,我们正在通过大检察厅获取被选为调查对象的7件案件的调查及公审记录,”并解释称:“我们向最高法院申请查阅金前副院长案件的记录也是通过大检察厅进行的。” 同时指出:“我们无法确认最高法院拒绝查阅金前副院长案件审判记录的具体理由,”并表示:“为了执行相关工作,调查组需要获取并审查提交给法院的检察证据记录,并计划具体说明查阅及复印的必要理由,重新向最高法院申请。” 根据大检察厅的内部指引,真相调查组在必要时可以收集和获取调查及公审记录、相关文件等。 然而,法律界对真相调查组是否有法律依据查阅案件记录提出了批评。 前水原地检检察长洪承旭、金裕哲、申奉洙,以及前首尔中央地检检察长宋京浩于前日联合发表声明,批评真相调查组的相关指引和规定。 他们指出:“(真相调查组相关指引中)包含了可能侵犯司法独立性和动摇法治原则的重大毒瘤条款,”并表示:“调查已经作证或即将作证的相关人员及公诉维持负责人,调查组单独审查审判资料,直接违反了宪法上的权力分立原则。” 此外,首尔高检检察官金敏雅也在7日通过检察内部网“eProse”指出:“(真相调查组)既不是被告人也不是案件相关人,因此根据现行调查准则和案件记录查阅及复印指引,调查组并不属于可以查阅记录的对象。” 另一方面,检察人权未来尊重委员会于上月10日成立,旨在查明检察机关侵犯人权和滥用检察权的事件。调查组针对的案件包括双方送金事件、大长洞事件、金勇前民主研究院副院长案件、威来新城事件、西海公务员被击事件、统计造假事件,以及“尹锡悦名誉损害”虚假报道事件等7件。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0 00:40:00 -
崔泰源与罗素英财产分割再审将于下月宣判,SK股票分割成焦点崔泰源SK集团会长与罗素英艺术中心负责人的财产分割再审结论将于下月揭晓。大法院在9个月前裁定,卢泰愚前总统的非法资金300亿韩元不能视为罗女士的财产形成贡献,因而将案件发回重审。 首尔高等法院家事第一部(李相周法官)于26日上午举行了崔会长与罗女士的财产分割再审第二次辩论庭审,并结束了辩论。法庭已将宣判日期定为7月24日下午2时。 当天的辩论庭审虽然没有出席义务,但崔会长与罗女士均到庭。审理持续了约50分钟。双方代理人就SK㈜股票的分割是否为财产分割对象、财产分割的基准时点、最终分割规模等问题各自表明了立场,崔会长与罗女士也进行了直接发言。 崔会长在进入法庭时,对于记者提问“是否承认SK股票为共同财产”仅回应“会顺利结束”。审理结束后,对于“是否讨论了财产分割时点”、“SK股票是否被承认为分割对象”等问题未作回应。罗女士在进出法庭时也未表明特别立场。 再审的核心争议在于崔会长持有的SK㈜股票是否可以视为财产分割对象。崔会长方面主张该股票是通过继承和赠与形成的特有财产,因此不应作为分割对象;而罗女士方面则认为,因在婚姻期间负责家庭和抚养,支持了经营活动,股票应视为共同财产。 财产分割的基准时点也是影响最终分割金额的变量。基准时点如果定为上诉审辩论结束日2024年4月16日,或再审辩论结束日,则股票价值可能会有很大差异。上诉审辩论结束时,SK㈜股票价格在16万韩元左右,但近期已大幅上涨。 此前,法庭于15日举行了第二次调解庭审,崔会长与罗女士均出席,但调解未能达成。双方在SK㈜股票的分割对象及分割规模等核心问题上未能缩小分歧,正式辩论程序因此重新启动。 崔会长与罗女士于1988年9月结婚,育有三子女。崔会长于2015年透露私生子存在,并表示有离婚意向,2017年7月申请离婚调解。调解未果后,于2018年2月提起正式诉讼。罗女士于2019年12月提起反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及分割SK㈜股票。 一审于2022年12月裁定SK㈜股票为崔会长的特有财产,排除在财产分割对象之外。因此,裁定崔会长向罗女士支付抚养费1亿韩元及财产分割665亿韩元。 然而,二审推翻了这一判断。上诉审法庭认为,SK集团的成长与卢泰愚前总统的300亿韩元非法资金及罗女士的贡献有关,因此裁定崔会长持有的SK㈜股票也应作为分割对象。由此,裁定崔会长向罗女士支付抚养费20亿韩元及财产分割1兆3808亿韩元。 大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于去年10月撤销了财产分割部分,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大法院认为,尽管卢泰愚前总统的300亿韩元支持流入SK,但由于是非法资金,不能在财产分割中视为罗女士的贡献。然而,20亿韩元的抚养费仍然得到确认。 再审法庭将根据大法院的判断,重新判断在排除非法资金部分后,是否可以承认罗女士的贡献,SK㈜股票是否可以视为共同财产,以及财产评估基准时点应何时确定等问题。如果双方对宣判结果不服,可以向大法院提出再上诉。※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6 21:44:00 -
酒后驾驶后更换司机也可被处罚,最高法院维持既有判例最高法院裁定,如果酒后驾驶的司机接受同乘者更换司机的提议并放任其虚假陈述,则可被以帮助逃避罪进行处罚。 根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全体会议(主审法官吴京美)在对前警官A的上诉审理中,确认了其因帮助逃避罪及违反道路交通法(酒后驾驶)而被起诉的原审有罪判决。 A曾是全北警察厅的交通警察,2023年5月在酒后驾驶时撞上了信号灯前等待的车辆。当时,A的血液酒精浓度达到了吊销驾照的标准0.097%。 事故发生后,坐在副驾驶的朋友B自告奋勇开车,A接受了这一提议,随后转到后座并下车。随后到达的警察只对B进行了酒精测试,并将此事件处理为简单事故,但在保险公司员工举报司机更换的疑点后,事情真相被揭露。因这一事件被解雇的A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被判有罪,判处10个月监禁,缓刑2年,并需进行80小时的社区服务。 在上诉审理中,大家关注的是“为逃避责任而让他人虚假自白的行为是否构成帮助逃避罪”的既有最高法院判例是否会被维持。 最高法院一直认为,根据刑法,逃避责任的行为本身不受处罚,但让他人虚假自白的“教唆”及使其变得容易的“帮助”行为应被视为滥用防御权而受到处罚。 多数法官认为,为了维护法律秩序,既有判例的法律原则是合理的,应该予以维持。 全体会议的多数意见指出:“操控逃避行为会因虚假嫌疑人掩盖真实罪犯的存在,导致调查方向的扭曲,从而使对真实罪犯的调查、审判及刑罚执行变得困难或不可能。”并强调:“这会对刑事司法活动造成严重障碍。” 此外,他们还指出:“这种行为并不能被视为任何人自然人性的表现,若法律上对此予以容忍,将对我们社会的安全和秩序维护的刑事司法活动产生极大负面影响,且与公众的法律感情相悖,可能损害对法律秩序的信任。” 特别是,最高法院对法律界部分人士提出的“教唆”和“帮助”应加以区分,认为帮助行为不应受到处罚的主张表示:“仅根据参与形式的初步表现来判断是否处罚是不合理的。”这表明,罪犯可能利用与相关者的紧密关系,将教唆行为伪装为帮助,从而逃避刑事处罚的副作用,同时仅关注参与形式可能导致处罚的空白,从而妨碍实质真相的查明。 相对而言,李兴九、吴京美、徐京焕、权永俊、朴永宰等5名法官则提出少数意见,认为应当改变判例。他们认为,帮助逃避罪是针对保护罪犯的第三者的处罚规定,而与创造新罪犯的“教唆”不同,帮助已经决意的主犯的行为仅是自我逃避行为的延续,依据罪刑法定原则不应受到处罚,但未能超过多数意见。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9 04:08:00 -
韩国最高法院认定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者为信息处理者韩国最高法院近日裁定,非法获取并利用个人信息的人,即使其获取过程违法,仍应被视为个人信息处理者。这一判决旨在防止将非法获取者排除在处罚对象之外,从而造成对受害者保护的空白。 根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近日确认了对一名因开设赌博场所及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而被起诉的40岁男子李某的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检方调查显示,李某在2024年开设赌博网站时,非法获取了790余名其他网站会员的姓名、账户号码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他利用这些信息无授权地注册为会员,以检查网站的存取款和游戏功能是否正常。 此外,李某的同伙还试图开设一个允许不特定多数会员存入赌资并提取赢得的奖金的网站。最终,检方以开设赌博场所及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罪名将李某起诉。 在审判中,争议的焦点在于李某是否可以被视为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李某辩称:“由于信息是非法获取的,因此不应被视为法律规定的正式个人信息处理者。” 一审法院认定李某有罪,判处其一年监禁,但将其视为处理者以外的“处理人”,仅适用“无权使用”的指控。 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刑期,但与一审不同的是,二审将李某视为直接运用个人信息的主体,即“个人信息处理者”,并仅适用因无权使用而违反的罪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1条第10项)。 最高法院也认可了二审的判决。法庭指出:“即使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只要是出于业务目的而运用个人信息文件,就应视为个人信息处理者。” 特别是,法庭强调:“若因非法获取者的身份将其排除在处理者之外,不仅违背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初衷,还可能导致对受害者保护的严重空白。”※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31 1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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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亲属律师事务所重新分配'36件中35件…徐京焕儿子在金恩长就业影响徐京焕大法官的儿子在金恩长律师事务所就业,导致去年徐大法官主审的35件案件被重新分配给其他大法官。这是为了防止因大法官亲属在律师事务所工作而产生的利益冲突。 5日,大法院法院行政处向国会提交的资料显示,去年因大法官亲属工作而更换主审的案件总共有36件。这一数字是2024年13件的约2.8倍,是近5年来最多的。 其中35件是因徐大法官子女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原因而重新分配的。民事案件34件,刑事案件1件。徐大法官的儿子去年8月在金恩长担任律师。 其余1件与在法律事务所智平工作的李兴九前大法官的配偶有关。今年提交的资料中也有1件因同样原因而更换主审。李前大法官上个月已退休。 大法院根据案件分配内规,限制有配偶或子女等亲属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情况下,该大法官的主审分配。为此,大法院内部对大法官的亲属关系进行管理。 主审分配限制并不意味着该大法官所属的合议庭的所有案件都禁止分配。大法院在2019年修订了内规,将限制分配的对象从该大法官所属的合议庭改为该大法官个人。 大法院表示,在去年徐大法官儿子在金恩长就业的消息被披露时,已将原有主审案件中的金恩长案件重新分配,并随后限制了主审分配。即使金恩长案件被分配到徐大法官所属的合议庭,徐大法官也不会参与审理或在判决书上签字。 其他大法官的亲属也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吴京美大法官的配偶在法律事务所仁友工作,李淑妍大法官的配偶在法律事务所艾托斯工作。赵熙大大法院院长的女儿和女婿则在法律事务所智平工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5 22:08:00 -
前检察官因收受贿赂被判刑2年,历时9年终结前检察官因收受郑云浩前自然共和国代表的贿赂被判刑2年。大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于3日对因违反律师法被起诉的朴某前检察官的上诉进行审理,维持了判处其2年监禁及9200万韩元追缴的原判。此次上诉结果是朴前检察官自2017年5月被起诉以来,历时约9年。朴前检察官被指控在首尔地铁的租赁业务审计中,以掩盖审计为名收受郑前代表1亿韩元。一审判决对朴前检察官判处2年监禁,并命令追缴9200万韩元。二审驳回了双方的上诉,维持了一审的判决。朴前检察官在审判过程中承认与郑前代表等人共进晚餐,但否认收受贿赂的指控。然而,一审和二审均未采纳其辩护。在对郑前代表因公司资金挪用等指控进行调查时,检方于2016年6月对朴前检察官的住所和首尔高检办公室进行了搜查,开始了调查。不过,在调查进行之前的2016年5月初,朴前检察官因脑出血住院,检方因此推迟了对其的起诉,待其出院后考虑到复发风险,以不拘留的状态将其移送审判。当时,法务部召开了纪律委员会,讨论对朴前检察官的处分,决定在起诉前将其解雇,并处以1亿韩元的罚款。法务部表示:“因以请求相关公务员为名收受贿赂,违反了职务义务,损害了品行。”另一方面,因违反特定经济犯罪法(挪用、背信)及贿赂等罪名被起诉的郑前代表,于2017年12月在大法院被判处3年6个月监禁。郑前代表被指控以事件请托为名向法官和检察官等支付超过4亿韩元的贿赂,并挪用公司资金共计108亿韩元。※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3 20:36:00 -
因'北方同胞口罩支持'名义投资诈骗,杨京淑被判刑5年曾担任互联网广播电台21节目制作部部长的杨京淑因涉嫌投资诈骗被判处5年监禁。据法律界消息,大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确认了对杨某因违反特定经济犯罪法(诈骗)而判处的5年监禁的原审判决。杨某在2020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谎称保证北朝鲜大同江啤酒销售业务的收益,向7名受害者以投资名义骗取约33亿韩元。该项目被称为“市场项目”,声称通过大同江啤酒的销售金额购买口罩并寄送给北方同胞。杨某对受害者表示:“已获得统一部的项目批准”,“保证每个口罩的利润和最低收益”,但该项目并不存在,投资款被用于偿还债务、信用卡费用和购买虚拟货币等。杨某在调查开始后逃往国外,最终在中国被捕为非法滞留者。一审于去年11月对杨某判处6年监禁。法庭指出:“被告在此案之前因诈骗等罪被判处实刑两次,但仍以类似方式在政治圈和媒体界炫耀人脉,继续实施同类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二审于今年2月考虑到杨某与部分受害者达成和解,减刑至5年。尽管杨某对二审判决不服,但大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合理,未接受上诉。此外,杨某在2012年因“民主党公选诈骗”事件,因从民主统一党比例代表候选人处收取巨额公款而于次年被判刑3年,并在2015年因另一份伪造文书事件再次被判刑2年。※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2 19:08:00 -
最高法院裁定:密闭式房间咖啡厅属于禁止青少年出入的场所最高法院裁定,安装电视的密闭式房间咖啡厅属于存在不特定顾客身体接触风险的营业形式,因此应被视为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佣的场所。根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于31日撤销了对因违反青少年保护法而被起诉的A某的无罪判决,并将案件发回水原地方法院。A某因在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期间,在京畿道水原市经营未张贴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佣标识的房间咖啡厅,导致8名青少年进入而被起诉。该房间咖啡厅由16个铺有垫子的密闭房间组成,并安装有电视。本案的争议在于A某经营的房间咖啡厅是否提供了青少年保护法所规定的“存在不特定人之间身体接触或性行为发生风险”的服务,以及青少年保护法是否仅适用于性交易场所,而不适用于仅提供场所给朋友或恋人的营业形式。青少年保护法第2条第5项规定,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佣的场所是指“提供存在不特定人之间身体接触或隐私部位暴露等性行为发生风险的服务的营业场所,由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决定,并由性别平等家庭部部长公告”。初审法院根据房间咖啡厅的结构和营业形式,认定其属于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佣的场所,并对A某判处200万韩元罚款。二审法院则与初审不同,未认定A某的罪名成立。法院表示:“即使是这种形式的房间咖啡厅,发生性接触或性行为的可能性并不大,青少年保护法第2条第5项所规定的‘不特定人’是指性交易场所或‘互不认识的顾客’,因此本案的房间咖啡厅不属于青少年保护法所规定的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佣的场所。”然而,最高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违反了逻辑和经验法则,超出了自由心证主义的限度,或误解了青少年保护法的法律原则,影响了判决结果”,因此接受了A某的上诉。审判庭指出:“本案的房间咖啡厅是供不特定顾客使用的场所,外部难以确认内部情况,内部可能发生亲吻等身体接触或性行为,因此属于营业形式上存在风险的场所。”同时指出:“青少年保护法所规定的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佣的营业形式不能仅限于‘娱乐接待员与不特定顾客之间’或‘互不认识的不特定顾客之间’的身体接触等行为。”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31 18:08:00 -
法院判决:崔泰源需支付9440亿韩元给罗素英,律师成功报酬或相当可观崔泰源SK集团会长被法院判决需向罗素英艺术中心负责人支付9440亿韩元的财产分割款,外界普遍认为罗律师团队的成功报酬将相当可观。 首尔高等法院家庭事务第一部(首席法官李承周)于24日的财产分割再审中宣判,崔会长需向罗负责人支付9440亿韩元。 法律界对罗律师团队的成功报酬十分关注,分析认为在诉讼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成功报酬可能在1%至7%之间。 如果该判决在最高法院得到确认,律师团队的成功报酬预计将达到1%(约94亿韩元)至7%(约660亿韩元)。不过,具体的约定内容可能会影响最终数额。目前,罗负责人律师团队由海光律师事务所、汉瑞律师事务所和温世律师事务所等组成。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判决时隔近9年才作出。崔会长与罗负责人于1998年9月结婚,但随后两人关系破裂。2015年,崔会长通过媒体透露有私生子。 2017年7月,崔会长申请离婚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2018年2月正式提起诉讼,罗负责人在2019年表示愿意离婚并提起反诉。 此前,初审法院判决崔会长需向罗负责人支付1亿韩元的抚慰金和665亿韩元的财产分割款。二审法院则承认SK集团的成长与前总统卢泰愚的300亿韩元黑金及罗负责人的贡献,判决抚慰金提高至20亿韩元,财产分割款定为1兆3808亿韩元。 然而,去年10月,最高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确认了20亿韩元的抚慰金,但认为“卢泰愚前总统的300亿韩元黑金属于非法资金,不能视为罗负责人的贡献”,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 再审法院于1月9日举行首次辩论,3个月后将案件提交调解,但由于在“SK股票分割”等核心争议上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未果。因此,法院决定结束辩论程序并作出判决。 如果双方对该判决不服,仍可向最高法院提出再上诉,未来的审判仍有可能继续进行。※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5 03:28:00 -
法院裁定:崔泰源需向罗素英支付9440亿韩元财产分割款崔泰源SK集团会长需向罗素英艺术中心负责人支付9440亿韩元的财产分割款,法院作出了这一裁定。 首尔高等法院家事第一部(李相柱法官)于24日召开了两人财产分割诉讼的再审宣判日,并做出了上述决定。同时,裁定还明确规定,从判决生效的次日起至全部支付之日,需支付年利率5%的延迟利息。 法院首先认为,崔会长持有的SK股票应作为分割对象财产。法院表示:“崔会长持有的股票是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崔会长与罗负责人均对其形成及价值的维持和增加作出了贡献。” 此外,法院将2024年4月16日作为分割对象股票价值评估的基准日,这是离婚诉讼的上诉审辩论结束日。法院提到:“即使在判决离婚后申请财产分割,分割对象财产及其金额应以离婚诉讼的事实审理结束日为准。” 不过,法院指出:“在再审前的上诉审辩论结束后,股价大幅上涨的情况未被纳入财产分割对象财产的价值评估,但在确定财产分割比例的过程中予以考虑。” 另一个重要争议点是财产分割的比例,最终确定为崔会长占3/2,罗负责人占1/3。崔会长方面认为SK股票是通过继承和赠与形成的特有财产,因此不应作为分割对象,但法院认为部分应给予罗负责人认可。 法院解释道:“考虑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当部分是在婚姻期间形成或获得的。”并指出:“为了公平分配双方共同努力所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考虑到再审前上诉审辩论结束后崔会长持有股票的价值大幅上涨。” 前总统诺泰武的300亿韩元黑金未被认定为罗负责人的贡献。这是遵循去年10月大法院的再审意图。 财产分割方式决定为现金支付财产分割款的“对象分割”。法院表示:“考虑到再审后上诉审中双方所表达的分割方式意愿及崔会长持有股票作为经营权和控制权的依据,决定向罗负责人支付现金的财产分割款。” 崔会长的律师李在根在宣判后走出法庭表示:“在近20年的婚姻解除过程中,去年大法院的判决确认了离婚,今天有了财产分割的再审判决。”并表示:“崔会长对这一过程给大家带来的困扰深感抱歉。” 他还补充道:“对判决的具体立场将在仔细审阅判决文书后说明。” 而罗负责人方面的律师在被问及“如何看待判决宣告”、“负责人是否有立场”等问题时未作回应。 此次判决时隔约9年作出。崔会长与罗负责人于1998年9月结婚,但最终分道扬镳。2015年,崔会长通过媒体公开了婚外子女的存在。 2017年7月申请离婚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2018年2月正式提起诉讼,罗负责人于2019年表示愿意离婚并提起反诉。 此前一审法院判决崔会长需向罗负责人支付1亿韩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及665亿韩元的财产分割款。二审法院则承认诺泰武前总统的300亿韩元黑金及罗负责人的贡献,判决精神损害赔偿提高至20亿韩元,财产分割金额为1兆3808亿韩元。 然而,去年10月大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确认了20亿韩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但认为“诺泰武前总统的300亿韩元黑金属于非法资金,不能视为罗负责人的贡献”,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 再审法院于1月9日召开首次辩论,三个月后将案件移交调解,但由于核心争议点“SK股票分割”等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未果。因此,法院决定结束辩论程序并于今日作出宣判。 不过,如果双方对今天的决定不服,仍可向大法院提出再上诉,未来的审判可能会继续展开。
2026-07-25 00:32:00 -
最高法院拒绝检察人权未来尊重委员会请求查阅金勇审判记录最高法院拒绝了检察人权未来尊重委员会真相调查组请求查阅金勇前民主研究院副院长案件的审判记录。 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于前日否决了真相调查组的查阅及复印协助请求。真相调查组于7月2日请求查阅金前副院长涉嫌违反政治资金法等的审判记录。 真相调查组在当天的公告中表示:“根据大检察厅的相关指引,我们正在通过大检察厅获取被选为调查对象的7件案件的调查及公审记录,”并解释称:“我们向最高法院申请查阅金前副院长案件的记录也是通过大检察厅进行的。” 同时指出:“我们无法确认最高法院拒绝查阅金前副院长案件审判记录的具体理由,”并表示:“为了执行相关工作,调查组需要获取并审查提交给法院的检察证据记录,并计划具体说明查阅及复印的必要理由,重新向最高法院申请。” 根据大检察厅的内部指引,真相调查组在必要时可以收集和获取调查及公审记录、相关文件等。 然而,法律界对真相调查组是否有法律依据查阅案件记录提出了批评。 前水原地检检察长洪承旭、金裕哲、申奉洙,以及前首尔中央地检检察长宋京浩于前日联合发表声明,批评真相调查组的相关指引和规定。 他们指出:“(真相调查组相关指引中)包含了可能侵犯司法独立性和动摇法治原则的重大毒瘤条款,”并表示:“调查已经作证或即将作证的相关人员及公诉维持负责人,调查组单独审查审判资料,直接违反了宪法上的权力分立原则。” 此外,首尔高检检察官金敏雅也在7日通过检察内部网“eProse”指出:“(真相调查组)既不是被告人也不是案件相关人,因此根据现行调查准则和案件记录查阅及复印指引,调查组并不属于可以查阅记录的对象。” 另一方面,检察人权未来尊重委员会于上月10日成立,旨在查明检察机关侵犯人权和滥用检察权的事件。调查组针对的案件包括双方送金事件、大长洞事件、金勇前民主研究院副院长案件、威来新城事件、西海公务员被击事件、统计造假事件,以及“尹锡悦名誉损害”虚假报道事件等7件。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0 00:40:00 -
崔泰源与罗素英财产分割再审将于下月宣判,SK股票分割成焦点崔泰源SK集团会长与罗素英艺术中心负责人的财产分割再审结论将于下月揭晓。大法院在9个月前裁定,卢泰愚前总统的非法资金300亿韩元不能视为罗女士的财产形成贡献,因而将案件发回重审。 首尔高等法院家事第一部(李相周法官)于26日上午举行了崔会长与罗女士的财产分割再审第二次辩论庭审,并结束了辩论。法庭已将宣判日期定为7月24日下午2时。 当天的辩论庭审虽然没有出席义务,但崔会长与罗女士均到庭。审理持续了约50分钟。双方代理人就SK㈜股票的分割是否为财产分割对象、财产分割的基准时点、最终分割规模等问题各自表明了立场,崔会长与罗女士也进行了直接发言。 崔会长在进入法庭时,对于记者提问“是否承认SK股票为共同财产”仅回应“会顺利结束”。审理结束后,对于“是否讨论了财产分割时点”、“SK股票是否被承认为分割对象”等问题未作回应。罗女士在进出法庭时也未表明特别立场。 再审的核心争议在于崔会长持有的SK㈜股票是否可以视为财产分割对象。崔会长方面主张该股票是通过继承和赠与形成的特有财产,因此不应作为分割对象;而罗女士方面则认为,因在婚姻期间负责家庭和抚养,支持了经营活动,股票应视为共同财产。 财产分割的基准时点也是影响最终分割金额的变量。基准时点如果定为上诉审辩论结束日2024年4月16日,或再审辩论结束日,则股票价值可能会有很大差异。上诉审辩论结束时,SK㈜股票价格在16万韩元左右,但近期已大幅上涨。 此前,法庭于15日举行了第二次调解庭审,崔会长与罗女士均出席,但调解未能达成。双方在SK㈜股票的分割对象及分割规模等核心问题上未能缩小分歧,正式辩论程序因此重新启动。 崔会长与罗女士于1988年9月结婚,育有三子女。崔会长于2015年透露私生子存在,并表示有离婚意向,2017年7月申请离婚调解。调解未果后,于2018年2月提起正式诉讼。罗女士于2019年12月提起反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及分割SK㈜股票。 一审于2022年12月裁定SK㈜股票为崔会长的特有财产,排除在财产分割对象之外。因此,裁定崔会长向罗女士支付抚养费1亿韩元及财产分割665亿韩元。 然而,二审推翻了这一判断。上诉审法庭认为,SK集团的成长与卢泰愚前总统的300亿韩元非法资金及罗女士的贡献有关,因此裁定崔会长持有的SK㈜股票也应作为分割对象。由此,裁定崔会长向罗女士支付抚养费20亿韩元及财产分割1兆3808亿韩元。 大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于去年10月撤销了财产分割部分,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大法院认为,尽管卢泰愚前总统的300亿韩元支持流入SK,但由于是非法资金,不能在财产分割中视为罗女士的贡献。然而,20亿韩元的抚养费仍然得到确认。 再审法庭将根据大法院的判断,重新判断在排除非法资金部分后,是否可以承认罗女士的贡献,SK㈜股票是否可以视为共同财产,以及财产评估基准时点应何时确定等问题。如果双方对宣判结果不服,可以向大法院提出再上诉。※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6 21:44:00 -
酒后驾驶后更换司机也可被处罚,最高法院维持既有判例最高法院裁定,如果酒后驾驶的司机接受同乘者更换司机的提议并放任其虚假陈述,则可被以帮助逃避罪进行处罚。 根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全体会议(主审法官吴京美)在对前警官A的上诉审理中,确认了其因帮助逃避罪及违反道路交通法(酒后驾驶)而被起诉的原审有罪判决。 A曾是全北警察厅的交通警察,2023年5月在酒后驾驶时撞上了信号灯前等待的车辆。当时,A的血液酒精浓度达到了吊销驾照的标准0.097%。 事故发生后,坐在副驾驶的朋友B自告奋勇开车,A接受了这一提议,随后转到后座并下车。随后到达的警察只对B进行了酒精测试,并将此事件处理为简单事故,但在保险公司员工举报司机更换的疑点后,事情真相被揭露。因这一事件被解雇的A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被判有罪,判处10个月监禁,缓刑2年,并需进行80小时的社区服务。 在上诉审理中,大家关注的是“为逃避责任而让他人虚假自白的行为是否构成帮助逃避罪”的既有最高法院判例是否会被维持。 最高法院一直认为,根据刑法,逃避责任的行为本身不受处罚,但让他人虚假自白的“教唆”及使其变得容易的“帮助”行为应被视为滥用防御权而受到处罚。 多数法官认为,为了维护法律秩序,既有判例的法律原则是合理的,应该予以维持。 全体会议的多数意见指出:“操控逃避行为会因虚假嫌疑人掩盖真实罪犯的存在,导致调查方向的扭曲,从而使对真实罪犯的调查、审判及刑罚执行变得困难或不可能。”并强调:“这会对刑事司法活动造成严重障碍。” 此外,他们还指出:“这种行为并不能被视为任何人自然人性的表现,若法律上对此予以容忍,将对我们社会的安全和秩序维护的刑事司法活动产生极大负面影响,且与公众的法律感情相悖,可能损害对法律秩序的信任。” 特别是,最高法院对法律界部分人士提出的“教唆”和“帮助”应加以区分,认为帮助行为不应受到处罚的主张表示:“仅根据参与形式的初步表现来判断是否处罚是不合理的。”这表明,罪犯可能利用与相关者的紧密关系,将教唆行为伪装为帮助,从而逃避刑事处罚的副作用,同时仅关注参与形式可能导致处罚的空白,从而妨碍实质真相的查明。 相对而言,李兴九、吴京美、徐京焕、权永俊、朴永宰等5名法官则提出少数意见,认为应当改变判例。他们认为,帮助逃避罪是针对保护罪犯的第三者的处罚规定,而与创造新罪犯的“教唆”不同,帮助已经决意的主犯的行为仅是自我逃避行为的延续,依据罪刑法定原则不应受到处罚,但未能超过多数意见。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9 04:08:00 -
韩国最高法院认定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者为信息处理者韩国最高法院近日裁定,非法获取并利用个人信息的人,即使其获取过程违法,仍应被视为个人信息处理者。这一判决旨在防止将非法获取者排除在处罚对象之外,从而造成对受害者保护的空白。 根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近日确认了对一名因开设赌博场所及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而被起诉的40岁男子李某的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检方调查显示,李某在2024年开设赌博网站时,非法获取了790余名其他网站会员的姓名、账户号码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他利用这些信息无授权地注册为会员,以检查网站的存取款和游戏功能是否正常。 此外,李某的同伙还试图开设一个允许不特定多数会员存入赌资并提取赢得的奖金的网站。最终,检方以开设赌博场所及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罪名将李某起诉。 在审判中,争议的焦点在于李某是否可以被视为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李某辩称:“由于信息是非法获取的,因此不应被视为法律规定的正式个人信息处理者。” 一审法院认定李某有罪,判处其一年监禁,但将其视为处理者以外的“处理人”,仅适用“无权使用”的指控。 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刑期,但与一审不同的是,二审将李某视为直接运用个人信息的主体,即“个人信息处理者”,并仅适用因无权使用而违反的罪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1条第10项)。 最高法院也认可了二审的判决。法庭指出:“即使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只要是出于业务目的而运用个人信息文件,就应视为个人信息处理者。” 特别是,法庭强调:“若因非法获取者的身份将其排除在处理者之外,不仅违背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初衷,还可能导致对受害者保护的严重空白。”※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31 19: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