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未支付工程款及未发放合同,公正委员会对建龙建设处以1亿300万罚款
一家建筑公司因未向分包商支付分包款并在委托额外工程时未发放合同而受到公正机构的制裁。 公正交易委员会于30日宣布,因违反分包法,建龙建设被处以1亿300万韩元的罚款。建龙建设主要从事医疗设施和宗教设施的建设。 根据公正委员会的调查,建龙建设在对Yes Gumi养老院进行大修和扩建工程时,将机械设备工程委托给分包商,但在工程完成后未支付1亿333万韩元的分包款。此外,建龙建设在委托原合同中没有的额外工程时,也未发放合同。 此外,建龙建设在收到发包方的预付款后,未向分包商支付款项,并且在没有免除付款担保理由的情况下,未发放担保书。 公正委员会认为建龙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分包法。根据分包法,主承包商必须在工程完成后60天内支付分包款,并在工程开工前发放书面合同。此外,主承包商还需在收到预付款后15天内按比例支付,并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发放付款担保书。同时,主承包商还需遵守因设计变更而增加的付款义务。 因此,公正委员会对建龙建设的未支付款项行为处以1亿300万韩元的罚款,并下达支付命令和防止再犯的命令。对于未发放书面合同、未支付预付款及未发放付款担保书、未调整设计变更款项的行为,公正委员会也下达了整改命令,以防止未来再次发生。 公正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将严厉制裁主承包商违反分包法的行为,以纠正不公平的交易惯例,保护分包商的权益。”※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30 2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