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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话手机’新闻 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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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总统警卫处长朴钟俊今日二审宣判,初审无罪因涉嫌在12·3戒严状态后删除尹锡悦前总统等人的密话手机信息,前警卫处长朴钟俊在初审中被判无罪,今日将进行二审宣判。 朴前处长因证据毁灭的指控正在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2-2庭(法官赵振九、金敏雅、李承哲)审理中。 朴前处长于2024年12月6日被控在戒严状态后,远程删除尹前总统、洪长源前国家情报院第一副院长、金奉植前首尔警察厅长等人的密话手机信息,并于去年12月被起诉。 特别检察组调查结果显示,朴前处长当时曾致电前国家情报院长赵太庸,指出国会中洪前副院长的密话手机屏幕曝光,并询问“听说洪长源要被解职,密话手机能否收回”。 当时洪前副院长在提交辞呈后,计划在解除职务程序完成后将设备归还国家情报院的安全部门。然而,朴前处长在进行远程注销时,包含与尹前总统通话记录的内部电子信息被删除。 初审认为,尽管删除措施作为安全措施不够充分,但不能推测朴前处长有证据毁灭的故意,因此判决无罪。法院接受了朴前处长在尹前总统的密话手机ID等信息曝光的情况下,出于安全措施删除信息的主张。 朴前处长与此事件无关,因妨碍对尹前总统的高官犯罪调查处(公职调查处)执行逮捕令的指控(妨碍公务等)被起诉,并在初审中被判处4年监禁。该案件的二审宣判也将于28日进行。 此外,因涉嫌以公职提名为代价收受1亿元的无党派议员姜善宇和前首尔市议员金京的初审判决也将在今日公布。※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4 18:28:20 -
内乱特别检察官对朴종俊提起上诉,要求判处三年监禁因涉嫌在12·3紧急状态期间删除尹锡悦前总统等的密话手机信息而被起诉的朴종俊前总统警卫处长,在一审中被判无罪,现由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特别检察官赵恩锡)请求判处三年监禁。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2-2部(法官赵振九、金敏雅、李承哲)于14日召开了朴前处长证据毁灭相关上诉审第一场公判。特别检察官当天请求法庭推翻原判,判处与一审相同的三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主张,朴前处长意识到密话手机是内乱事件和弹劾事件的重要证据,因此故意进行了毁灭。 特别检察官解释称:“在紧急状态宣布后,针对尹前总统的控告已经提出,国会也提出了弹劾案,这些情况在媒体上实时报道。” 他进一步指出:“当时密话手机存储的信息是调查机关必须获取的证据,作为总统警卫最高负责人,朴前处长比一般人更具调查经验和信息收集能力,因此他明确意识到(密话手机记录)是尹前总统刑事案件和弹劾等的重要证据。” 对此,朴前处长的辩护律师表示:“洪长元前国家情报院一副院长的密话手机屏幕已在媒体上公开,因此认为总统密话手机的ID、设备结构、机型等外部泄露属于安全事故,向警卫处请求了安全措施。”并称:“朴前处长只是指示实务人员采取应对措施。” 对于特别检察官所主张的故意毁灭证据的可能性,辩护律师反驳称:“这并不合理。这是履行总统警卫处长职责过程中进行的工作处理。” 获得发言权的朴종俊前处长表示:“我在公职工作了30年,一直以法律和原则为重,尊重现场的实务意见。”并辩称:“(在本案中)我和警卫处的干部可能在工作上急于求成,判断失误,但绝无违反法律保护总统的想法。” 法庭计划于下月11日再召开一次公判,进行证据调查和被告人询问后结束辩论。 朴前处长因涉嫌以远程注销方式删除2024年12月6日尹前总统、洪前副院长、金奉植前首尔警察厅长等的密话手机通话记录而被起诉。 此前,一审法庭表示:“从事后来看,措施不够充分或有更理想的方法,并不能认定存在故意毁灭证据的情况”,因此判决无罪。 此外,朴前处长因妨碍高层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对尹前总统逮捕令的执行而被起诉,并于9日一审被判四年监禁,依法被拘留。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4 23:44:00 -
尹锡悦体制下总统警卫处高层被检方要求重刑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对阻止尹锡悦前总统逮捕令执行的总统警卫处高层提出了重刑请求。特检称,他们动员警卫处组织以阻碍法院的逮捕令执行,试图让尹前总统逃避刑事责任。 特检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1日举行的朴钟俊前处长、金成勋前副处长、李光宇前警卫总部长、金信前家族警卫部长的特公执行妨碍等罪名的结案庭上,请求对朴前处长和金前副处长分别判处7年监禁。李前总部长被请求判处5年,金前部长被请求判处3年。 他们因去年1月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试图执行对尹前总统的逮捕令时,动员警卫处人员阻碍而被起诉。金前副处长还被指控在12·3紧急戒严后指示删除军方高层的密话手机通话记录。 特检在当天的最终意见中,将此案定性为不是简单的现场冲突,而是妨碍国家刑事司法功能的组织性犯罪。特检指出:“总统警卫处并不是总统个人的私人保镖团体,被告无视警卫处的本分,动员组织力量以逃避尹前总统的刑事责任。” 特检强调:“用暴力阻止合法发出的逮捕令,动摇了法治的根基,不能留下以暴力抵抗不利调查或审判的先例。” 特检认为,警卫处在逮捕令执行前就已建立阻止线,并增派人员,提前做好了应对准备。公审中,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检察官和调查员与警卫处员工对峙的场景、设置路障和铁丝网的场景,以及警卫处员工形成所谓“人墙”的情况等视频和证言被提交。 特检主张朴前处长作为警卫处最高指挥者,在阻止逮捕令执行中发挥了核心作用。金前副处长则被认为实际指挥了现场应对,并试图销毁与密话手机相关的证据。李前总部长和金前部长则被认为参与了设置路障和人员部署等现场阻止行为。 相反,朴前处长方面虽然大体上不争辩客观事实,但反驳称没有阻碍公职执行的故意。朴前处长的律师表示:“在逮捕令合法性争议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认为有权不批准进入警卫区域,并强调不应违反法律和规定或发生物理冲突。” 金前副处长方面也否认部分指控。金前副处长的律师表示,关于密话手机的指控称:“并不是删除通话记录,而是指示阻止外部接入。”此外,关于武器暴露巡逻等问题,他也反驳称:“并不是主导武力巡逻,而是让武器放入包中,并提前结束巡逻。” 李前总部长方面则表示只是遵循上级指示,并未共谋犯罪,金前部长方面也否认共谋关系。 与此同时,尹前总统在同一逮捕令执行妨碍的案件上被判处7年监禁。该案件目前正在最高法院审理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02 03:21:00 -
法庭判决:前国情院长赵太勇因违反国会证言法被判刑1年6个月,职务失职无罪前国家情报院长赵太勇因未履行国会报告义务,并以虚假答辩隐瞒参与戒严的事实,被法院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法院认为,赵太勇并未明确意识到政治人物被捕的指示,因此对其职务失职和政治干预的主要指控判决无罪。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2部(法官柳京镇)于21日对赵太勇因职务失职、违反国家情报院法、违反国会证言法、证据毁灭、编写和使用虚假公文、作伪证等罪名判处其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这一判决远低于内乱特别检察官(特别检察官赵恩锡)要求的7年刑期。 法院首先对赵太勇的职务失职指控作出无罪判决。赵太勇被指控在2024年12月3日知晓尹锡悦前总统的戒严宣布及政治人物逮捕计划,却未向国会情报委员会报告。 法院承认赵太勇在戒严当天确实从总统府收到与戒严相关的文件。然而,法院认为,难以确认他是否明确接收到洪长源前国家情报院第一副院长关于政治人物逮捕指示的内容。 法院指出:“被告人可能将从洪前副院长那里收到的内容视为戒严过程中出现的传闻,因此无法认为他具体意识到政治人物被捕的事实,进而无法确认根据国家情报院法的国会报告义务。” 关于洪前副院长的行踪被单独提供给执政党,是否涉及政治干预的指控,法院也作出无罪判决。法院认为,缺乏客观证据证明赵太勇为特定政党选择性提供视频。 关于赵太勇参与删除尹前总统和洪前副院长的密话手机电子信息的证据毁灭指控,法院也未予采纳。法院认为,在当时情况下,存在安全措施的可能性,难以排除。 相反,法院认定赵太勇在宪法法院弹劾审判和国会国政调查过程中,虚假陈述未收到戒严文件的部分有罪。 法院指出:“作为国家情报院长,被告人应认真解答公众疑虑,如有错误应承担责任。然而,他却为减轻和隐瞒自己的责任,编写虚假答辩书并提交国会,甚至在宪法法院作伪证。” 法院进一步表示:“这种行为欺骗了公众,严重损害了国家情报院在公众中的信任,罪行性质不轻。” 特别检察官团队在判决后表示:“将对判决书进行详细分析,并对无罪部分提出上诉,同时对洪前副院长的证词被驳回感到遗憾。”※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22 06: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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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总统警卫处长朴钟俊今日二审宣判,初审无罪因涉嫌在12·3戒严状态后删除尹锡悦前总统等人的密话手机信息,前警卫处长朴钟俊在初审中被判无罪,今日将进行二审宣判。 朴前处长因证据毁灭的指控正在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2-2庭(法官赵振九、金敏雅、李承哲)审理中。 朴前处长于2024年12月6日被控在戒严状态后,远程删除尹前总统、洪长源前国家情报院第一副院长、金奉植前首尔警察厅长等人的密话手机信息,并于去年12月被起诉。 特别检察组调查结果显示,朴前处长当时曾致电前国家情报院长赵太庸,指出国会中洪前副院长的密话手机屏幕曝光,并询问“听说洪长源要被解职,密话手机能否收回”。 当时洪前副院长在提交辞呈后,计划在解除职务程序完成后将设备归还国家情报院的安全部门。然而,朴前处长在进行远程注销时,包含与尹前总统通话记录的内部电子信息被删除。 初审认为,尽管删除措施作为安全措施不够充分,但不能推测朴前处长有证据毁灭的故意,因此判决无罪。法院接受了朴前处长在尹前总统的密话手机ID等信息曝光的情况下,出于安全措施删除信息的主张。 朴前处长与此事件无关,因妨碍对尹前总统的高官犯罪调查处(公职调查处)执行逮捕令的指控(妨碍公务等)被起诉,并在初审中被判处4年监禁。该案件的二审宣判也将于28日进行。 此外,因涉嫌以公职提名为代价收受1亿元的无党派议员姜善宇和前首尔市议员金京的初审判决也将在今日公布。※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4 18:28:20 -
内乱特别检察官对朴종俊提起上诉,要求判处三年监禁因涉嫌在12·3紧急状态期间删除尹锡悦前总统等的密话手机信息而被起诉的朴종俊前总统警卫处长,在一审中被判无罪,现由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特别检察官赵恩锡)请求判处三年监禁。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2-2部(法官赵振九、金敏雅、李承哲)于14日召开了朴前处长证据毁灭相关上诉审第一场公判。特别检察官当天请求法庭推翻原判,判处与一审相同的三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主张,朴前处长意识到密话手机是内乱事件和弹劾事件的重要证据,因此故意进行了毁灭。 特别检察官解释称:“在紧急状态宣布后,针对尹前总统的控告已经提出,国会也提出了弹劾案,这些情况在媒体上实时报道。” 他进一步指出:“当时密话手机存储的信息是调查机关必须获取的证据,作为总统警卫最高负责人,朴前处长比一般人更具调查经验和信息收集能力,因此他明确意识到(密话手机记录)是尹前总统刑事案件和弹劾等的重要证据。” 对此,朴前处长的辩护律师表示:“洪长元前国家情报院一副院长的密话手机屏幕已在媒体上公开,因此认为总统密话手机的ID、设备结构、机型等外部泄露属于安全事故,向警卫处请求了安全措施。”并称:“朴前处长只是指示实务人员采取应对措施。” 对于特别检察官所主张的故意毁灭证据的可能性,辩护律师反驳称:“这并不合理。这是履行总统警卫处长职责过程中进行的工作处理。” 获得发言权的朴종俊前处长表示:“我在公职工作了30年,一直以法律和原则为重,尊重现场的实务意见。”并辩称:“(在本案中)我和警卫处的干部可能在工作上急于求成,判断失误,但绝无违反法律保护总统的想法。” 法庭计划于下月11日再召开一次公判,进行证据调查和被告人询问后结束辩论。 朴前处长因涉嫌以远程注销方式删除2024年12月6日尹前总统、洪前副院长、金奉植前首尔警察厅长等的密话手机通话记录而被起诉。 此前,一审法庭表示:“从事后来看,措施不够充分或有更理想的方法,并不能认定存在故意毁灭证据的情况”,因此判决无罪。 此外,朴前处长因妨碍高层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对尹前总统逮捕令的执行而被起诉,并于9日一审被判四年监禁,依法被拘留。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4 23:44:00 -
尹锡悦体制下总统警卫处高层被检方要求重刑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对阻止尹锡悦前总统逮捕令执行的总统警卫处高层提出了重刑请求。特检称,他们动员警卫处组织以阻碍法院的逮捕令执行,试图让尹前总统逃避刑事责任。 特检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1日举行的朴钟俊前处长、金成勋前副处长、李光宇前警卫总部长、金信前家族警卫部长的特公执行妨碍等罪名的结案庭上,请求对朴前处长和金前副处长分别判处7年监禁。李前总部长被请求判处5年,金前部长被请求判处3年。 他们因去年1月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试图执行对尹前总统的逮捕令时,动员警卫处人员阻碍而被起诉。金前副处长还被指控在12·3紧急戒严后指示删除军方高层的密话手机通话记录。 特检在当天的最终意见中,将此案定性为不是简单的现场冲突,而是妨碍国家刑事司法功能的组织性犯罪。特检指出:“总统警卫处并不是总统个人的私人保镖团体,被告无视警卫处的本分,动员组织力量以逃避尹前总统的刑事责任。” 特检强调:“用暴力阻止合法发出的逮捕令,动摇了法治的根基,不能留下以暴力抵抗不利调查或审判的先例。” 特检认为,警卫处在逮捕令执行前就已建立阻止线,并增派人员,提前做好了应对准备。公审中,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检察官和调查员与警卫处员工对峙的场景、设置路障和铁丝网的场景,以及警卫处员工形成所谓“人墙”的情况等视频和证言被提交。 特检主张朴前处长作为警卫处最高指挥者,在阻止逮捕令执行中发挥了核心作用。金前副处长则被认为实际指挥了现场应对,并试图销毁与密话手机相关的证据。李前总部长和金前部长则被认为参与了设置路障和人员部署等现场阻止行为。 相反,朴前处长方面虽然大体上不争辩客观事实,但反驳称没有阻碍公职执行的故意。朴前处长的律师表示:“在逮捕令合法性争议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认为有权不批准进入警卫区域,并强调不应违反法律和规定或发生物理冲突。” 金前副处长方面也否认部分指控。金前副处长的律师表示,关于密话手机的指控称:“并不是删除通话记录,而是指示阻止外部接入。”此外,关于武器暴露巡逻等问题,他也反驳称:“并不是主导武力巡逻,而是让武器放入包中,并提前结束巡逻。” 李前总部长方面则表示只是遵循上级指示,并未共谋犯罪,金前部长方面也否认共谋关系。 与此同时,尹前总统在同一逮捕令执行妨碍的案件上被判处7年监禁。该案件目前正在最高法院审理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02 03:21:00 -
法庭判决:前国情院长赵太勇因违反国会证言法被判刑1年6个月,职务失职无罪前国家情报院长赵太勇因未履行国会报告义务,并以虚假答辩隐瞒参与戒严的事实,被法院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法院认为,赵太勇并未明确意识到政治人物被捕的指示,因此对其职务失职和政治干预的主要指控判决无罪。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2部(法官柳京镇)于21日对赵太勇因职务失职、违反国家情报院法、违反国会证言法、证据毁灭、编写和使用虚假公文、作伪证等罪名判处其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这一判决远低于内乱特别检察官(特别检察官赵恩锡)要求的7年刑期。 法院首先对赵太勇的职务失职指控作出无罪判决。赵太勇被指控在2024年12月3日知晓尹锡悦前总统的戒严宣布及政治人物逮捕计划,却未向国会情报委员会报告。 法院承认赵太勇在戒严当天确实从总统府收到与戒严相关的文件。然而,法院认为,难以确认他是否明确接收到洪长源前国家情报院第一副院长关于政治人物逮捕指示的内容。 法院指出:“被告人可能将从洪前副院长那里收到的内容视为戒严过程中出现的传闻,因此无法认为他具体意识到政治人物被捕的事实,进而无法确认根据国家情报院法的国会报告义务。” 关于洪前副院长的行踪被单独提供给执政党,是否涉及政治干预的指控,法院也作出无罪判决。法院认为,缺乏客观证据证明赵太勇为特定政党选择性提供视频。 关于赵太勇参与删除尹前总统和洪前副院长的密话手机电子信息的证据毁灭指控,法院也未予采纳。法院认为,在当时情况下,存在安全措施的可能性,难以排除。 相反,法院认定赵太勇在宪法法院弹劾审判和国会国政调查过程中,虚假陈述未收到戒严文件的部分有罪。 法院指出:“作为国家情报院长,被告人应认真解答公众疑虑,如有错误应承担责任。然而,他却为减轻和隐瞒自己的责任,编写虚假答辩书并提交国会,甚至在宪法法院作伪证。” 法院进一步表示:“这种行为欺骗了公众,严重损害了国家情报院在公众中的信任,罪行性质不轻。” 特别检察官团队在判决后表示:“将对判决书进行详细分析,并对无罪部分提出上诉,同时对洪前副院长的证词被驳回感到遗憾。”※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22 06: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