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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志勇回应“政治检察官共犯”指责,反对尹锡悦的处分,指出程序性缺陷在金志勇首任中大犯罪调查厅长候选人的人事听证会上,关于其过去在检察院任职期间的行为、"亲尹检察官"争议以及中大调查厅的调查中立性保障措施,朝野议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民主党议员朴柱民在14日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的听证会上提到金学义前法务部副部长的出境禁令事件和郑振雄检察官的独职暴行事件起诉过程,批评金候选人。 他询问金候选人:“在金学义事件起诉时是否有记录反对意见?”金候选人回答:“没有单独记录。”朴议员接着质问:“异议制度是为了打破过去检察院检察官同体原则下,基层检察官难以拒绝的局面而设立的,为什么没有利用?” 随后,朴议员表示:“当小偷进入家中时,打开门的人在法律上被称为盗窃罪共犯。”他批评金候选人:“根据当时的行为,金候选人是‘政治检察官的共犯’。”面对朴议员的指责,金候选人保持沉默。 他进一步指出:“金候选人的行为导致李圭元检察官随后辞去检察职务,而李光哲前青瓦台民政秘书在最高法院才获得无罪。”他表示:“候选人的过去表现是导致检察院清算的原因,作为首任中大调查厅长是否合适令人怀疑。” 朴议员还质疑金候选人对调查与起诉分离原则的态度变化,提到金候选人在担任大检察厅刑事部部长期间撰写的《检警调查权调整法案》相关资料,追问过去检察方的主张。大检察厅刑事部的资料中提到:“警方申请的逮捕令仅能申请的法案明显违反宪法,并阻碍迅速拘留嫌疑人和救助受害者。” 当朴议员指出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差异,称“过去资料内容错误”时,金候选人承认:“现在看来,我们所说的确实是错误的。”当朴议员质问:“为了成为中大调查厅长而改变态度吗?”金候选人则紧闭双眼,表示:“并非如此”,却没有进一步解释。 关于金候选人在尹锡悦前总统的处分请求中反对声明的行为,质询也随之而来。 民主党议员朴正贤询问:“为什么认为自己被贴上‘亲尹’标签?”金候选人回答:“我也不知道。”关于当时反对声明的原因,金候选人表示:“是因为程序性缺陷引起的指摘。”但他也表示:“现在回想起来,确实存在可被认定的违规部分,但当时是否有其他方法也在思考。” 在野党国民力量的议员们则对金候选人的政治中立性和调查独立性保障进行了严格审查。 国民力量议员姜明九提到执政党内部围绕人事审查的冲突,表示:“真正应该进行人事听证会的行政安全委员会的委员们感到像是傻瓜。”他批评了李在明总统和执政党的任命审查过程。姜议员还询问了关于大长洞和对北送款调查的情况,但金候选人则表示:“我认为法务部正在重新审查。” 金候选人承诺将对中大调查厅的组织文化进行改革,并引入责任调查制。 国民力量议员陈钟伍询问关于长期未解决案件的解决方案时,金候选人强调:“调查员负责的案件不仅仅是移交了事,而是要对起诉和有罪判决负责,强力实施‘责任调查制’。”他还表示:“中大调查厅将招聘各领域的调查专家,以确保组织文化的多样性。” 针对内政部部长行使调查指挥权的担忧,金候选人表示有可能制定内部控制机制。 国民力量议员徐明玉询问是否有意完善限制内政部部长对特定政治事件干预的内部指引,金候选人回答:“法律上有控制系统,但如果需要的话,将制定内部规定。” 在国民力量议员朱豪英的质询中,金候选人表示:“在检察官任职期间,从未考虑过政治背景,始终遵循法律、事实和法律原则。”※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5 02:16:00 -
光州中大犯罪调查厅长任恩正成为首个被监察对象任恩正光州地方中大犯罪调查厅长在中数厅成立9天后成为首个被监察的对象。尹浩中行政安全部部长公开批评任厅长,称其“似乎误认为中数厅是进行政治活动的机构,而非调查机构”,并下达了监察指令,指控其违反了保持品位和政治中立的义务。 这实在是“晚时之叹”。监察来得太晚,任厅长的公开攻击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例如,任厅长曾在去年将时任法务部长郑成浩的检察改革方案称为“掩耳盗铃”,并批评检察人事为“惨事”。当时,曾有总统府民政首席秘书奉旭和法务部副部长李振秀等被称为“检察改革五贼”。作为高级刑事司法公务员,任厅长对自己所属的政府机构进行如此激烈的公开批评,实属罕见,未来也难以再见。 然而,直到现在并没有受到任何处分。郑部长仅对其发出书面警告,称其可能引发政治中立性和工作公正性的怀疑。 更大的问题在于,当任厅长将指挥部比作卖国贼“乙巳五贼”时,未曾进行监察,但在攻击总统指定的中数厅长候选人时,监察却突然开始。执政党也表示“对上司的人事指手画脚是不合适的”,因此与任厅长划清了界限。 如果任厅长的言行确实损害了政治中立,早该提出问题。如果过去被视为“信念”,那么在批评中数厅长候选人的瞬间,为什么就成了“从事政治的公务员”,这需要解释。 如果没有这样的解释,就难以避免外界的怀疑:在需要时将其作为“检察改革的发声者”,而在政治上变得不便时又将其“麦克风”夺走。 问题在于,这种疑问并不仅仅局限于任厅长一人。 检察院人权尊重未来委员会的真相调查可能会侵犯检察独立性,检察院监察部部长金成东在组织内部网提出了法律问题。对此,法务部代理部长李振秀表示,金部长的行为“非常不当”,并称“是否属于监察事项需要进一步审查”。 任厅长的外部公开发言长期以来只是警告,而金部长的内部问题提出却立即引发了监察的可能性。 对朴相勇检察官的标准则更加严格。 大检察院在双方云大北送金调查过程中,除了其他问题外,还将朴检察官在3月16日至4月2日期间工作时间内在Facebook上发布的21条信息作为追加处分的理由。这些信息包括反驳证言诱导的疑惑,或批评李在明总统事件的公诉取消动向。 从这三个案例来看,不禁要问:“监察为何对某些人如此缓慢,对某些人又如此迅速,甚至对每一条信息都要追究?” 也就是说,监察和处分的标准是什么? 监察并不是衡量政治效用的天平。应当根据违反了什么规定、如何违反来进行判断,而不是根据发言是否对政权有利或不利来决定监察的速度和强度。 更何况,废除检察院并设立公诉厅和中数厅的最强有力的理由就是“政治检察的清算”,这一点不应被遗忘。李在明总统也曾表示,这两个机构的成立标志着“以政治检察为名进行的清除政敌和压制的错误时代的结束”。 因此,新的机构应当比过去的检察院更远离政治。监察和处分就是这一标准。如果继续存在“只有我们这一方是对的”的监察,那么在政治检察离去的地方,只会出现“政治中数厅”和“政治公诉厅”。※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4 15:36:20 -
金志勇再遭内部举报,涉嫌忽视调查不当行为金志勇,首任中重大犯罪调查厅长候选人,因在担任大检察院监察一科科长期间被指控忽视内部举报而卷入争议。举报阿山参养医院调查不当行为及人事报复的前调查官表示,大检察院并未对其进行调查便结束了此案,并要求金候选人辞职。 根据《亚洲经济》12日获得的前检察调查官崔某的内部举报书及大检察院的回复,崔某于2017年7月20日向时任法务部长朴相基报告了阿山参养医院调查不当行为的指控。法务部于8月3日将此案移交给大检察院,监察一科于次年1月15日通知称该案无罪终结,金候选人当时是该科的科长。 崔某在2011年于天安地检调查此案。该案源于医疗法人以其财产作为担保的30亿韩元贷款,其中6600万韩元的施工费用引发了问题。崔某表示,院长与建筑商通过虚高的施工合同等方式获得了款项。虽然部分款项被约定退还给院长,但建筑商却全额提取并私用。 崔某指出,检察官出身的崔某律师等两人的委任程序存在问题,提出了“暗中辩护”的指控。这是指在没有正式委任程序的情况下,利用人脉等暗中介入案件。崔某解释称,在他们介入后,2009年的首次调查以无罪结束。 随后,因合伙人的举报,朱镇宇当时的天安地检检察官等重新调查此案,并被重新分配到朴某检察官的办公室,由崔某负责调查。院长与建筑商因背信罪被判有罪并被判缓刑,而另一起背信受贿的指控则被判无罪,崔某如是说。 崔某在追踪6000万韩元支票后,向某部长检察官提出要求,称需根据嫌疑人的供述记录进行调查,并因此提出了泄露调查信息的指控(公职秘密泄露罪)。他还表示,员工们要求与嫌疑人面谈,并了解拘留令申请的情况。 崔某在2011年向负责监察的朴某检察官提交了监察请求书,但未得到处理。次年,他受到内部帖子删除的压力,并经历了通过执行科被调往论山地检的人事报复。 崔某要求大检察院查明前官员律师的不当请求、支票追踪结果泄露、监察案件掩盖及不当调动等问题,并追究相关责任。 然而,大检察院回应称:“处分时效已过,单凭举报人的主张不足以承认相关人员的不当行为,且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举报人的主张。”调查对象及审查材料未在通知中说明。 崔某表示,未收到出席调查的要求,且对科长的消息询问感到幼稚,因此仅简短回复“请阅读举报书”、“请召唤我进行调查”。他认为金候选人作为部门负责人无法逃避处理责任。 《亚洲经济》当天上午开始多次向金候选人方面询问调查及处理经过、报告及审批情况,并要求在下午3点前回复,仅收到“内容审核后将再作说明”的答复。 此前,光州地方中重大犯罪调查厅长任恩正也指出,振东均前检察官性侵事件的处理在金候选人任内被忽视。※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3 01:40:10 -
倒计时启动,领导人、计算机系统和人力资源配置仍在进行中公诉机关和中大犯罪调查厅的成立还有五天,但各机构的首任负责人选拔和实务基础建设尚未完成。中大犯罪调查厅在开门后,年底前仍需完成办公楼和计算机设施的建设。公诉机关也需要在职务代理体制下进行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和案件的移交,因此组织整顿预计将在成立后继续进行。 根据27日的法律界消息,计划于下月2日成立的公诉机关的首任检察总长人选推荐委员会尚未组成。候选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法务部长的提名以及国会人事听证会等程序都需经过,但第一步就停滞不前。 韩国律师协会的自荐候选人接收也将在成立后的下月6日截止。尽管法律实施前可以进行人选的特例任用,但程序尚未启动。继郑成浩前法务部长辞职后,金承元候选人也辞去职务,部长人选回到了原点。自23日上任的李正贤大检察厅副厅长正在领导检察总长职务代理的转换工作。 中大犯罪调查厅方面,自金志勇首任厅长候选人于8日被提名后,尚未进入人事听证程序。尤其是由于执政党内部的反对,额外的审核仍在进行中。政府虽然已制定例外规定,允许在厅长任命前进行特例任用,但首任厅长可能无法参与初期干部的组成,组织交接的可能性增大。 办公空间也尚未完成。中大犯罪调查厅总部和首尔警察局将入驻的首尔中区鲁内斯广场将在开门日使用部分已完成的空间。其余空间的施工将持续到年底,计算机和通信设施及设备也将在12月前逐步建设完成。 自主刑事司法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是到2029年。在此之前,将对警方的刑事司法信息系统(KICS)进行改建使用,但案件信息将分开管理。开门日将首先启动案件管理等基本功能,其余功能将在年底前追加。处理案件的同时,还需并行建设工作系统。 人力资源的获取和配置仍在进行中。两次中大犯罪调查厅特例任用的申请人数为1962人,占总编制2874人的68.3%。这只是申请人数,最终的任用人数尚未确定,选拔、培训和配置仍需进行。首批90余人自21日起已在总部和地方检察院上班,开始进行办公室配置、计算机连接和安全检查等工作。 相比之下,公诉机关则面临如何根据缩减后的组织配置剩余人力的问题。法务部计划不补充因中大犯罪调查厅调动等造成的空缺,而是在成立后进行组织诊断,推动检察官编制的减少。需要解决编制调整与实际人力流动之间的差距。 一位现任部长检察官表示:“目前没有有效的办法来配置剩余人力,所以可能会先保持超编状态,待成立后出现问题时再设立解决部门或增加现有部门的编制。”这表明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方案可能会在成立后寻找。 公诉机关内部的工作分配也将发生变化。政府于22日通过了职制修正案,大检察厅正在进行指令和规定的整理以及四个检察院的试点运行。首尔中央检察院将把人权保护部负责的逮捕审查移交给刑事部。需要同时推进公诉功能的强化和现有工作的重新配置。 案件的移交也已进入实际措施的阶段,超越了指引的制定。大检察厅于3日传达了正在调查的案件处理标准,并于9日下发了检察院直接通缉案件的移交指引。 截至3日,待移交的通缉案件为2168件。需要在返还原有逮捕令和解除通缉后,警方和特别司法警察重新发放逮捕令和重新输入通缉。出境禁令等相关措施的管理主体也需更换,因此在机构间协调措施的时间点至关重要。 截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院未结案件为164822件。虽然并非所有案件都需移交,但在审查累积案件时,需要区分出在成立后例外继续调查的案件和移交给其他机构的案件。尽管职制和指引已制定,但人力配置、系统完善和案件移交工作尚未完成。明确剩余工作的完成时间和负责主体是成立后的一项任务。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8 02:04:00 -
李正贤检察总长代理称“需查看调查结果再决定是否撤销对总统的起诉”李正贤新任检察总长代理(大检察厅副检察长)于23日表示,关于李在明总统相关的刑事案件公诉撤销问题,“需要查看调查结果”。他指出,公诉撤销的判断将在调查结果出来后进行,今天并未透露具体的推进方针。 在当天早上前往首尔西大门区大检察厅的路上,李正贤在被记者问及李总统案件的公诉撤销可能性时回应称:“现在真相调查小组正在进行调查,因此需要查看结果。” 对于之前批评双方面对北送款案件调查的言论,他解释称:“这是关于知情调查的基本哲学。”他表示:“历任总长和部长都强调过要进行节制的调查,精准地切除问题部分,因此在这方面可能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李正贤在今年4月的国会听证会上曾批评双方面对北送款案件调查过程中的所谓“鲑鱼酒席证言诱导”疑虑,并对此表示道歉。然而,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李华英在国会对此疑虑的作证被判定为作伪证,6月一审判决其有罪,判处4个月监禁,目前正在上诉中。 李正贤表示,将致力于下月2日成立的公诉厅的顺利运行和人权保护。他说:“在这个困难时期承担重任,肩上的担子很重,我会尽全力确保公诉厅能够早日成为人权维护机构和人权保护机构。” 关于检察人员的问题,他提到:“在了解水原高等检察院和地检的工作后,发现检察室面临600件、700件未结案件的困扰,实际工作人数相当不足。”他表示将与法务部进行协商。关于重大犯罪调查厅与警方的关系,他指出:“指挥体系已经转变为平等合作关系”,并表示有必要加强事前合作,如签署工作协议等。 李正贤在当天发给检察全体员工的邮件中提到:“我感到如履薄冰,我们是包括犯罪受害者和社会弱势群体在内的韩国人民的代表。”他进一步表示:“如果坚守原则和基本,必定能获得国民的信任。”※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3 20:16:00 -
法务部任命李正炫为大检察厅副检察长李正炫(司法研修院27期)被任命为大检察厅副检察长。此举填补了前副检察长具子贤于7月辞职后约两个月的空缺。 法务部于22日宣布,将于23日实施这一关于大检察厅检察官的调动人事。 对此,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这是为了解决大检察厅副检察长辞职带来的空缺,并为公诉厅的顺利成立做好准备。” 新任副检察长李正炫出生于全南那岘,毕业于那岘英山浦商高和高丽大学法学系。2020年8月,他在文在寅政府时期晋升为检察长(大检察厅公共检察部部长),并在担任首尔中央检察院第一副检察长期间,指挥了“频道A检察与媒体勾结”事件的调查,与当时的检察总长尹锡悦发生了冲突。 2022年,尹锡悦政府上台后,他被调任法务研修院研究员,但在政权更替后于去年11月复职为水原高检长。今年4月,他因在国会中对双胞胎对北送款调查过程中引发的“鲑鱼酒会”争议表示道歉。 李副检察长被认为是检察系统内的代表性策划与调查专家,曾在法务部、大检察厅及基层检察院的多个重要职位上任职。凭借其法律专业知识和在检察官之间的深厚信任,他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也获得了高度评价。在担任水原高检长期间,他稳定地指挥了地区内的重大案件及强力与民生犯罪的应对工作,得到了领导力的认可。※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2 21:00:00 -
从‘金玉淑备忘录’到20万美元...诺素英第三次接受检方调查诺泰宇前总统的长女诺素英艺术中心蝴蝶馆馆长因调查诺前总统的资金疑云,第三次接受检方调查。 20日,法律界消息称,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犯罪收益没收部(部长检察官:苏正秀)已通知诺馆长出庭,并正在协调出席时间。检方计划调查诺馆长在2024年与崔泰源SK集团会长的离婚诉讼上提交的所谓‘金玉淑备忘录’中记载的资金来源情况。 检方于上月21日对诺前总统的妻子金玉淑居住的首尔西大门区延禧洞私宅,以及诺泰宇中心和诺在职的东亚文化基金会进行了搜查。东亚文化基金会的相关人员及涉嫌使用名义账户的前秘书等也被传唤调查。 诺馆长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公开的‘金玉淑备忘录’成为检方的调查依据。诺馆长曾向2024年与崔会长的离婚诉讼二审法庭提交了其母亲在1998至1999年间所写的手写备忘录作为证据。 这一证据促使检方重新启动资金没收调查。金女士在2000至2001年间声称“没有钱”,未支付884亿韩元的追缴款,却以名义账户支付了210亿韩元的保险费,并向其儿子担任理事长的东亚文化基金会捐赠了152亿韩元。5·18纪念基金会等于2024年10月向检方举报金女士、诺大使及诺馆长等诺前总统家族隐匿资金和逃税。 诺馆长并非首次接受检方调查。她曾因在美国未申报入境20万美元事件及与李扬浩前国防部长的贿赂案接受过调查。 诺馆长在1990年2月于斯坦福大学留学期间,因未向海关申报而被控将20万美元带入美国,1993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时任检察官声称这些资金来自韩国政界,通过瑞士银行转移至美国。然而,法庭认为诺馆长并不知情,并自愿出席宣判,因此没收了20万美元。 因这一事件,诺馆长在国内接受过两次检方调查。1994年,她解释资金来源为婚礼红包等;1995年在大检察院调查中则表示“仅因生活费向父亲索要,瑞士账户并不知情”。 1996年,李扬浩前部长因向诺馆长赠送价值3600万元的钻戒和项链而引发贿赂疑云,再次被调查。诺馆长方面在两天后解释已归还珠宝,大检察院中层部门已结束内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0 23:48:20 -
民变法治中心:认为金志勇不适合担任中大犯罪调查厅长检察官任职期间的经历引发了对金志勇作为首任中大犯罪调查厅长候选人任命的质疑。民主社会律师团法治中心于17日发表声明称:“考虑到中大犯罪调查厅成立的历史意义,金候选人不适合担任首任厅长,属于不合格人选。”声明指出:“他直到最近都没有同意以调查与起诉分离为核心的检察改革,反而积极反对检察改革。”此外,声明还提到:“作为大检察厅刑事部部长,他在2022年4月召开记者会,亲自向公众解释,积极反对缩小检察的直接调查权和分离调查与起诉的检察改革法案。”声明还指出:“他参与了2020年对尹锡悦检察总长的处分反对的检察长级集体声明,并且是确认无罪的金学义前法务部副部长出境禁令案件的指挥线。”声明强调:“中大犯罪调查厅的成立日已不远,但现在选择不合适的候选人比成功任命一位能够引领中大犯罪调查厅的改革性厅长更为重要。如果第一步走错,所有改革都可能崩溃。”曾任法务部长的秋美爱在前一天的脸书上表示:“与Channel A检察与媒体勾结相关的各种监察阻碍和调查干扰,尹锡悦和韩东勋最终没有被起诉。这正是因为金志勇等人在组织内部放弃了司法正义,协助和暗中活动的结果。我认为他们就是叛徒。”她还提到:“金志勇反对尹锡悦的处分。金志勇在反对尹锡悦总长的职务排除和处分申请的检察长级干部的共同声明中签名,但随后2021年法院认定尹锡悦在Channel A事件中的监察干扰和调查干扰等行为确实构成处分理由。”林恩正首尔东部检察厅厅长当天在脸书上公开质疑:“在Channel A事件和金学义出境禁令案件的调查中,他是如何表明一致立场并为之努力的?他是否行使了异议权?”并进一步质疑:“在担任大检察厅监察一科长等检察官干部期间,他是否以组织逻辑优先于法律,未能履行法律上应尽的监察和调查义务,如果成为中大犯罪调查厅长,是否能遵守法律?”负责中大犯罪调查厅开设准备工作的行政安全部副部长金敏宰当天召开简报,回应了关于金候选人资质和行为的质疑。金副部长表示:“反对尹锡悦前检察总长的职务停职和处分申请的声明,承认存在不当行为的可能性,但希望重新考虑处分程序的适当性。”关于金学义前副部长紧急出境禁令案件的调查指挥争议,他解释道:“被起诉的4名相关人员中,有3人在金候选人担任大检察厅刑事部部长之前就已被调查并起诉,剩下的1人金候选人在内部会议中表达了反对起诉的意见,且他并不是起诉的最终决定者。”对此,秋美爱提到出境禁令案件中剩余1名被起诉者是文在寅政府时期的李光哲青瓦台民政秘书,批评称:“简直是无耻的借口。”并指出:“李光哲秘书在青瓦台民政室中一直是最强烈主张检察改革的人,正是将他与金学义出境禁令案件联系在一起进行调查和起诉以将其排除。”※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8 03:28:00 -
检察官任命引发质疑,检察改革呼声再起被视为检察改革代表人物的林恩正首尔东部检察厅厅长对金志勇首任重大犯罪调查厅厅长候选人提出公开质询,要求其说明在金学义前法务部副部长出境禁令事件调查期间所表态的立场。 林厅长在17日的Facebook上发布了题为‘对金志勇首任中数厅长候选人的公开质询’的文章,表示:“在令人担忧的局面下,我曾通过短信和电子邮件向法务部长等提出忠告,但考虑到此次事件的严重性,我不得不以民众和市民的身份进行公开质询。” 此前,金候选人因受到来自内部的‘亲尹(亲尹锡悦)’检察官疑云和反对‘检察权完全剥夺’的压力而面临辞职的压力。金候选人在14日的声明中表示:“我反思检察被废除的原因,过去反对削减调查权是出于保护受害者的信念,尽管在过去引发争议的调查过程中我始终坚持自己的立场,但并未得到贯彻。” 林厅长逐一列举了金候选人声明中的内容,质问道:“在Channel A事件和金学义出境禁令事件调查中,您是如何表明一致立场并为之努力的?您是否行使了异议权?” 接着,他指出:“在保护犯罪受害者不应有空白的信念和担忧只有在捍卫检察权时才会显现,2018年作为监察1科长时,面对上级的不当决定时为何没有发声?您所保护的难道不是检察官而是犯罪受害者吗?” 他进一步批评道:“检察失去国民信任而被废除,金志勇候选人应承担何种责任?作为过去的大检察厅监察1科长、首尔高检副检察长、大检察厅刑事部部长,您未能承担责任,难道更为重要的中数厅长的责任能承担吗?” 林厅长还表示:“在担任大检察厅监察1科长等检察高层期间,您未能履行法律义务的监察和调查职责,如果成为中数厅长,您能遵守法律吗?这是许多担忧金候选人的市民想要问的问题,因此我进行公开质询。” 在下个月中数厅即将成立之际,李在明总统于7日提名检察出身的金候选人为首任中数厅长候选人。然而,提名后不久,金候选人在检察任职期间的行为引发了多方争议,执政党内部对金候选人的反对声音也日益高涨。最近,前法务部长秋美爱将金候选人比作‘纳粹’和‘密探’,并呼吁李总统撤回提名。 随着争议不断升级,李总统最近已指示青瓦台工作人员进行额外的审查。不过,行政安全部长尹浩中在15日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表示:“金候选人的提名并未被搁置。”※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7 18:32:00 -
法务部推迟对检察官的纪律处分决定与水原地检检察官李华英前副省长审判集体退庭事件相关,法务部检察官纪律委员会原定的审议已无限期推迟。 据法律界消息,法务部于前一天通知了被处分的前水原地检刑事6部部长检察官金贤宇和徐贤旭,告知他们纪律委员会审议的推迟。 法务部检察官纪律委员会原计划于当天传唤这两位部长检察官,听取他们关于审判庭回避申请前的上报情况及不公正诉讼指挥的应对情况,并审议处分事项。 该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25日水原地方法院举行的李前副省长的庭审准备会议上。当时,四名公诉检察官因检方证人申请被大量驳回等问题,认为审判庭的诉讼指挥不公,提交了回避申请后退庭。 此消息传出后,李在明总统对法庭秩序的破坏表示遗憾,并指示进行严格的监察。 大检察厅监察委员会在今年4月认为由于违反报告义务等原因,难以进行处分。然而,法务部通过单独的监察得出结论,认为水原地检指挥部对公诉检察官进行了回避申请和审判不配合的指挥,并违反了事先报告义务。 当时,法务部长郑成虎也对两位部长检察官提出了最低级别的处分“警告”。已经递交辞呈的金贤宇一审检察官和李成范二审检察官仅受到了警告处分。 被处分的徐部长检察官最近表示希望亲自出席纪律委员会,阐明不当之处。同时,他在检察院内部网络上强烈表达不满,称“只是提出了意见,却成为了处分对象”。 检察官纪律委员会由法务部长、副部长、两名检察官和五名民间委员共九人组成,决议需出席委员过半数赞成。若确认警告处分,所属检察院的院长将执行该处分。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7 00: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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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志勇回应“政治检察官共犯”指责,反对尹锡悦的处分,指出程序性缺陷在金志勇首任中大犯罪调查厅长候选人的人事听证会上,关于其过去在检察院任职期间的行为、"亲尹检察官"争议以及中大调查厅的调查中立性保障措施,朝野议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民主党议员朴柱民在14日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的听证会上提到金学义前法务部副部长的出境禁令事件和郑振雄检察官的独职暴行事件起诉过程,批评金候选人。 他询问金候选人:“在金学义事件起诉时是否有记录反对意见?”金候选人回答:“没有单独记录。”朴议员接着质问:“异议制度是为了打破过去检察院检察官同体原则下,基层检察官难以拒绝的局面而设立的,为什么没有利用?” 随后,朴议员表示:“当小偷进入家中时,打开门的人在法律上被称为盗窃罪共犯。”他批评金候选人:“根据当时的行为,金候选人是‘政治检察官的共犯’。”面对朴议员的指责,金候选人保持沉默。 他进一步指出:“金候选人的行为导致李圭元检察官随后辞去检察职务,而李光哲前青瓦台民政秘书在最高法院才获得无罪。”他表示:“候选人的过去表现是导致检察院清算的原因,作为首任中大调查厅长是否合适令人怀疑。” 朴议员还质疑金候选人对调查与起诉分离原则的态度变化,提到金候选人在担任大检察厅刑事部部长期间撰写的《检警调查权调整法案》相关资料,追问过去检察方的主张。大检察厅刑事部的资料中提到:“警方申请的逮捕令仅能申请的法案明显违反宪法,并阻碍迅速拘留嫌疑人和救助受害者。” 当朴议员指出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差异,称“过去资料内容错误”时,金候选人承认:“现在看来,我们所说的确实是错误的。”当朴议员质问:“为了成为中大调查厅长而改变态度吗?”金候选人则紧闭双眼,表示:“并非如此”,却没有进一步解释。 关于金候选人在尹锡悦前总统的处分请求中反对声明的行为,质询也随之而来。 民主党议员朴正贤询问:“为什么认为自己被贴上‘亲尹’标签?”金候选人回答:“我也不知道。”关于当时反对声明的原因,金候选人表示:“是因为程序性缺陷引起的指摘。”但他也表示:“现在回想起来,确实存在可被认定的违规部分,但当时是否有其他方法也在思考。” 在野党国民力量的议员们则对金候选人的政治中立性和调查独立性保障进行了严格审查。 国民力量议员姜明九提到执政党内部围绕人事审查的冲突,表示:“真正应该进行人事听证会的行政安全委员会的委员们感到像是傻瓜。”他批评了李在明总统和执政党的任命审查过程。姜议员还询问了关于大长洞和对北送款调查的情况,但金候选人则表示:“我认为法务部正在重新审查。” 金候选人承诺将对中大调查厅的组织文化进行改革,并引入责任调查制。 国民力量议员陈钟伍询问关于长期未解决案件的解决方案时,金候选人强调:“调查员负责的案件不仅仅是移交了事,而是要对起诉和有罪判决负责,强力实施‘责任调查制’。”他还表示:“中大调查厅将招聘各领域的调查专家,以确保组织文化的多样性。” 针对内政部部长行使调查指挥权的担忧,金候选人表示有可能制定内部控制机制。 国民力量议员徐明玉询问是否有意完善限制内政部部长对特定政治事件干预的内部指引,金候选人回答:“法律上有控制系统,但如果需要的话,将制定内部规定。” 在国民力量议员朱豪英的质询中,金候选人表示:“在检察官任职期间,从未考虑过政治背景,始终遵循法律、事实和法律原则。”※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5 02:16:00 -
光州中大犯罪调查厅长任恩正成为首个被监察对象任恩正光州地方中大犯罪调查厅长在中数厅成立9天后成为首个被监察的对象。尹浩中行政安全部部长公开批评任厅长,称其“似乎误认为中数厅是进行政治活动的机构,而非调查机构”,并下达了监察指令,指控其违反了保持品位和政治中立的义务。 这实在是“晚时之叹”。监察来得太晚,任厅长的公开攻击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例如,任厅长曾在去年将时任法务部长郑成浩的检察改革方案称为“掩耳盗铃”,并批评检察人事为“惨事”。当时,曾有总统府民政首席秘书奉旭和法务部副部长李振秀等被称为“检察改革五贼”。作为高级刑事司法公务员,任厅长对自己所属的政府机构进行如此激烈的公开批评,实属罕见,未来也难以再见。 然而,直到现在并没有受到任何处分。郑部长仅对其发出书面警告,称其可能引发政治中立性和工作公正性的怀疑。 更大的问题在于,当任厅长将指挥部比作卖国贼“乙巳五贼”时,未曾进行监察,但在攻击总统指定的中数厅长候选人时,监察却突然开始。执政党也表示“对上司的人事指手画脚是不合适的”,因此与任厅长划清了界限。 如果任厅长的言行确实损害了政治中立,早该提出问题。如果过去被视为“信念”,那么在批评中数厅长候选人的瞬间,为什么就成了“从事政治的公务员”,这需要解释。 如果没有这样的解释,就难以避免外界的怀疑:在需要时将其作为“检察改革的发声者”,而在政治上变得不便时又将其“麦克风”夺走。 问题在于,这种疑问并不仅仅局限于任厅长一人。 检察院人权尊重未来委员会的真相调查可能会侵犯检察独立性,检察院监察部部长金成东在组织内部网提出了法律问题。对此,法务部代理部长李振秀表示,金部长的行为“非常不当”,并称“是否属于监察事项需要进一步审查”。 任厅长的外部公开发言长期以来只是警告,而金部长的内部问题提出却立即引发了监察的可能性。 对朴相勇检察官的标准则更加严格。 大检察院在双方云大北送金调查过程中,除了其他问题外,还将朴检察官在3月16日至4月2日期间工作时间内在Facebook上发布的21条信息作为追加处分的理由。这些信息包括反驳证言诱导的疑惑,或批评李在明总统事件的公诉取消动向。 从这三个案例来看,不禁要问:“监察为何对某些人如此缓慢,对某些人又如此迅速,甚至对每一条信息都要追究?” 也就是说,监察和处分的标准是什么? 监察并不是衡量政治效用的天平。应当根据违反了什么规定、如何违反来进行判断,而不是根据发言是否对政权有利或不利来决定监察的速度和强度。 更何况,废除检察院并设立公诉厅和中数厅的最强有力的理由就是“政治检察的清算”,这一点不应被遗忘。李在明总统也曾表示,这两个机构的成立标志着“以政治检察为名进行的清除政敌和压制的错误时代的结束”。 因此,新的机构应当比过去的检察院更远离政治。监察和处分就是这一标准。如果继续存在“只有我们这一方是对的”的监察,那么在政治检察离去的地方,只会出现“政治中数厅”和“政治公诉厅”。※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4 15:36:20 -
金志勇再遭内部举报,涉嫌忽视调查不当行为金志勇,首任中重大犯罪调查厅长候选人,因在担任大检察院监察一科科长期间被指控忽视内部举报而卷入争议。举报阿山参养医院调查不当行为及人事报复的前调查官表示,大检察院并未对其进行调查便结束了此案,并要求金候选人辞职。 根据《亚洲经济》12日获得的前检察调查官崔某的内部举报书及大检察院的回复,崔某于2017年7月20日向时任法务部长朴相基报告了阿山参养医院调查不当行为的指控。法务部于8月3日将此案移交给大检察院,监察一科于次年1月15日通知称该案无罪终结,金候选人当时是该科的科长。 崔某在2011年于天安地检调查此案。该案源于医疗法人以其财产作为担保的30亿韩元贷款,其中6600万韩元的施工费用引发了问题。崔某表示,院长与建筑商通过虚高的施工合同等方式获得了款项。虽然部分款项被约定退还给院长,但建筑商却全额提取并私用。 崔某指出,检察官出身的崔某律师等两人的委任程序存在问题,提出了“暗中辩护”的指控。这是指在没有正式委任程序的情况下,利用人脉等暗中介入案件。崔某解释称,在他们介入后,2009年的首次调查以无罪结束。 随后,因合伙人的举报,朱镇宇当时的天安地检检察官等重新调查此案,并被重新分配到朴某检察官的办公室,由崔某负责调查。院长与建筑商因背信罪被判有罪并被判缓刑,而另一起背信受贿的指控则被判无罪,崔某如是说。 崔某在追踪6000万韩元支票后,向某部长检察官提出要求,称需根据嫌疑人的供述记录进行调查,并因此提出了泄露调查信息的指控(公职秘密泄露罪)。他还表示,员工们要求与嫌疑人面谈,并了解拘留令申请的情况。 崔某在2011年向负责监察的朴某检察官提交了监察请求书,但未得到处理。次年,他受到内部帖子删除的压力,并经历了通过执行科被调往论山地检的人事报复。 崔某要求大检察院查明前官员律师的不当请求、支票追踪结果泄露、监察案件掩盖及不当调动等问题,并追究相关责任。 然而,大检察院回应称:“处分时效已过,单凭举报人的主张不足以承认相关人员的不当行为,且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举报人的主张。”调查对象及审查材料未在通知中说明。 崔某表示,未收到出席调查的要求,且对科长的消息询问感到幼稚,因此仅简短回复“请阅读举报书”、“请召唤我进行调查”。他认为金候选人作为部门负责人无法逃避处理责任。 《亚洲经济》当天上午开始多次向金候选人方面询问调查及处理经过、报告及审批情况,并要求在下午3点前回复,仅收到“内容审核后将再作说明”的答复。 此前,光州地方中重大犯罪调查厅长任恩正也指出,振东均前检察官性侵事件的处理在金候选人任内被忽视。※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3 01:40:10 -
倒计时启动,领导人、计算机系统和人力资源配置仍在进行中公诉机关和中大犯罪调查厅的成立还有五天,但各机构的首任负责人选拔和实务基础建设尚未完成。中大犯罪调查厅在开门后,年底前仍需完成办公楼和计算机设施的建设。公诉机关也需要在职务代理体制下进行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和案件的移交,因此组织整顿预计将在成立后继续进行。 根据27日的法律界消息,计划于下月2日成立的公诉机关的首任检察总长人选推荐委员会尚未组成。候选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法务部长的提名以及国会人事听证会等程序都需经过,但第一步就停滞不前。 韩国律师协会的自荐候选人接收也将在成立后的下月6日截止。尽管法律实施前可以进行人选的特例任用,但程序尚未启动。继郑成浩前法务部长辞职后,金承元候选人也辞去职务,部长人选回到了原点。自23日上任的李正贤大检察厅副厅长正在领导检察总长职务代理的转换工作。 中大犯罪调查厅方面,自金志勇首任厅长候选人于8日被提名后,尚未进入人事听证程序。尤其是由于执政党内部的反对,额外的审核仍在进行中。政府虽然已制定例外规定,允许在厅长任命前进行特例任用,但首任厅长可能无法参与初期干部的组成,组织交接的可能性增大。 办公空间也尚未完成。中大犯罪调查厅总部和首尔警察局将入驻的首尔中区鲁内斯广场将在开门日使用部分已完成的空间。其余空间的施工将持续到年底,计算机和通信设施及设备也将在12月前逐步建设完成。 自主刑事司法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是到2029年。在此之前,将对警方的刑事司法信息系统(KICS)进行改建使用,但案件信息将分开管理。开门日将首先启动案件管理等基本功能,其余功能将在年底前追加。处理案件的同时,还需并行建设工作系统。 人力资源的获取和配置仍在进行中。两次中大犯罪调查厅特例任用的申请人数为1962人,占总编制2874人的68.3%。这只是申请人数,最终的任用人数尚未确定,选拔、培训和配置仍需进行。首批90余人自21日起已在总部和地方检察院上班,开始进行办公室配置、计算机连接和安全检查等工作。 相比之下,公诉机关则面临如何根据缩减后的组织配置剩余人力的问题。法务部计划不补充因中大犯罪调查厅调动等造成的空缺,而是在成立后进行组织诊断,推动检察官编制的减少。需要解决编制调整与实际人力流动之间的差距。 一位现任部长检察官表示:“目前没有有效的办法来配置剩余人力,所以可能会先保持超编状态,待成立后出现问题时再设立解决部门或增加现有部门的编制。”这表明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方案可能会在成立后寻找。 公诉机关内部的工作分配也将发生变化。政府于22日通过了职制修正案,大检察厅正在进行指令和规定的整理以及四个检察院的试点运行。首尔中央检察院将把人权保护部负责的逮捕审查移交给刑事部。需要同时推进公诉功能的强化和现有工作的重新配置。 案件的移交也已进入实际措施的阶段,超越了指引的制定。大检察厅于3日传达了正在调查的案件处理标准,并于9日下发了检察院直接通缉案件的移交指引。 截至3日,待移交的通缉案件为2168件。需要在返还原有逮捕令和解除通缉后,警方和特别司法警察重新发放逮捕令和重新输入通缉。出境禁令等相关措施的管理主体也需更换,因此在机构间协调措施的时间点至关重要。 截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院未结案件为164822件。虽然并非所有案件都需移交,但在审查累积案件时,需要区分出在成立后例外继续调查的案件和移交给其他机构的案件。尽管职制和指引已制定,但人力配置、系统完善和案件移交工作尚未完成。明确剩余工作的完成时间和负责主体是成立后的一项任务。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8 02:04:00 -
李正贤检察总长代理称“需查看调查结果再决定是否撤销对总统的起诉”李正贤新任检察总长代理(大检察厅副检察长)于23日表示,关于李在明总统相关的刑事案件公诉撤销问题,“需要查看调查结果”。他指出,公诉撤销的判断将在调查结果出来后进行,今天并未透露具体的推进方针。 在当天早上前往首尔西大门区大检察厅的路上,李正贤在被记者问及李总统案件的公诉撤销可能性时回应称:“现在真相调查小组正在进行调查,因此需要查看结果。” 对于之前批评双方面对北送款案件调查的言论,他解释称:“这是关于知情调查的基本哲学。”他表示:“历任总长和部长都强调过要进行节制的调查,精准地切除问题部分,因此在这方面可能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李正贤在今年4月的国会听证会上曾批评双方面对北送款案件调查过程中的所谓“鲑鱼酒席证言诱导”疑虑,并对此表示道歉。然而,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李华英在国会对此疑虑的作证被判定为作伪证,6月一审判决其有罪,判处4个月监禁,目前正在上诉中。 李正贤表示,将致力于下月2日成立的公诉厅的顺利运行和人权保护。他说:“在这个困难时期承担重任,肩上的担子很重,我会尽全力确保公诉厅能够早日成为人权维护机构和人权保护机构。” 关于检察人员的问题,他提到:“在了解水原高等检察院和地检的工作后,发现检察室面临600件、700件未结案件的困扰,实际工作人数相当不足。”他表示将与法务部进行协商。关于重大犯罪调查厅与警方的关系,他指出:“指挥体系已经转变为平等合作关系”,并表示有必要加强事前合作,如签署工作协议等。 李正贤在当天发给检察全体员工的邮件中提到:“我感到如履薄冰,我们是包括犯罪受害者和社会弱势群体在内的韩国人民的代表。”他进一步表示:“如果坚守原则和基本,必定能获得国民的信任。”※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3 20:16:00 -
法务部任命李正炫为大检察厅副检察长李正炫(司法研修院27期)被任命为大检察厅副检察长。此举填补了前副检察长具子贤于7月辞职后约两个月的空缺。 法务部于22日宣布,将于23日实施这一关于大检察厅检察官的调动人事。 对此,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这是为了解决大检察厅副检察长辞职带来的空缺,并为公诉厅的顺利成立做好准备。” 新任副检察长李正炫出生于全南那岘,毕业于那岘英山浦商高和高丽大学法学系。2020年8月,他在文在寅政府时期晋升为检察长(大检察厅公共检察部部长),并在担任首尔中央检察院第一副检察长期间,指挥了“频道A检察与媒体勾结”事件的调查,与当时的检察总长尹锡悦发生了冲突。 2022年,尹锡悦政府上台后,他被调任法务研修院研究员,但在政权更替后于去年11月复职为水原高检长。今年4月,他因在国会中对双胞胎对北送款调查过程中引发的“鲑鱼酒会”争议表示道歉。 李副检察长被认为是检察系统内的代表性策划与调查专家,曾在法务部、大检察厅及基层检察院的多个重要职位上任职。凭借其法律专业知识和在检察官之间的深厚信任,他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也获得了高度评价。在担任水原高检长期间,他稳定地指挥了地区内的重大案件及强力与民生犯罪的应对工作,得到了领导力的认可。※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2 21:00:00 -
从‘金玉淑备忘录’到20万美元...诺素英第三次接受检方调查诺泰宇前总统的长女诺素英艺术中心蝴蝶馆馆长因调查诺前总统的资金疑云,第三次接受检方调查。 20日,法律界消息称,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犯罪收益没收部(部长检察官:苏正秀)已通知诺馆长出庭,并正在协调出席时间。检方计划调查诺馆长在2024年与崔泰源SK集团会长的离婚诉讼上提交的所谓‘金玉淑备忘录’中记载的资金来源情况。 检方于上月21日对诺前总统的妻子金玉淑居住的首尔西大门区延禧洞私宅,以及诺泰宇中心和诺在职的东亚文化基金会进行了搜查。东亚文化基金会的相关人员及涉嫌使用名义账户的前秘书等也被传唤调查。 诺馆长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公开的‘金玉淑备忘录’成为检方的调查依据。诺馆长曾向2024年与崔会长的离婚诉讼二审法庭提交了其母亲在1998至1999年间所写的手写备忘录作为证据。 这一证据促使检方重新启动资金没收调查。金女士在2000至2001年间声称“没有钱”,未支付884亿韩元的追缴款,却以名义账户支付了210亿韩元的保险费,并向其儿子担任理事长的东亚文化基金会捐赠了152亿韩元。5·18纪念基金会等于2024年10月向检方举报金女士、诺大使及诺馆长等诺前总统家族隐匿资金和逃税。 诺馆长并非首次接受检方调查。她曾因在美国未申报入境20万美元事件及与李扬浩前国防部长的贿赂案接受过调查。 诺馆长在1990年2月于斯坦福大学留学期间,因未向海关申报而被控将20万美元带入美国,1993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时任检察官声称这些资金来自韩国政界,通过瑞士银行转移至美国。然而,法庭认为诺馆长并不知情,并自愿出席宣判,因此没收了20万美元。 因这一事件,诺馆长在国内接受过两次检方调查。1994年,她解释资金来源为婚礼红包等;1995年在大检察院调查中则表示“仅因生活费向父亲索要,瑞士账户并不知情”。 1996年,李扬浩前部长因向诺馆长赠送价值3600万元的钻戒和项链而引发贿赂疑云,再次被调查。诺馆长方面在两天后解释已归还珠宝,大检察院中层部门已结束内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0 23:48:20 -
民变法治中心:认为金志勇不适合担任中大犯罪调查厅长检察官任职期间的经历引发了对金志勇作为首任中大犯罪调查厅长候选人任命的质疑。民主社会律师团法治中心于17日发表声明称:“考虑到中大犯罪调查厅成立的历史意义,金候选人不适合担任首任厅长,属于不合格人选。”声明指出:“他直到最近都没有同意以调查与起诉分离为核心的检察改革,反而积极反对检察改革。”此外,声明还提到:“作为大检察厅刑事部部长,他在2022年4月召开记者会,亲自向公众解释,积极反对缩小检察的直接调查权和分离调查与起诉的检察改革法案。”声明还指出:“他参与了2020年对尹锡悦检察总长的处分反对的检察长级集体声明,并且是确认无罪的金学义前法务部副部长出境禁令案件的指挥线。”声明强调:“中大犯罪调查厅的成立日已不远,但现在选择不合适的候选人比成功任命一位能够引领中大犯罪调查厅的改革性厅长更为重要。如果第一步走错,所有改革都可能崩溃。”曾任法务部长的秋美爱在前一天的脸书上表示:“与Channel A检察与媒体勾结相关的各种监察阻碍和调查干扰,尹锡悦和韩东勋最终没有被起诉。这正是因为金志勇等人在组织内部放弃了司法正义,协助和暗中活动的结果。我认为他们就是叛徒。”她还提到:“金志勇反对尹锡悦的处分。金志勇在反对尹锡悦总长的职务排除和处分申请的检察长级干部的共同声明中签名,但随后2021年法院认定尹锡悦在Channel A事件中的监察干扰和调查干扰等行为确实构成处分理由。”林恩正首尔东部检察厅厅长当天在脸书上公开质疑:“在Channel A事件和金学义出境禁令案件的调查中,他是如何表明一致立场并为之努力的?他是否行使了异议权?”并进一步质疑:“在担任大检察厅监察一科长等检察官干部期间,他是否以组织逻辑优先于法律,未能履行法律上应尽的监察和调查义务,如果成为中大犯罪调查厅长,是否能遵守法律?”负责中大犯罪调查厅开设准备工作的行政安全部副部长金敏宰当天召开简报,回应了关于金候选人资质和行为的质疑。金副部长表示:“反对尹锡悦前检察总长的职务停职和处分申请的声明,承认存在不当行为的可能性,但希望重新考虑处分程序的适当性。”关于金学义前副部长紧急出境禁令案件的调查指挥争议,他解释道:“被起诉的4名相关人员中,有3人在金候选人担任大检察厅刑事部部长之前就已被调查并起诉,剩下的1人金候选人在内部会议中表达了反对起诉的意见,且他并不是起诉的最终决定者。”对此,秋美爱提到出境禁令案件中剩余1名被起诉者是文在寅政府时期的李光哲青瓦台民政秘书,批评称:“简直是无耻的借口。”并指出:“李光哲秘书在青瓦台民政室中一直是最强烈主张检察改革的人,正是将他与金学义出境禁令案件联系在一起进行调查和起诉以将其排除。”※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8 03:28:00 -
检察官任命引发质疑,检察改革呼声再起被视为检察改革代表人物的林恩正首尔东部检察厅厅长对金志勇首任重大犯罪调查厅厅长候选人提出公开质询,要求其说明在金学义前法务部副部长出境禁令事件调查期间所表态的立场。 林厅长在17日的Facebook上发布了题为‘对金志勇首任中数厅长候选人的公开质询’的文章,表示:“在令人担忧的局面下,我曾通过短信和电子邮件向法务部长等提出忠告,但考虑到此次事件的严重性,我不得不以民众和市民的身份进行公开质询。” 此前,金候选人因受到来自内部的‘亲尹(亲尹锡悦)’检察官疑云和反对‘检察权完全剥夺’的压力而面临辞职的压力。金候选人在14日的声明中表示:“我反思检察被废除的原因,过去反对削减调查权是出于保护受害者的信念,尽管在过去引发争议的调查过程中我始终坚持自己的立场,但并未得到贯彻。” 林厅长逐一列举了金候选人声明中的内容,质问道:“在Channel A事件和金学义出境禁令事件调查中,您是如何表明一致立场并为之努力的?您是否行使了异议权?” 接着,他指出:“在保护犯罪受害者不应有空白的信念和担忧只有在捍卫检察权时才会显现,2018年作为监察1科长时,面对上级的不当决定时为何没有发声?您所保护的难道不是检察官而是犯罪受害者吗?” 他进一步批评道:“检察失去国民信任而被废除,金志勇候选人应承担何种责任?作为过去的大检察厅监察1科长、首尔高检副检察长、大检察厅刑事部部长,您未能承担责任,难道更为重要的中数厅长的责任能承担吗?” 林厅长还表示:“在担任大检察厅监察1科长等检察高层期间,您未能履行法律义务的监察和调查职责,如果成为中数厅长,您能遵守法律吗?这是许多担忧金候选人的市民想要问的问题,因此我进行公开质询。” 在下个月中数厅即将成立之际,李在明总统于7日提名检察出身的金候选人为首任中数厅长候选人。然而,提名后不久,金候选人在检察任职期间的行为引发了多方争议,执政党内部对金候选人的反对声音也日益高涨。最近,前法务部长秋美爱将金候选人比作‘纳粹’和‘密探’,并呼吁李总统撤回提名。 随着争议不断升级,李总统最近已指示青瓦台工作人员进行额外的审查。不过,行政安全部长尹浩中在15日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表示:“金候选人的提名并未被搁置。”※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7 18:32:00 -
法务部推迟对检察官的纪律处分决定与水原地检检察官李华英前副省长审判集体退庭事件相关,法务部检察官纪律委员会原定的审议已无限期推迟。 据法律界消息,法务部于前一天通知了被处分的前水原地检刑事6部部长检察官金贤宇和徐贤旭,告知他们纪律委员会审议的推迟。 法务部检察官纪律委员会原计划于当天传唤这两位部长检察官,听取他们关于审判庭回避申请前的上报情况及不公正诉讼指挥的应对情况,并审议处分事项。 该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25日水原地方法院举行的李前副省长的庭审准备会议上。当时,四名公诉检察官因检方证人申请被大量驳回等问题,认为审判庭的诉讼指挥不公,提交了回避申请后退庭。 此消息传出后,李在明总统对法庭秩序的破坏表示遗憾,并指示进行严格的监察。 大检察厅监察委员会在今年4月认为由于违反报告义务等原因,难以进行处分。然而,法务部通过单独的监察得出结论,认为水原地检指挥部对公诉检察官进行了回避申请和审判不配合的指挥,并违反了事先报告义务。 当时,法务部长郑成虎也对两位部长检察官提出了最低级别的处分“警告”。已经递交辞呈的金贤宇一审检察官和李成范二审检察官仅受到了警告处分。 被处分的徐部长检察官最近表示希望亲自出席纪律委员会,阐明不当之处。同时,他在检察院内部网络上强烈表达不满,称“只是提出了意见,却成为了处分对象”。 检察官纪律委员会由法务部长、副部长、两名检察官和五名民间委员共九人组成,决议需出席委员过半数赞成。若确认警告处分,所属检察院的院长将执行该处分。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7 00: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