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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支付金’新闻 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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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提高大支付金举报奖励金至2亿韩元,明年起实施从明年起,举报不当领取拖欠工资大支付金的最高奖励金将从1亿韩元提高至2亿韩元。这一措施旨在积极查处雇主与劳动者串通,虚报拖欠金额或伪造劳动者的行为。 韩国劳动部于6日在国务会议上宣布,已审议并通过《工资债权保障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案。 大支付金是指国家在雇主未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先行向未领取工资的劳动者支付一定范围的拖欠工资,然后再向雇主追讨该金额的制度。破产大支付金是针对退休者最后6个月的工资和最后3年内的退休金拖欠部分进行支付,最高支付金额为3150万韩元。简易大支付金则对退休者最高支付1000万韩元,对在职者最高支付700万韩元。 根据修订后的实施条例,自明年1月1日起,举报大支付金不当领取的奖励金上限将从现行的1亿韩元提高至2亿韩元。政府提高举报奖励金的原因在于,许多不当领取行为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串通,外部举报在查处中起着重要作用。 在实际的工资拖欠举报过程中,存在将不存在的劳动者虚报或夸大拖欠金额后申请大支付金的情况。劳动部自去年11月至今年5月对104个大支付金支付单位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6个单位的58人不当领取或试图不当领取了4230万韩元的大支付金。 大支付金制度的财政健康问题也是扩大举报诱因的背景之一。根据劳动部的数据,国家先行支付的大支付金从雇主处追回的累计回收率仅约为30%。 政府还在推进大支付金的回收和加强拖欠雇主责任的制度改革。今年5月起,已将大支付金的偿还金征收纳入国税滞纳处理程序,以建立强制征收的基础。同月,对2057名长期未偿还的雇主实施了首次信用制裁。 在8月,扩大了对拖欠劳动者的保护范围。破产大支付金的工资支付范围由原来的最后3个月增加至6个月,同时对有意清偿拖欠的雇主提供的贷款限额也从1亿5000万韩元提高至2亿韩元。 一旦确认大支付金的不当领取,不仅要追回支付金额,还可额外征收不当领取金额的最高5倍。还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举报奖励金制度自2005年首次引入,当时的上限为5000万韩元,2021年提高至1亿韩元,此次再次扩大至2亿韩元。 韩国劳动部长金英勋表示:“提高举报奖励金上限是为了根除大支付金的不当领取行为,雇主应履行清偿责任,拖欠劳动者应得到充分保护,以提高大支付金制度的可持续性。”※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6 22:00:00 -
政府出手打击恶性拖欠工资的企业#. 在首都圈经营的A公司已支付约9亿韩元的大支付金,但至今未履行偿还义务。#. 位于庆南的B公司同样未偿还约5亿韩元的大支付金中的4亿7000万韩元,且其代表人已被确认失踪。政府将首次对长期未偿还大支付金的企业实施信用制裁。就业劳动部和劳动福利公团于5月29日宣布,将对自去年8月7日以来未偿还大支付金的2057名企业实施信用制裁。这些企业的未偿还金额总计达到3868亿韩元。大支付金是指国家代替拖欠工资的企业向生活困难的劳动者支付的工资,随后向企业追讨相应金额的制度。此次措施是《工资债权保障法》修订后首次实施的信用制裁。政府计划将未偿还超过一年且未回收金额合计超过2000万韩元的企业的个人信息和未回收金额提供给韩国信用信息院。被信用制裁的企业将在7年内被列为信用管理对象,可能在金融交易和贷款审核中受到不利影响。政府希望通过此次措施提高大支付金的回收率,并加强对屡次拖欠工资企业的警惕。现场人士预测,随着对重复拖欠工资企业制裁手段的加强,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预防拖欠的效果。就业劳动部部长金英勋表示:“拖欠工资是对劳动者及其家庭生计的威胁,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我们将通过适用国税滞纳处理程序和信用制裁等措施,提高大支付金制度的可持续性。”※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29 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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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提高大支付金举报奖励金至2亿韩元,明年起实施从明年起,举报不当领取拖欠工资大支付金的最高奖励金将从1亿韩元提高至2亿韩元。这一措施旨在积极查处雇主与劳动者串通,虚报拖欠金额或伪造劳动者的行为。 韩国劳动部于6日在国务会议上宣布,已审议并通过《工资债权保障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案。 大支付金是指国家在雇主未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先行向未领取工资的劳动者支付一定范围的拖欠工资,然后再向雇主追讨该金额的制度。破产大支付金是针对退休者最后6个月的工资和最后3年内的退休金拖欠部分进行支付,最高支付金额为3150万韩元。简易大支付金则对退休者最高支付1000万韩元,对在职者最高支付700万韩元。 根据修订后的实施条例,自明年1月1日起,举报大支付金不当领取的奖励金上限将从现行的1亿韩元提高至2亿韩元。政府提高举报奖励金的原因在于,许多不当领取行为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串通,外部举报在查处中起着重要作用。 在实际的工资拖欠举报过程中,存在将不存在的劳动者虚报或夸大拖欠金额后申请大支付金的情况。劳动部自去年11月至今年5月对104个大支付金支付单位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6个单位的58人不当领取或试图不当领取了4230万韩元的大支付金。 大支付金制度的财政健康问题也是扩大举报诱因的背景之一。根据劳动部的数据,国家先行支付的大支付金从雇主处追回的累计回收率仅约为30%。 政府还在推进大支付金的回收和加强拖欠雇主责任的制度改革。今年5月起,已将大支付金的偿还金征收纳入国税滞纳处理程序,以建立强制征收的基础。同月,对2057名长期未偿还的雇主实施了首次信用制裁。 在8月,扩大了对拖欠劳动者的保护范围。破产大支付金的工资支付范围由原来的最后3个月增加至6个月,同时对有意清偿拖欠的雇主提供的贷款限额也从1亿5000万韩元提高至2亿韩元。 一旦确认大支付金的不当领取,不仅要追回支付金额,还可额外征收不当领取金额的最高5倍。还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举报奖励金制度自2005年首次引入,当时的上限为5000万韩元,2021年提高至1亿韩元,此次再次扩大至2亿韩元。 韩国劳动部长金英勋表示:“提高举报奖励金上限是为了根除大支付金的不当领取行为,雇主应履行清偿责任,拖欠劳动者应得到充分保护,以提高大支付金制度的可持续性。”※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6 22:00:00 -
政府出手打击恶性拖欠工资的企业#. 在首都圈经营的A公司已支付约9亿韩元的大支付金,但至今未履行偿还义务。#. 位于庆南的B公司同样未偿还约5亿韩元的大支付金中的4亿7000万韩元,且其代表人已被确认失踪。政府将首次对长期未偿还大支付金的企业实施信用制裁。就业劳动部和劳动福利公团于5月29日宣布,将对自去年8月7日以来未偿还大支付金的2057名企业实施信用制裁。这些企业的未偿还金额总计达到3868亿韩元。大支付金是指国家代替拖欠工资的企业向生活困难的劳动者支付的工资,随后向企业追讨相应金额的制度。此次措施是《工资债权保障法》修订后首次实施的信用制裁。政府计划将未偿还超过一年且未回收金额合计超过2000万韩元的企业的个人信息和未回收金额提供给韩国信用信息院。被信用制裁的企业将在7年内被列为信用管理对象,可能在金融交易和贷款审核中受到不利影响。政府希望通过此次措施提高大支付金的回收率,并加强对屡次拖欠工资企业的警惕。现场人士预测,随着对重复拖欠工资企业制裁手段的加强,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预防拖欠的效果。就业劳动部部长金英勋表示:“拖欠工资是对劳动者及其家庭生计的威胁,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我们将通过适用国税滞纳处理程序和信用制裁等措施,提高大支付金制度的可持续性。”※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29 2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