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取消也可审议…公诉厅事件审议委员会面临考验
新成立的公诉厅事件审议委员会将被改组为可以审议公诉取消的外部监督机构。虽然审议范围和规模扩大,但建议没有法律约束力,能否发挥实质性的监督作用仍是关键。 据法律界消息,公诉厅于10月2日成立,设立事件审议委员会,负责审议社会关注度高或公正性受到质疑的案件,取代原有的调查审议委员会。 与设在大检察厅的调查审议委员会不同,首尔、大田、大邱、釜山、光州和水原等6个地方公诉厅各设有50至200名委员。案件相关人以及主办检察官均可申请审议,召集权由地方公诉厅厅长掌握。 公诉厅法规定的审议对象包括拘捕令申请、再申请、公诉提起、上诉提起等。总统令则考虑到事项的严重性、重复性和权利救济的必要性,允许地方公诉厅厅长认为需要审议的事项。 因此,正在进行的审判中的公诉取消也可能成为审议对象。这也是事件审议委员会可能介入李在明总统刑事案件公诉取消的背景。 李总统在上个月18日的记者会上请求国会删除“检察操控起诉特别检察法”的公诉取消条款。然而,根据未来特别检察的调查或法务部检察人权尊重未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公诉厅仍有可能判断公诉取消的事宜。 审议对象的扩大是否能直接加强监督功能尚不明朗。2018年设立的检察调查审议委员会也是为了防止检察权的滥用,但在2024年对当时总统夫人金建熙的奢侈品包包事件中,建议不予起诉后,被批评为仅为检察的处理提供了名分。 即使事件审议委员会得出结论,检察官也并非必须遵循。需要区分可以审议公诉取消的解释与实际是否启动审议。原有的调查审议委员会也有处理检察总长提请事项的规定,但并没有审议公诉取消的案例。※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6 0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