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非法信息管理责任归于平台…国会讨论韩国版在线安全法
随着网络上非法信息和有害信息的频繁出现,单靠事后封堵个别内容的方式已难以应对。为了防止非法信息在网上传播,呼吁将安全管理责任优先归于平台运营商,政府则负责对此进行管理和监督。 23日,李周熙民主党议员在国会召开了以'韩国版在线安全法立法方向与争议:从公民社会的视角'为主题的讨论会,展开了相关讨论。 延世大学传媒与传播学系教授尚允模表示,随着数字性犯罪、仇恨言论和与毒品相关的非法信息激增,现行信息通信网络法下的应对变得愈发困难。 尚教授指出:“2013年至2022年间,韩国向谷歌请求删除内容的次数位居俄罗斯之后,排名第二。”他还提到:“以行政机构为中心的通信审查在韩国已达到极限,但仅靠平台的自律监管也难以实现有效监管。” 当天,现场提出了需要设计'韩国版在线安全法',以法律形式明确平台对非法和有害信息传播的管理责任。信息通信网络法并非以用户保护为中心设计的法律,而是随着新问题的出现而进行的规制调整,因此在审查和阻止网上传播的非法信息方面存在困难。 韩国版在线安全法将非法和有害信息的传播责任主要由在线服务提供者承担,若未采取必要措施,政府将对其进行制裁。 该法案旨在建立整体的传播防止系统,超越对单个内容的事后监管。此前,广播媒体通信审查委员会的通信审查和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的整改命令制度一直在运作。 此外,法案还包括政府可以对重大非法信息进行紧急删除和接入阻断的条款,以及根据在线服务提供者类型施加差异化义务等内容。 特别是在线安全法案中还包含了对平台服务提供者在儿童和青少年保护方面的内容。然而,这部分预计在未来的具体法案设计方案中将成为争议焦点。 尚教授表示:“是否采用按年龄限制访问的方式,还是服务提供商为用户设计安全装置的方式,将成为未来的争议。”他还强调,需要讨论覆盖的范围,以及是否将社交媒体作为监管对象,还是将近期出现问题的人工智能(AI)聊天机器人服务也纳入监管范围。 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用户政策总括科长范亨哲表示:“在信息通信网络法的局限性日益显现的情况下,制定单独法律的方向深得我心。”他指出,在意见分歧较大的部分需要进行细节调整。 范科长还强调,考虑到美国政府修订信息通信网络法和国内代理制度运作方式等多种担忧,有必要制定立法方向。
2026-09-24 04: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