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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信息披露’新闻 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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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投稿: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化,企业全球增长的新机遇在今年7月初,韩国政府与执政党发布了“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化方案”。自2月份意见征集方案发布以来,经过金融机构、投资者、企业及经济团体的意见征集,最终方案得以确定。 最初的意见征集方案建议在实施首年针对连接资产总额超过30万亿韩元的KOSPI上市公司进行逐步推广,但最终公示范围大幅扩大至连接资产总额超过10万亿韩元的公司。此外,公示方式也由最初的证券交易所公示转变为资本市场法下的业务报告公示,即法定公示,进一步加强了相关措施。政府与执政党计划制定资本市场法修正案,并在年内确定。 根据规定,2028年需进行公示的企业,其公示对象为2027财年,因此实际上只有6个月的准备时间。而连接资产总额在30万亿至10万亿韩元的KOSPI上市公司,首次公示时间将从2029年提前至2028年。此外,由于直接进行法定公示,不诚实公示等行为将受到《资本市场法》下的行政制裁、损害赔偿和刑事处罚的全面适用。虽然预计将设立三年的免责条款,但公示对象企业的负担显著增加。尤其是针对所谓的“绿色洗涤”,即环保伪装行为,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企业的经营风险预计将大幅增加。 由于最终方案比初稿更为严格,提前准备可持续性公示的企业面临紧迫局面。尽管有三年的免责条款和第三方认证的强制化以及Scope 3的豁免,但考虑到企业的准备情况和自愿实施的可持续性公示现状,当前公示对象企业及未来可能成为公示对象的企业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因此,政府在《资本市场法》修订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建立有效的制度和系统来支持企业,从而提升企业的全球竞争力,促进健康的资本市场的建立。 可持续性公示不仅限于提供与可持续性相关的信息。随着可持续性公示的强制化,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责任和角色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这表明,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等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如人权和供应链)以及未来导向的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必须进行必要的经营模式转变,并在实际执行中面临新的挑战。 企业需要识别气候、社会和治理方面的风险与机遇,并将其纳入经营战略、投资计划、风险管理和财务报告中,这要求企业在管理上进行全面的改进,甚至是创新。从这一角度来看,为了满足全球标准,企业需要对现有的管理实践进行重大变革,并在以业绩为中心的管理体系中,建立对当前和未来机遇及风险因素的数据收集、管理和验证体系,因此需要对ESG相关管理体系进行创新性改进。 非公示义务企业同样面临类似挑战。随着国内外公示义务的实施,金融机构和机构投资者等企业利益相关者对符合全球标准的ESG管理的要求不断增加,ESG推动能力将成为提升全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因此,非公示义务企业也应根据企业规模和主要经营业务特性,积极应对经营环境变化,通过ESG管理来提升外部竞争力。
2026-08-17 19:56:00 -
经济六团体呼吁考虑企业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准备时间和执行能力经济六团体呼吁政府在推进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化时,充分考虑企业的准备时间和执行能力。尽管大家对引入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必要性表示认同,但如果不经过交易所的自愿披露阶段,直接转为法定披露,可能会加重企业负担。 经济六团体在7日发布的联合声明中指出:“根据金融委员会最近公开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化推进方向》,讨论正在朝着大幅修改原定路线图的方向进行。”声明中提到,计划扩大信息披露对象,并提前适用于市值超过10万亿韩元的企业,同时通过修订资本市场法直接实施法定披露。 经济界对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和方向表示认同,但对企业在没有经历自愿披露阶段的情况下,直接实施法定披露的前景表示担忧。 经济六团体表示:“在确定和发布路线图的过程中,是否能充分考虑企业的接受能力和执行能力引发了担忧。” 特别是可持续性信息披露被强调为一项需要大量时间和成本的中长期任务,涉及整个供应链的数据收集、认证和专业人才的培养。由于披露数据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预测和估算的信息,因此如果法定披露立即实施,可能会因不确定性而增加法律风险。 经济六团体指出:“需要提供充分的免责保障、信息披露基础设施和指导方针等细致的执行支持措施。”并希望政府与经济界能够持续沟通与合作,使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能够为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和资本市场的现代化做出贡献。※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8 0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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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投稿: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化,企业全球增长的新机遇在今年7月初,韩国政府与执政党发布了“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化方案”。自2月份意见征集方案发布以来,经过金融机构、投资者、企业及经济团体的意见征集,最终方案得以确定。 最初的意见征集方案建议在实施首年针对连接资产总额超过30万亿韩元的KOSPI上市公司进行逐步推广,但最终公示范围大幅扩大至连接资产总额超过10万亿韩元的公司。此外,公示方式也由最初的证券交易所公示转变为资本市场法下的业务报告公示,即法定公示,进一步加强了相关措施。政府与执政党计划制定资本市场法修正案,并在年内确定。 根据规定,2028年需进行公示的企业,其公示对象为2027财年,因此实际上只有6个月的准备时间。而连接资产总额在30万亿至10万亿韩元的KOSPI上市公司,首次公示时间将从2029年提前至2028年。此外,由于直接进行法定公示,不诚实公示等行为将受到《资本市场法》下的行政制裁、损害赔偿和刑事处罚的全面适用。虽然预计将设立三年的免责条款,但公示对象企业的负担显著增加。尤其是针对所谓的“绿色洗涤”,即环保伪装行为,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企业的经营风险预计将大幅增加。 由于最终方案比初稿更为严格,提前准备可持续性公示的企业面临紧迫局面。尽管有三年的免责条款和第三方认证的强制化以及Scope 3的豁免,但考虑到企业的准备情况和自愿实施的可持续性公示现状,当前公示对象企业及未来可能成为公示对象的企业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因此,政府在《资本市场法》修订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建立有效的制度和系统来支持企业,从而提升企业的全球竞争力,促进健康的资本市场的建立。 可持续性公示不仅限于提供与可持续性相关的信息。随着可持续性公示的强制化,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责任和角色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这表明,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等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如人权和供应链)以及未来导向的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必须进行必要的经营模式转变,并在实际执行中面临新的挑战。 企业需要识别气候、社会和治理方面的风险与机遇,并将其纳入经营战略、投资计划、风险管理和财务报告中,这要求企业在管理上进行全面的改进,甚至是创新。从这一角度来看,为了满足全球标准,企业需要对现有的管理实践进行重大变革,并在以业绩为中心的管理体系中,建立对当前和未来机遇及风险因素的数据收集、管理和验证体系,因此需要对ESG相关管理体系进行创新性改进。 非公示义务企业同样面临类似挑战。随着国内外公示义务的实施,金融机构和机构投资者等企业利益相关者对符合全球标准的ESG管理的要求不断增加,ESG推动能力将成为提升全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因此,非公示义务企业也应根据企业规模和主要经营业务特性,积极应对经营环境变化,通过ESG管理来提升外部竞争力。
2026-08-17 19:56:00 -
经济六团体呼吁考虑企业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准备时间和执行能力经济六团体呼吁政府在推进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化时,充分考虑企业的准备时间和执行能力。尽管大家对引入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必要性表示认同,但如果不经过交易所的自愿披露阶段,直接转为法定披露,可能会加重企业负担。 经济六团体在7日发布的联合声明中指出:“根据金融委员会最近公开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化推进方向》,讨论正在朝着大幅修改原定路线图的方向进行。”声明中提到,计划扩大信息披露对象,并提前适用于市值超过10万亿韩元的企业,同时通过修订资本市场法直接实施法定披露。 经济界对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和方向表示认同,但对企业在没有经历自愿披露阶段的情况下,直接实施法定披露的前景表示担忧。 经济六团体表示:“在确定和发布路线图的过程中,是否能充分考虑企业的接受能力和执行能力引发了担忧。” 特别是可持续性信息披露被强调为一项需要大量时间和成本的中长期任务,涉及整个供应链的数据收集、认证和专业人才的培养。由于披露数据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预测和估算的信息,因此如果法定披露立即实施,可能会因不确定性而增加法律风险。 经济六团体指出:“需要提供充分的免责保障、信息披露基础设施和指导方针等细致的执行支持措施。”并希望政府与经济界能够持续沟通与合作,使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能够为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和资本市场的现代化做出贡献。※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8 02: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