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公布74种新化学物质的危害与风险,43种确认急性毒性等
政府在对2026年第二季度制造和进口的74种新化学物质进行审查后,确认其中43种存在急性毒性、皮肤腐蚀性、眼损伤等危害和风险。 劳动部于30日公布了2026年第二季度74种新化学物质的名称及其危害性、风险性,以及为预防劳动者健康损害而需采取的措施。同时,相关化学物质的制造和进口企业也被通知需采取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安装局部排气装置等必要措施。 新化学物质公布制度旨在在化学物质在工业现场广泛使用之前,确认其风险性,并减少接触劳动者的暴露可能性。特别是化学物质在毒性信息尚未充分积累的情况下使用,因此在制造和进口阶段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工业安全卫生法》,计划制造或进口新化学物质的企业,必须在制造或进口前30天向劳动部提交危害性和风险性调查报告。如果制造或进口量少于1吨,则需在14天前提交。 调查报告应包括物质安全卫生资料、毒性试验资料、制造、使用、处理方法、工艺图等。劳动部和安全卫生公团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以确认新化学物质的危害性和风险性,并将预防劳动者健康损害的措施通知企业。 在此次公布的74种新化学物质中,1,4-二噁烷-2-酮和1,2-二硅烷乙烯等43种确认存在危害性和风险性。确认的风险包括急性毒性、皮肤腐蚀性、严重眼损伤性、易燃固体、水反应性物质及混合物等。 急性毒性、皮肤腐蚀性和水反应性物质在处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吸入、接触或泄漏事故,从而引发劳动者健康损害或火灾、爆炸风险。因此,除了公布新化学物质的名称外,还需提供保护装备、通风设施等具体措施。 劳动部建议在处理相关化学物质时,佩戴呼吸防护装备、保护手套、护目镜等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以避免直接接触粉尘、雾气、蒸气等。此外,建议在粉尘或蒸气大量产生的场所安装局部排气装置等通风设施。 新化学物质的危害性和风险性信息将在公报和劳动部官网等渠道公布。地方劳动监察机构将对制造和进口企业是否正确实施健康损害预防措施进行指导和检查。企业在引进新化学物质前,应确认物质安全卫生资料,并评估实际处理工艺中的暴露可能性。 劳动部安全卫生监督局局长吴英敏表示:“化学物质在工业现场广泛使用,如果在没有充分管理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可能导致重大事故,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他呼吁企业在处理包括新化学物质在内的化学物质时,务必提前确认其危害性和风险性,并严格落实劳动者培训、提供保护装备等必要的安全卫生措施。※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30 18: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