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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交流合作法’新闻 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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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物品未经政府批准入境将受罚,宪法法院裁定《南北交流合作法》条款合宪朝鲜物品必须获得政府批准才能进入国内,违反此规定将受到处罚的《南北交流合作法》条款,宪法法院裁定并不违反宪法。这是宪法法院首次对此条款作出裁定。宪法法院于17日对《南北交流合作法》第13条第1款和第27条第1款第3号中关于物品入境的部分进行宪法诉讼审理,法官以8比1的意见裁定该条款合宪。统一电视台代表郑进圭因涉嫌于2018年8月在朝鲜购买的19本书籍及146件物品,未获得统一部部长的批准,试图通过仁川国际机场直接入境,2020年3月被处以300万韩元的罚款,随后提出正式审判请求。一审于2022年5月判处其300万韩元罚款,郑代表提出上诉,案件正在审理中。在一审进行期间,郑代表曾申请对《南北交流合作法》第13条第1款和第27条第1款第3号进行违宪审查,但被驳回,遂于2022年6月提出宪法诉讼。郑代表主张:“并非《对外贸易法》规定的进口批准物品的物品,仅因其为南北贸易对象而需获得批准,导致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受到差别对待,侵犯了平等权,并且侵犯了一般行为自由,违反了宪法关于和平统一的条款。”《南北交流合作法》第13条第1款和第27条第1款第3号规定:“欲出口或进口物品者,须按照总统令的规定,获得统一部部长的批准,且未经批准出口或进口物品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宪法法院认为,《南北交流合作法》第13条第1款和第27条第1款第3号中关于物品入境的部分均不违反宪法。法庭指出:“审理对象条款要求获得统一部部长的批准以便物品入境,从而使对朝贸易在政策下按照一定标准综合、系统、稳定地进行,并将南北之间的物品入境事务统一归口于统一部,以促进国民利益,确保各种南北交流合作在政策一致性下顺利推进,因此其立法目的正当。”同时指出:“即使是旅行归来的人未事先计划购买的物品,若未经批准擅自从朝鲜入境,事后进行监管也很困难,考虑到南北之间的敏感和特殊关系以及国际关系的复杂性,未经批准的入境行为可能导致危害,因此通过刑事制裁对其进行规范并不超出立法裁量。”法庭认为,宪法序言中宣示的和平统一使命及宪法第4条规定的和平统一原则也未被违反。对此,法官郑桂善持有异议。他指出:“根据审理对象条款,无论物品本身是否有危害性,未获批准的入境行为均可能成为处罚对象,最终问题在于未获批准这一点,因而对其进行制裁并施以刑事处罚是过度的。”宪法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裁定是宪法法院首次对朝鲜物品入境需获得统一部部长批准且未经批准将受到处罚的《南北交流合作法》条款的合宪性进行判断。”他补充道:“考虑到国际关系以及南北关系的敏感性,宪法法院认为审理对象条款并未违反过度禁止原则,也未侵犯一般行为自由,也未违反宪法序言或宪法第4条,因此以8比1的意见作出合宪裁定。”※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8 00:20:00 -
政府支持废除北朝鲜居民接触的‘拒绝受理’规定政府支持废除由统一部部长拒绝北朝鲜居民接触申请的法律依据。 根据9月17日国会外交统一委员会的消息,统一部对国会议员金俊亨提出的南北交流合作法修正案表示“接受”意见。 该修正案的核心是删除统一部部长对北朝鲜居民接触申请的“拒绝受理权”。现行法律规定,南方居民在接触北方居民时需事先申请,如果存在明显危害国家安全或秩序维护的担忧,政府可以拒绝。若该法案通过,事前申请的义务将保留,但政府对接触目的和内容的审查权将消失。 南北居民接触自1990年南北交流合作法制定以来,必须获得政府的“批准”。2005年放宽为申请制,2009年拒绝受理的条件也缩小至“明显担忧”,但政府仍保留事前阻止接触的权利。 如果此次修正案通过,将是法律制定36年来首次废除这一事前阻止机制,意味着北朝鲜居民接触制度将从事实上的许可制转变为原本意义上的申请制。 国家情报院和法务部此前持谨慎态度,但在政府协商过程中也表示同意修正的初衷。统一部解释称,这是为了扩大民间交流的自主性,并使申请制符合原本的目的。 不过,即使修正案通过,北朝鲜居民接触的事前申请义务和未申请时的罚款规定仍将保留。反对派指出,需设立安全措施以防止非法对北朝鲜的汇款或北朝鲜对南方的渗透活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7 22:52:20 -
韩政府拟废除限制韩朝民间接触条款 南北交流或迎新变化韩国政府近日做出表态,赞成废除允许政府拒绝韩国民众与朝鲜居民接触申报的相关法律依据。若修正案最终获国会通过,民间层面的韩朝接触将有望全面放开,这将为韩朝关系带来何种变化引发关注。 统一部17日向国民力量党议员安哲秀提交的资料显示,统一部接受了由祖国革新党议员金峻亨提出的《南北交流合作法》修正案。修正案核心为删除《南北交流合作法》第9条内容,按照现行规定,韩国居民在与朝鲜居民接触前,须向统一部长官申报,若存在破坏南北交流合作,或明显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风险,可拒绝受理相关申报。 统一部表示,政府认同此次修订法律的基本宗旨,主管部门法务部和国家情报院也持相同立场,今后将在立法审议过程中持续进行沟通。 统一部长官郑东泳去年7月曾表示,统一部已废除内部工作纲要“接触朝鲜居民申报处理指南”。 目前,该修正案正在国会外交统一委员会法案审查小组委员会审议。若获执政党支持并通过国会表决,意味着自1990年《南北交流合作法》制定以来,限制韩朝居民接触的相关规定将时隔36年被取消。 《南北交流合作法》制定之初,韩国居民与朝鲜居民接触必须获得国土统一部(现统一部)长官的批准。2005年法律修订后,制度进一步放宽,仅在相关接触可能妨碍韩朝交流合作,或破坏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及公共福利等情况下,统一部长官才可以拒绝受理申报。 2009年再次修订后,拒绝受理的条件进一步放宽为存在“明显”妨碍南北交流合作或危害国家安全、秩序及公共福利的风险,形成现行制度框架。 但也有声音担心,若全面扩大民间对朝接触,非法对朝汇款等行为将缺少事前筛查机制。安哲秀指出,政府在取消事前阻止明显存在风险的接触的法律权限之前,应首先提出具体的安全保障措施。但他同时强调,《南北交流合作法》与《国家安全法》不同,重点在于促进南北交流,因此修法本身不存在问题。 统一部强调,即使修正案通过并删除拒绝受理接触申报的规定,韩国居民与朝鲜居民接触前的事前申报义务以及未申报时的罚款等处罚规定仍将保留。此次修法并非取消对韩朝居民接触的管理,而是继续维持通过事前申报进行接触管理的制度,同时针对现行拒绝受理理由较为笼统的问题进行优化,使制度更加符合原本宗旨。
2026-09-17 19:34:12 -
政府批准朝鲜女子足球队访韩…发放访韩证明书韩国统一部于14日宣布,批准朝鲜女子足球队“内故乡女子足球队”于20日在水原举行的亚洲足球联合会(AFC)女子冠军联赛(AWCL)半决赛期间访韩。 获批的访韩人员为39人,与朝方最初提交给AFC的名单一致,访韩时间为17日至24日。 一旦获批,韩国将发放访韩证明书,这是朝方人员访问韩国时根据《南北交流合作法》所需的内部程序。 访韩证明书在“入境审查”过程中可替代护照,确认身份。 由于朝方将南北关系定义为“两国”,统一部官员表示,17日入境审查时,朝鲜代表团可能会出示护照,并称“(入境审查)基本遵循南北交流合作法,如果(朝鲜足球队)出示护照,将作为实务层面的照片对照辅助资料参考。” 内故乡女子足球队将于17日抵达仁川机场,并于20日在水原综合运动场与水原FC女子队交锋。朝鲜代表团自2018年12月在仁川举行的国际乒乓球联合会(ITTF)世界巡回赛总决赛以来,时隔7年5个月再次访韩,而朝鲜女子足球队自2014年仁川亚运会以来,时隔12年再次访问韩国。 统一部决定向民间应援团的应援费用等提供总额约3亿韩元的南北合作基金支持。 根据统一部当天发布的“应援相关参考资料”,由民族和解合作范围全国委员会等200多个民间团体组织的“2026 AFC AWCL女子足球共同应援团”规模达到3000余人。 统一部表示:“尊重民间团体的自主协商与讨论,并在符合AFC规定的范围内,确保应援活动有序进行。”并公开了“根据AFC规定的‘一般禁止携带物品’和‘禁止在场内表达政治、宗教信息’等内容”。 统一部还表示,与民间团体沟通后,共同应援团将在符合AFC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横幅、应援巾、应援棒、双方俱乐部旗帜等应援工具。※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5 02: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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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物品未经政府批准入境将受罚,宪法法院裁定《南北交流合作法》条款合宪朝鲜物品必须获得政府批准才能进入国内,违反此规定将受到处罚的《南北交流合作法》条款,宪法法院裁定并不违反宪法。这是宪法法院首次对此条款作出裁定。宪法法院于17日对《南北交流合作法》第13条第1款和第27条第1款第3号中关于物品入境的部分进行宪法诉讼审理,法官以8比1的意见裁定该条款合宪。统一电视台代表郑进圭因涉嫌于2018年8月在朝鲜购买的19本书籍及146件物品,未获得统一部部长的批准,试图通过仁川国际机场直接入境,2020年3月被处以300万韩元的罚款,随后提出正式审判请求。一审于2022年5月判处其300万韩元罚款,郑代表提出上诉,案件正在审理中。在一审进行期间,郑代表曾申请对《南北交流合作法》第13条第1款和第27条第1款第3号进行违宪审查,但被驳回,遂于2022年6月提出宪法诉讼。郑代表主张:“并非《对外贸易法》规定的进口批准物品的物品,仅因其为南北贸易对象而需获得批准,导致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受到差别对待,侵犯了平等权,并且侵犯了一般行为自由,违反了宪法关于和平统一的条款。”《南北交流合作法》第13条第1款和第27条第1款第3号规定:“欲出口或进口物品者,须按照总统令的规定,获得统一部部长的批准,且未经批准出口或进口物品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宪法法院认为,《南北交流合作法》第13条第1款和第27条第1款第3号中关于物品入境的部分均不违反宪法。法庭指出:“审理对象条款要求获得统一部部长的批准以便物品入境,从而使对朝贸易在政策下按照一定标准综合、系统、稳定地进行,并将南北之间的物品入境事务统一归口于统一部,以促进国民利益,确保各种南北交流合作在政策一致性下顺利推进,因此其立法目的正当。”同时指出:“即使是旅行归来的人未事先计划购买的物品,若未经批准擅自从朝鲜入境,事后进行监管也很困难,考虑到南北之间的敏感和特殊关系以及国际关系的复杂性,未经批准的入境行为可能导致危害,因此通过刑事制裁对其进行规范并不超出立法裁量。”法庭认为,宪法序言中宣示的和平统一使命及宪法第4条规定的和平统一原则也未被违反。对此,法官郑桂善持有异议。他指出:“根据审理对象条款,无论物品本身是否有危害性,未获批准的入境行为均可能成为处罚对象,最终问题在于未获批准这一点,因而对其进行制裁并施以刑事处罚是过度的。”宪法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裁定是宪法法院首次对朝鲜物品入境需获得统一部部长批准且未经批准将受到处罚的《南北交流合作法》条款的合宪性进行判断。”他补充道:“考虑到国际关系以及南北关系的敏感性,宪法法院认为审理对象条款并未违反过度禁止原则,也未侵犯一般行为自由,也未违反宪法序言或宪法第4条,因此以8比1的意见作出合宪裁定。”※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8 00:20:00 -
政府支持废除北朝鲜居民接触的‘拒绝受理’规定政府支持废除由统一部部长拒绝北朝鲜居民接触申请的法律依据。 根据9月17日国会外交统一委员会的消息,统一部对国会议员金俊亨提出的南北交流合作法修正案表示“接受”意见。 该修正案的核心是删除统一部部长对北朝鲜居民接触申请的“拒绝受理权”。现行法律规定,南方居民在接触北方居民时需事先申请,如果存在明显危害国家安全或秩序维护的担忧,政府可以拒绝。若该法案通过,事前申请的义务将保留,但政府对接触目的和内容的审查权将消失。 南北居民接触自1990年南北交流合作法制定以来,必须获得政府的“批准”。2005年放宽为申请制,2009年拒绝受理的条件也缩小至“明显担忧”,但政府仍保留事前阻止接触的权利。 如果此次修正案通过,将是法律制定36年来首次废除这一事前阻止机制,意味着北朝鲜居民接触制度将从事实上的许可制转变为原本意义上的申请制。 国家情报院和法务部此前持谨慎态度,但在政府协商过程中也表示同意修正的初衷。统一部解释称,这是为了扩大民间交流的自主性,并使申请制符合原本的目的。 不过,即使修正案通过,北朝鲜居民接触的事前申请义务和未申请时的罚款规定仍将保留。反对派指出,需设立安全措施以防止非法对北朝鲜的汇款或北朝鲜对南方的渗透活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7 22:52:20 -
韩政府拟废除限制韩朝民间接触条款 南北交流或迎新变化韩国政府近日做出表态,赞成废除允许政府拒绝韩国民众与朝鲜居民接触申报的相关法律依据。若修正案最终获国会通过,民间层面的韩朝接触将有望全面放开,这将为韩朝关系带来何种变化引发关注。 统一部17日向国民力量党议员安哲秀提交的资料显示,统一部接受了由祖国革新党议员金峻亨提出的《南北交流合作法》修正案。修正案核心为删除《南北交流合作法》第9条内容,按照现行规定,韩国居民在与朝鲜居民接触前,须向统一部长官申报,若存在破坏南北交流合作,或明显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风险,可拒绝受理相关申报。 统一部表示,政府认同此次修订法律的基本宗旨,主管部门法务部和国家情报院也持相同立场,今后将在立法审议过程中持续进行沟通。 统一部长官郑东泳去年7月曾表示,统一部已废除内部工作纲要“接触朝鲜居民申报处理指南”。 目前,该修正案正在国会外交统一委员会法案审查小组委员会审议。若获执政党支持并通过国会表决,意味着自1990年《南北交流合作法》制定以来,限制韩朝居民接触的相关规定将时隔36年被取消。 《南北交流合作法》制定之初,韩国居民与朝鲜居民接触必须获得国土统一部(现统一部)长官的批准。2005年法律修订后,制度进一步放宽,仅在相关接触可能妨碍韩朝交流合作,或破坏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及公共福利等情况下,统一部长官才可以拒绝受理申报。 2009年再次修订后,拒绝受理的条件进一步放宽为存在“明显”妨碍南北交流合作或危害国家安全、秩序及公共福利的风险,形成现行制度框架。 但也有声音担心,若全面扩大民间对朝接触,非法对朝汇款等行为将缺少事前筛查机制。安哲秀指出,政府在取消事前阻止明显存在风险的接触的法律权限之前,应首先提出具体的安全保障措施。但他同时强调,《南北交流合作法》与《国家安全法》不同,重点在于促进南北交流,因此修法本身不存在问题。 统一部强调,即使修正案通过并删除拒绝受理接触申报的规定,韩国居民与朝鲜居民接触前的事前申报义务以及未申报时的罚款等处罚规定仍将保留。此次修法并非取消对韩朝居民接触的管理,而是继续维持通过事前申报进行接触管理的制度,同时针对现行拒绝受理理由较为笼统的问题进行优化,使制度更加符合原本宗旨。
2026-09-17 19:34:12 -
政府批准朝鲜女子足球队访韩…发放访韩证明书韩国统一部于14日宣布,批准朝鲜女子足球队“内故乡女子足球队”于20日在水原举行的亚洲足球联合会(AFC)女子冠军联赛(AWCL)半决赛期间访韩。 获批的访韩人员为39人,与朝方最初提交给AFC的名单一致,访韩时间为17日至24日。 一旦获批,韩国将发放访韩证明书,这是朝方人员访问韩国时根据《南北交流合作法》所需的内部程序。 访韩证明书在“入境审查”过程中可替代护照,确认身份。 由于朝方将南北关系定义为“两国”,统一部官员表示,17日入境审查时,朝鲜代表团可能会出示护照,并称“(入境审查)基本遵循南北交流合作法,如果(朝鲜足球队)出示护照,将作为实务层面的照片对照辅助资料参考。” 内故乡女子足球队将于17日抵达仁川机场,并于20日在水原综合运动场与水原FC女子队交锋。朝鲜代表团自2018年12月在仁川举行的国际乒乓球联合会(ITTF)世界巡回赛总决赛以来,时隔7年5个月再次访韩,而朝鲜女子足球队自2014年仁川亚运会以来,时隔12年再次访问韩国。 统一部决定向民间应援团的应援费用等提供总额约3亿韩元的南北合作基金支持。 根据统一部当天发布的“应援相关参考资料”,由民族和解合作范围全国委员会等200多个民间团体组织的“2026 AFC AWCL女子足球共同应援团”规模达到3000余人。 统一部表示:“尊重民间团体的自主协商与讨论,并在符合AFC规定的范围内,确保应援活动有序进行。”并公开了“根据AFC规定的‘一般禁止携带物品’和‘禁止在场内表达政治、宗教信息’等内容”。 统一部还表示,与民间团体沟通后,共同应援团将在符合AFC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横幅、应援巾、应援棒、双方俱乐部旗帜等应援工具。※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5 02:3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