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主团体注册条件简化,30%以下需征求未加入店主意见
公平交易委员会为提高加盟店主的谈判能力,具体化了加盟店主团体的注册条件和与加盟总部的协商程序。任何超过10%加盟店主加入的团体均可向公平交易委员会注册,同时,加入率低于30%的团体需经过未加入店主的意见征询程序。 公平交易委员会于3日表示,将于下月14日发布《加盟事业法实施条例》修订案,并于24日前进行关于加盟店主团体注册及交易条件变更协商程序的行政公告。这是以加盟店主团体注册制及协商为核心的《加盟事业法》修订的后续措施。 修订后的《加盟事业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加盟店主团体可向公平交易委员会注册,并要求加盟总部与注册的店主团体进行协商。如加盟总部不予协商,可能会受到整改命令。 根据修订案,使用相同营业标识的所有加盟店主中,10%或1000人以上加入的店主团体可向公平交易委员会注册。考虑到将加入比例要求降低至10%,公平当局将最低加入人数设定为30人。这一措施旨在减轻小型加盟总部的负担,同时确保店主团体的实际协商机会。 店主团体在注册时需提交注册申请书,变更时需提交变更注册申请书。此外,他们可以就加盟合同的记载事项及广告、促销活动等向加盟总部请求协商。 若注册团体的加入率低于30%并请求协商,则需经过未加入加盟店主的意见征询程序。注册团体需公告协商主题、团体意见及意见提交方式,并将意见征询结果反馈给加盟总部。 为防止协商程序的重复,注册团体在经过协商后,180天内不得再次请求相同主题的协商。对于不同的协商主题,60天内也限制协商请求。对于总加盟店主少于100人的加盟总部,限制期限为90天。 此次修订将为加盟店主与总部进行合理协商提供途径,以防止加盟业务中出现的不公平交易行为,并改善交易条件。同时,明确店主团体的注册条件及协商程序,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这将大大缓解加盟总部对店主团体泛滥及无序协商请求的担忧。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为制定此次修订案,今年上半年我们持续与利益相关者进行面谈和座谈会。”并表示:“在立法和行政公告期间,将对收到的意见进行仔细审查,确保修订后的《加盟事业法》能够顺利实施,计划在年内完成实施条例的修订及公告的制定工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03 19: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