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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法’新闻 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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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美龄解释农地调查后续措施,强调不处理一般性事务宋美龄农林畜产食品部部长为了解释农地调查结果引发的农业人担忧,提出后续措施和制度改善计划。她表示,关于继承农地和高龄农民的惯常租赁等与投机无关的一般性事务,将不会仅依据此次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宋部长于14日在庆南函阳郡政府与村长及农业人举行座谈会,解释农地调查的后续措施和制度改善计划。此次会议旨在倾听现场对处理结果的担忧,并传达政府的方针。 宋部长指出:“农地调查并不是为了惩罚认真务农的农业人”,并表示:“针对农村现实中出现的一般性事务,我们正在推动特别措施法的制定,以确保不会仅依据此次调查结果进行处理程序。” 她解释说,对于继承农地、高龄农民的惯常租赁、宗族和寺庙的未登记继承农地、难以耕作的农地等与投机无关的一般性事务,将不会因调查结果而强制处理或征收罚款。 她还强调,农地银行的委托并非强制,而是农业人的选择。如果农业人希望,可以通过农地银行租赁或出售农地,计划扩大收购和委托功能。同时,将设立临时特例,以便将惯常租赁转为合法合同,或合法整顿未获得许可的农业设施。 农林畜产食品部计划通过明年的农地法修订,缩小农村现实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差距,改善农业人的耕作条件。 此外,农林畜产食品部还提供与农地调查相关的咨询服务。自12日起,农林畜产食品部与韩国农村公社共同运营农地调查咨询中心。咨询中心将指导政府规定的三种投机类型及重大非法转用的相关情况,并为高龄农民等耕作困难的农业人提供农地银行的租赁委托、公共租赁农地的收购及农地养老金等项目的联动服务。 农地投机类型包括在土地交易许可区域内虚假取得农地后擅自休耕或非法出租的情况,农业法人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情况,以及通过拍卖等方式共同取得农地后擅自休耕或非法出租的情况。在农业振兴区域内非法设置露营地或堆放场等非农业设施的行为被列为重大非法转用案例。 宋部长表示:“对于农地调查的目的与调查后农地如何处理之间的解释不足,我深感责任,并将更加细致地向农业人说明政府的措施方向,特别是针对他们实际担忧的案例。”※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4 22:32:00 -
宋美龄:47%的农地为租赁,需改革30年前的农地法宋美龄农林畜产食品部部长表示,考虑到47%的农地以租赁形式使用,必须对30年前制定的农地法进行修订。她指出,虽然要保持耕地自有原则,但应将习惯性租赁纳入制度框架,并保护实际耕作农民的权益。 在8日于政府世宗厅举行的“农地调查后续措施和制度改革方向”简报会上,宋部长强调:“(农地的)租赁必须实现和活跃,目前的租赁比例约为47%。” 她进一步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能够促进租赁活跃的制度框架以及保护租赁农民的机制非常重要。” 农林畜产食品部计划借此次农地普查的机会,对以农地所有权为中心的现行制度进行调整,以更好地符合实际使用和耕作的现实。自1996年实施农地法以来,农村人口老龄化、继承农地增加、租赁扩大等农村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现行制度未能充分反映这些变化。 宋部长表示:“农地法是30年前制定的旧制度,必须根据现实进行修改,我认为对此没有太大分歧。”她补充说,目前国会已提交的农地法修正案达30件。 不过,她也表示,没有必要废除宪法中规定的实际耕作人应拥有农地的耕地自有原则,或推动宪法修正。 宋部长指出:“如果严格解释耕地自有原则,意味着耕作的人应拥有农地,但这个原则的目标是农地不应成为投机的对象,必须为粮食安全而合理利用。” 她认为:“不必进行宪法修正,也能充分实现这一点。”她解释说:“根据现行农地法,租赁等方面必然会出现许多违法情况。” 在此次调查过程中,确认了所谓的“影子农民”问题,即虽然实际耕作,但没有正式的租赁关系,从而在各种支持中被排除在外。 宋部长表示:“由于暗中进行租赁,许多以自己名字未注册的农民在此次调查中首次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她指出:“在整体农地中,47%为租赁情况,将习惯性租赁纳入制度框架是反映现实的方向。” 农林畜产食品部认为,将租赁纳入制度框架后,实际耕作的人将能够在各种农业支持中获得权益。她解释说,在宗族所有农地或未登记的继承农地中,实际耕作却未能签订合法租赁合同而无法获得补贴的情况时有发生。 宋部长提到:“在宗族土地或未登记的继承农地中,实际耕作的人有时无法获得补贴。如果能够正确进行租赁,这些人也能获得补贴。” 农林畜产食品部正在考虑通过特别措施法,对农地调查中确认的非投机性违规行为不予处罚,并设定2至3年的特例期。随后,计划在明年上半年推动农地法修正,扩大租赁和休耕的认可理由,保护实际耕作者和租赁农民的权益。 宋部长表示:“目前考虑的特例期大约为2至3年。”她指出:“如果在此期间农地法得到修正,未来制度上可以接受的部分将得到相当程度的修复。” 不过,是否将新特例适用于已经因违反农地法而受到处分命令的农地,仍需进一步讨论。这是因为可能会出现已执行处分命令的人与尚未执行之间的公平性问题。 宋部长表示:“是否将此次特例适用于已受到处分命令的人尚未决定,国会阶段还需进一步讨论。”※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8 21:12:00 -
政府与执政党商讨农地法修订,计划于明年上半年发布新法案在即将到来的中秋假期前,政府与执政党于21日召开了关于农地调查推进方向的党政协商会,决定在明年上半年制定农地法的追加修订案。自5月开始的农地调查引发了农民的不满,政府似乎是为了安抚农民而采取此举。 民主党与农林畜产食品部在当天的国会会议上,宣布了将同时推进非法农地合法化的特别措施法案与农地法修订的计划。 党政双方表示,将对上个月实施的修订农地法进行现实情况的汇总与修正,并计划在明年上半年提出追加修订案。同时,他们强调将优先反映现场的声音,包括对农地使用费的征收、租赁者保护、处置延缓及非法农地合法化等内容的特别措施法案也将在年内制定。 农地法的追加修订案预计将包括允许委托农业者的租赁业务、公益补贴的返还等内容。国会农林畜产食品海洋水产委员会的民主党干事尹准炳在当天与《亚洲经济》通话时表示:“我们正在审议为高龄及离农者等委托农业者提供合法化租赁业务的理由,并希望增加相关条款,以改善农民在委托农事时无法获得公益补贴或相关收入未能返还给农民的情况。” 在当天的党政协商会上,强调了政府正在进行的农地调查是为了使农地使用正常化的过程。由于农民们对农业人口老龄化、劳动力不足、继承农地及传统租赁等现实问题的反对,政府开始进行调整。尹议员表示:“调查后将使农地使用正常化,并将非法状态的设施合法化,为农业政策的重大转变奠定基础,并将寻找政策支持和预算等对策。” 此前,政府根据今年5月通过国会并于上月实施的农地法修订案,正式启动了全国农地的调查。该修订案强化了农地处置命令的强制性规定,若未遵守处置命令,将处以评估价与公告价中较高金额的25%的罚款。因此,农民们对政府可能强制处置农地的行为表示质疑并表示反对。
2026-09-22 00:00:10 -
政府与执政党推动农地法修订,反映农业现场意见执政的民主党与政府宣布,将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包括非法转用农地合法化和处置延缓等内容的特别法,并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发布农地法修订案。自5月农地法修订案在国会通过后,农民的反对声不断,政府在中秋节前夕开始进行"安抚农心"的工作。 民主党与农林畜产食品部在国会召开了党政协商会议,公布了上述计划。国会农林畜产食品海洋水产委员会执政党干事尹俊炳在会议结束后对记者表示:“为了准备非法转用农地合法化和处置延缓的法律依据,我们将在今年年底前推进特别措施法的制定,并在明年上半年制定符合现实的农地法修订案。” 党政推动的特别法和农地法修订案预计将包括因农民老龄化等导致的休耕和租赁农民相关的法规现实化,以及解决农民不便的问题。 关于自5月实施的农地全面调查,强调该调查是使农地利用正常化的过程。此次全面调查旨在平息农民对高龄化、劳动力不足、继承农地和惯常租赁等现实问题的反对。 尹议员表示:“此次全面调查的目标是使农地利用正常化,检查非法设施,为农业政策大转型奠定基础,并将在调查后寻找政策支持和预算等对策。” 此外,党政还强调,基于事实的虚假信息在农业界传播,导致不安情绪加剧,将透明公开与全面调查相关的准确信息,以加强沟通。※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1 18:56:10 -
国民力量呼吁停止农地全面调查并推动农地法改革国民力量于15日呼吁政府停止农地全面调查,并全面改革农地法。同时,要求在调查中反映因高龄和疾病等原因无法直接耕作的农民情况,并补充农地法的全面改革和农地银行预算的扩大等制度。 国民力量政策委员会当天在国会召开了“农地调查后果与农村危机”座谈会,探讨了农地全面调查带来的现场损害及制度改善方案。 出席座谈会的国民力量代表张东赫指出:“不是耕者有田,而是耕者有罪”,并表示:“据说连卫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AI)都被动员来进行监管。如果有这样的资金,难道不应该先增加农地银行的购地预算吗?”他强调应立即停止农地全面调查。 座谈会上,针对政府的统一农地调查提出了集中批评。尽管存在不可避免的理由,政府却未能充分区分这些情况而进行调查。由于仅仅因为不直接耕作就可能成为“处置对象”,导致农地交易萎缩,价格暴跌的问题被提及。 有意见指出,对于希望出售农地但难以找到买家的高龄农民,如果强加处置义务和强制罚款,可能会加剧农村现场的混乱。政策委员会副主任金美爱主张,应根据地区、农地取得经过、实际耕作者存在与否、高龄和疾病等个别情况来判断是否存在投机目的。 出席座谈会的农民团体表示,虽然同意应阻止投机目的的农地拥有,但对现行调查方式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需要在现场确认、说明、给予自愿整改机会后,再在确认故意性时进行制裁的逐步程序。同时,提出应同时制定高龄农民自然退休和向青年农民转让农地的对策。 国民力量政策委员会在座谈会上提出了具体的补充方案。政策委员会主席林怡子提出了五项原则:明确现场调查判断标准并全国统一;给予充分的说明及重新调查、整改机会;制定因高龄、疾病、继承等不可避免原因的处置延缓标准;在处置命令之前提供农地银行购地等正常农地利用方案;区分故意投机与不可避免情况的强制罚款延缓和减免。 为扩大农地银行功能,预算增加也在推进中。将在明年的政府预算审议过程中,讨论将农地购置预算从8868亿韩元扩大至1兆3868亿韩元的方案。林政策委员会主席强调:“为高龄农民打开安心退休的道路,为青年农民提供扩大规模的机会。” 国民力量计划在未来由政策委员会和农林畜产食品海洋水产委员会所属议员为中心,推动农地法的修订,并要求政府停止全面调查,反映现场应对原则。张代表主张:“应充分反映农民的意见和农业现实,重新设计以便能够准确识别投机者。”※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6 04:48:00 -
在购买土地前,需先评估开发可能性对于即将开展开发项目的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好的项目创意、充足的资金和优秀的项目推进能力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确认“在这块土地上,我所想要开展的项目是否可行”。 根据我的经验,很多情况下,开发项目都是在土地购买后才开始推进的。企业在考虑土地位置、价格和周边开发信息后,认为项目具有可行性便购买土地,随后再进行各类审批程序,逐步确认和解决各种监管问题。然而,这种做法本身就埋下了问题的隐患。 开发项目的审批并不是仅适用一两部法律。除了《国土规划与利用法》,还需审查《山地管理法》、《农地法》、《水源法》等多部法律,这些法律都会影响土地的选址和开发行为。此外,还需关注地方政府的城市规划条例和开发行为许可相关标准等各地区不同的监管规定。可以说,开发项目的选址处于众多监管的交叉点上。 问题在于,大多数企业是在土地购买后才确认这些选址监管。例如,某企业在考虑到周边条件和土地价格后,认为陆上风力发电项目具有相当的商业潜力,便购买了土地,但在申请项目审批时才发现该土地属于特定用途区域或在农地或山地转用上存在重大限制。 虽然各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开发,但如果多项监管重叠,实际推进项目可能会变得困难。最终,企业在购买土地后才面临“法律上是否可行”以及“现实中是否能获得许可”的问题。土地购买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即使得知开发困难,也很难撤回合同或转变用途。 我见过无数因忽视选址审查而导致项目延误和巨额经济损失的案例。为减少此类问题,开发项目推进前进行预可行性选址评估是必要的。该评估以计划中的开发项目为前提,综合分析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环境、灾害、农地、山地和城市规划等各类选址监管,提前判断项目推进的可行性和主要风险因素。而最重要的是,这些监管不仅要简单列出,而是要与企业计划的具体开发行为相结合进行判断。 近年来,利用空间地图和GIS技术,可以在地图上重叠确认大量选址监管。然而,对企业而言,重要的不是“该地区有哪些监管”,而是“我计划的项目是否可以在这里推进”。当然,这种审查并不能保证最终的审批通过,但提前筛选出无法获得许可或可能性极低的土地,对企业来说具有非常大的价值。 迄今为止,开发项目通常按照“土地购买→项目计划制定→审批推进→监管确认与解决”的方式进行。但现在应当转变为“项目构思→选址候选地发掘→预可行性选址评估→土地购买→具体项目计划制定→审批推进”的顺序。 在开发项目中,最昂贵的费用或许并不是土地价格,而是无知地购买无法开发的土地,并在几个月或几年后才得知事实,这可能是最昂贵的成本。在确认“是否可以购买土地”之前,首先要确认“是否可以开发土地”,这应成为合理开发项目的起点。※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1 18:36:10 -
不耕作的农地必须委托农地银行管理,违反农地法将强制处置不直接耕作的继承或闲置农地,必须委托韩国农渔村公社的农地银行进行管理。该农地法修正案已在国会通过。 根据农林畜产食品部的消息,7日国会通过了旨在支持农地全面调查和促进农地有效利用的《农地法部分修正案》。 修正案取消了非农业者所持农地的上限(1万平方米),以防止农地细分,要求必须将农地委托给韩国农渔村公社等进行租赁。 此外,农地使用范围更加灵活,新增“农山村体验设施”和“农业型太阳能发电设施”作为临时使用许可对象。原本只能由“农业人”使用的便利设施,如浴场和避寒所,使用主体扩展至“农业人或农村居民”。 对于违反农地法的农地,处置将更加严格。原本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的农地处置命令将转为强制性规定。特别是,处置命令下达后,所有者不得将农地出售给配偶、直系亲属或其代表的法人等特定关系人,以避免监管。 如果地方政府的后续管理不力,农林畜产食品部部长将获得直接下达处置命令的权力。此次农地法修正案将在国务会议通过后逐步实施。 农林畜产食品部农业政策官尹元习表示:“此次农地法修正为农地全面调查的准备工作奠定了基础,我们将通过彻底调查,确保农地不成为投机对象,而是农业生产的工具。”※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08 08:30:33 -
李在明总统专注于修宪和农地法改革李在明总统在6日的国务会议上对中东局势保持谨慎态度,没有发表具体评论。 在会议上,外交部长赵显报告了霍尔木兹海峡韩国船只火灾事故和中东战争的最新进展。赵部长表示,火灾于4日晚8时40分发生,但很快被扑灭,船员无伤亡。船只将被拖至附近港口进行损害评估。 关于战争动态,赵部长提到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自由项目”暂时中止,并表示需密切关注美伊谈判进展。 李总统对此未置评,仅询问特朗普是否宣布正式停止战争。赵部长解释称,这可能是为了规避美国战争权力法的60天限制,也可能是寻找退出策略。 李总统在会议上更多关注国内议题,特别是农地法改革。他强调,必须确保不务农者不能持有农地,这是宪法和农地法的明确意图。 他批评现行制度,指出购买农地后即使不耕种也无大碍,需改革以确保法律的有效性。 关于修宪,李总统指出,自1987年宪法修订以来,韩国在各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宪法未能跟上。他认为应以务实态度推进部分修宪。 李总统还强调,在即将到来的6·3地方选举中,绝不允许传播虚假信息、干扰决策或利用权力操控选举。
2026-05-06 2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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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美龄解释农地调查后续措施,强调不处理一般性事务宋美龄农林畜产食品部部长为了解释农地调查结果引发的农业人担忧,提出后续措施和制度改善计划。她表示,关于继承农地和高龄农民的惯常租赁等与投机无关的一般性事务,将不会仅依据此次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宋部长于14日在庆南函阳郡政府与村长及农业人举行座谈会,解释农地调查的后续措施和制度改善计划。此次会议旨在倾听现场对处理结果的担忧,并传达政府的方针。 宋部长指出:“农地调查并不是为了惩罚认真务农的农业人”,并表示:“针对农村现实中出现的一般性事务,我们正在推动特别措施法的制定,以确保不会仅依据此次调查结果进行处理程序。” 她解释说,对于继承农地、高龄农民的惯常租赁、宗族和寺庙的未登记继承农地、难以耕作的农地等与投机无关的一般性事务,将不会因调查结果而强制处理或征收罚款。 她还强调,农地银行的委托并非强制,而是农业人的选择。如果农业人希望,可以通过农地银行租赁或出售农地,计划扩大收购和委托功能。同时,将设立临时特例,以便将惯常租赁转为合法合同,或合法整顿未获得许可的农业设施。 农林畜产食品部计划通过明年的农地法修订,缩小农村现实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差距,改善农业人的耕作条件。 此外,农林畜产食品部还提供与农地调查相关的咨询服务。自12日起,农林畜产食品部与韩国农村公社共同运营农地调查咨询中心。咨询中心将指导政府规定的三种投机类型及重大非法转用的相关情况,并为高龄农民等耕作困难的农业人提供农地银行的租赁委托、公共租赁农地的收购及农地养老金等项目的联动服务。 农地投机类型包括在土地交易许可区域内虚假取得农地后擅自休耕或非法出租的情况,农业法人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情况,以及通过拍卖等方式共同取得农地后擅自休耕或非法出租的情况。在农业振兴区域内非法设置露营地或堆放场等非农业设施的行为被列为重大非法转用案例。 宋部长表示:“对于农地调查的目的与调查后农地如何处理之间的解释不足,我深感责任,并将更加细致地向农业人说明政府的措施方向,特别是针对他们实际担忧的案例。”※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4 22:32:00 -
宋美龄:47%的农地为租赁,需改革30年前的农地法宋美龄农林畜产食品部部长表示,考虑到47%的农地以租赁形式使用,必须对30年前制定的农地法进行修订。她指出,虽然要保持耕地自有原则,但应将习惯性租赁纳入制度框架,并保护实际耕作农民的权益。 在8日于政府世宗厅举行的“农地调查后续措施和制度改革方向”简报会上,宋部长强调:“(农地的)租赁必须实现和活跃,目前的租赁比例约为47%。” 她进一步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能够促进租赁活跃的制度框架以及保护租赁农民的机制非常重要。” 农林畜产食品部计划借此次农地普查的机会,对以农地所有权为中心的现行制度进行调整,以更好地符合实际使用和耕作的现实。自1996年实施农地法以来,农村人口老龄化、继承农地增加、租赁扩大等农村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现行制度未能充分反映这些变化。 宋部长表示:“农地法是30年前制定的旧制度,必须根据现实进行修改,我认为对此没有太大分歧。”她补充说,目前国会已提交的农地法修正案达30件。 不过,她也表示,没有必要废除宪法中规定的实际耕作人应拥有农地的耕地自有原则,或推动宪法修正。 宋部长指出:“如果严格解释耕地自有原则,意味着耕作的人应拥有农地,但这个原则的目标是农地不应成为投机的对象,必须为粮食安全而合理利用。” 她认为:“不必进行宪法修正,也能充分实现这一点。”她解释说:“根据现行农地法,租赁等方面必然会出现许多违法情况。” 在此次调查过程中,确认了所谓的“影子农民”问题,即虽然实际耕作,但没有正式的租赁关系,从而在各种支持中被排除在外。 宋部长表示:“由于暗中进行租赁,许多以自己名字未注册的农民在此次调查中首次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她指出:“在整体农地中,47%为租赁情况,将习惯性租赁纳入制度框架是反映现实的方向。” 农林畜产食品部认为,将租赁纳入制度框架后,实际耕作的人将能够在各种农业支持中获得权益。她解释说,在宗族所有农地或未登记的继承农地中,实际耕作却未能签订合法租赁合同而无法获得补贴的情况时有发生。 宋部长提到:“在宗族土地或未登记的继承农地中,实际耕作的人有时无法获得补贴。如果能够正确进行租赁,这些人也能获得补贴。” 农林畜产食品部正在考虑通过特别措施法,对农地调查中确认的非投机性违规行为不予处罚,并设定2至3年的特例期。随后,计划在明年上半年推动农地法修正,扩大租赁和休耕的认可理由,保护实际耕作者和租赁农民的权益。 宋部长表示:“目前考虑的特例期大约为2至3年。”她指出:“如果在此期间农地法得到修正,未来制度上可以接受的部分将得到相当程度的修复。” 不过,是否将新特例适用于已经因违反农地法而受到处分命令的农地,仍需进一步讨论。这是因为可能会出现已执行处分命令的人与尚未执行之间的公平性问题。 宋部长表示:“是否将此次特例适用于已受到处分命令的人尚未决定,国会阶段还需进一步讨论。”※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8 21:12:00 -
政府与执政党商讨农地法修订,计划于明年上半年发布新法案在即将到来的中秋假期前,政府与执政党于21日召开了关于农地调查推进方向的党政协商会,决定在明年上半年制定农地法的追加修订案。自5月开始的农地调查引发了农民的不满,政府似乎是为了安抚农民而采取此举。 民主党与农林畜产食品部在当天的国会会议上,宣布了将同时推进非法农地合法化的特别措施法案与农地法修订的计划。 党政双方表示,将对上个月实施的修订农地法进行现实情况的汇总与修正,并计划在明年上半年提出追加修订案。同时,他们强调将优先反映现场的声音,包括对农地使用费的征收、租赁者保护、处置延缓及非法农地合法化等内容的特别措施法案也将在年内制定。 农地法的追加修订案预计将包括允许委托农业者的租赁业务、公益补贴的返还等内容。国会农林畜产食品海洋水产委员会的民主党干事尹准炳在当天与《亚洲经济》通话时表示:“我们正在审议为高龄及离农者等委托农业者提供合法化租赁业务的理由,并希望增加相关条款,以改善农民在委托农事时无法获得公益补贴或相关收入未能返还给农民的情况。” 在当天的党政协商会上,强调了政府正在进行的农地调查是为了使农地使用正常化的过程。由于农民们对农业人口老龄化、劳动力不足、继承农地及传统租赁等现实问题的反对,政府开始进行调整。尹议员表示:“调查后将使农地使用正常化,并将非法状态的设施合法化,为农业政策的重大转变奠定基础,并将寻找政策支持和预算等对策。” 此前,政府根据今年5月通过国会并于上月实施的农地法修订案,正式启动了全国农地的调查。该修订案强化了农地处置命令的强制性规定,若未遵守处置命令,将处以评估价与公告价中较高金额的25%的罚款。因此,农民们对政府可能强制处置农地的行为表示质疑并表示反对。
2026-09-22 00:00:10 -
政府与执政党推动农地法修订,反映农业现场意见执政的民主党与政府宣布,将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包括非法转用农地合法化和处置延缓等内容的特别法,并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发布农地法修订案。自5月农地法修订案在国会通过后,农民的反对声不断,政府在中秋节前夕开始进行"安抚农心"的工作。 民主党与农林畜产食品部在国会召开了党政协商会议,公布了上述计划。国会农林畜产食品海洋水产委员会执政党干事尹俊炳在会议结束后对记者表示:“为了准备非法转用农地合法化和处置延缓的法律依据,我们将在今年年底前推进特别措施法的制定,并在明年上半年制定符合现实的农地法修订案。” 党政推动的特别法和农地法修订案预计将包括因农民老龄化等导致的休耕和租赁农民相关的法规现实化,以及解决农民不便的问题。 关于自5月实施的农地全面调查,强调该调查是使农地利用正常化的过程。此次全面调查旨在平息农民对高龄化、劳动力不足、继承农地和惯常租赁等现实问题的反对。 尹议员表示:“此次全面调查的目标是使农地利用正常化,检查非法设施,为农业政策大转型奠定基础,并将在调查后寻找政策支持和预算等对策。” 此外,党政还强调,基于事实的虚假信息在农业界传播,导致不安情绪加剧,将透明公开与全面调查相关的准确信息,以加强沟通。※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1 18:56:10 -
国民力量呼吁停止农地全面调查并推动农地法改革国民力量于15日呼吁政府停止农地全面调查,并全面改革农地法。同时,要求在调查中反映因高龄和疾病等原因无法直接耕作的农民情况,并补充农地法的全面改革和农地银行预算的扩大等制度。 国民力量政策委员会当天在国会召开了“农地调查后果与农村危机”座谈会,探讨了农地全面调查带来的现场损害及制度改善方案。 出席座谈会的国民力量代表张东赫指出:“不是耕者有田,而是耕者有罪”,并表示:“据说连卫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AI)都被动员来进行监管。如果有这样的资金,难道不应该先增加农地银行的购地预算吗?”他强调应立即停止农地全面调查。 座谈会上,针对政府的统一农地调查提出了集中批评。尽管存在不可避免的理由,政府却未能充分区分这些情况而进行调查。由于仅仅因为不直接耕作就可能成为“处置对象”,导致农地交易萎缩,价格暴跌的问题被提及。 有意见指出,对于希望出售农地但难以找到买家的高龄农民,如果强加处置义务和强制罚款,可能会加剧农村现场的混乱。政策委员会副主任金美爱主张,应根据地区、农地取得经过、实际耕作者存在与否、高龄和疾病等个别情况来判断是否存在投机目的。 出席座谈会的农民团体表示,虽然同意应阻止投机目的的农地拥有,但对现行调查方式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需要在现场确认、说明、给予自愿整改机会后,再在确认故意性时进行制裁的逐步程序。同时,提出应同时制定高龄农民自然退休和向青年农民转让农地的对策。 国民力量政策委员会在座谈会上提出了具体的补充方案。政策委员会主席林怡子提出了五项原则:明确现场调查判断标准并全国统一;给予充分的说明及重新调查、整改机会;制定因高龄、疾病、继承等不可避免原因的处置延缓标准;在处置命令之前提供农地银行购地等正常农地利用方案;区分故意投机与不可避免情况的强制罚款延缓和减免。 为扩大农地银行功能,预算增加也在推进中。将在明年的政府预算审议过程中,讨论将农地购置预算从8868亿韩元扩大至1兆3868亿韩元的方案。林政策委员会主席强调:“为高龄农民打开安心退休的道路,为青年农民提供扩大规模的机会。” 国民力量计划在未来由政策委员会和农林畜产食品海洋水产委员会所属议员为中心,推动农地法的修订,并要求政府停止全面调查,反映现场应对原则。张代表主张:“应充分反映农民的意见和农业现实,重新设计以便能够准确识别投机者。”※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6 04:48:00 -
在购买土地前,需先评估开发可能性对于即将开展开发项目的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好的项目创意、充足的资金和优秀的项目推进能力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确认“在这块土地上,我所想要开展的项目是否可行”。 根据我的经验,很多情况下,开发项目都是在土地购买后才开始推进的。企业在考虑土地位置、价格和周边开发信息后,认为项目具有可行性便购买土地,随后再进行各类审批程序,逐步确认和解决各种监管问题。然而,这种做法本身就埋下了问题的隐患。 开发项目的审批并不是仅适用一两部法律。除了《国土规划与利用法》,还需审查《山地管理法》、《农地法》、《水源法》等多部法律,这些法律都会影响土地的选址和开发行为。此外,还需关注地方政府的城市规划条例和开发行为许可相关标准等各地区不同的监管规定。可以说,开发项目的选址处于众多监管的交叉点上。 问题在于,大多数企业是在土地购买后才确认这些选址监管。例如,某企业在考虑到周边条件和土地价格后,认为陆上风力发电项目具有相当的商业潜力,便购买了土地,但在申请项目审批时才发现该土地属于特定用途区域或在农地或山地转用上存在重大限制。 虽然各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开发,但如果多项监管重叠,实际推进项目可能会变得困难。最终,企业在购买土地后才面临“法律上是否可行”以及“现实中是否能获得许可”的问题。土地购买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即使得知开发困难,也很难撤回合同或转变用途。 我见过无数因忽视选址审查而导致项目延误和巨额经济损失的案例。为减少此类问题,开发项目推进前进行预可行性选址评估是必要的。该评估以计划中的开发项目为前提,综合分析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环境、灾害、农地、山地和城市规划等各类选址监管,提前判断项目推进的可行性和主要风险因素。而最重要的是,这些监管不仅要简单列出,而是要与企业计划的具体开发行为相结合进行判断。 近年来,利用空间地图和GIS技术,可以在地图上重叠确认大量选址监管。然而,对企业而言,重要的不是“该地区有哪些监管”,而是“我计划的项目是否可以在这里推进”。当然,这种审查并不能保证最终的审批通过,但提前筛选出无法获得许可或可能性极低的土地,对企业来说具有非常大的价值。 迄今为止,开发项目通常按照“土地购买→项目计划制定→审批推进→监管确认与解决”的方式进行。但现在应当转变为“项目构思→选址候选地发掘→预可行性选址评估→土地购买→具体项目计划制定→审批推进”的顺序。 在开发项目中,最昂贵的费用或许并不是土地价格,而是无知地购买无法开发的土地,并在几个月或几年后才得知事实,这可能是最昂贵的成本。在确认“是否可以购买土地”之前,首先要确认“是否可以开发土地”,这应成为合理开发项目的起点。※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1 18:36:10 -
不耕作的农地必须委托农地银行管理,违反农地法将强制处置不直接耕作的继承或闲置农地,必须委托韩国农渔村公社的农地银行进行管理。该农地法修正案已在国会通过。 根据农林畜产食品部的消息,7日国会通过了旨在支持农地全面调查和促进农地有效利用的《农地法部分修正案》。 修正案取消了非农业者所持农地的上限(1万平方米),以防止农地细分,要求必须将农地委托给韩国农渔村公社等进行租赁。 此外,农地使用范围更加灵活,新增“农山村体验设施”和“农业型太阳能发电设施”作为临时使用许可对象。原本只能由“农业人”使用的便利设施,如浴场和避寒所,使用主体扩展至“农业人或农村居民”。 对于违反农地法的农地,处置将更加严格。原本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的农地处置命令将转为强制性规定。特别是,处置命令下达后,所有者不得将农地出售给配偶、直系亲属或其代表的法人等特定关系人,以避免监管。 如果地方政府的后续管理不力,农林畜产食品部部长将获得直接下达处置命令的权力。此次农地法修正案将在国务会议通过后逐步实施。 农林畜产食品部农业政策官尹元习表示:“此次农地法修正为农地全面调查的准备工作奠定了基础,我们将通过彻底调查,确保农地不成为投机对象,而是农业生产的工具。”※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08 08:30:33 -
李在明总统专注于修宪和农地法改革李在明总统在6日的国务会议上对中东局势保持谨慎态度,没有发表具体评论。 在会议上,外交部长赵显报告了霍尔木兹海峡韩国船只火灾事故和中东战争的最新进展。赵部长表示,火灾于4日晚8时40分发生,但很快被扑灭,船员无伤亡。船只将被拖至附近港口进行损害评估。 关于战争动态,赵部长提到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自由项目”暂时中止,并表示需密切关注美伊谈判进展。 李总统对此未置评,仅询问特朗普是否宣布正式停止战争。赵部长解释称,这可能是为了规避美国战争权力法的60天限制,也可能是寻找退出策略。 李总统在会议上更多关注国内议题,特别是农地法改革。他强调,必须确保不务农者不能持有农地,这是宪法和农地法的明确意图。 他批评现行制度,指出购买农地后即使不耕种也无大碍,需改革以确保法律的有效性。 关于修宪,李总统指出,自1987年宪法修订以来,韩国在各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宪法未能跟上。他认为应以务实态度推进部分修宪。 李总统还强调,在即将到来的6·3地方选举中,绝不允许传播虚假信息、干扰决策或利用权力操控选举。
2026-05-06 2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