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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名’新闻 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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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国政审查:赵熙大表示"提名已完成宪法义务,事先协商无碍"赵熙大大法院长在大法官任命提名相关问题上表示,"提名作为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完成"。他在解释未响应青瓦台的再提名请求时,重申了国会和总统应尊重大法院长的提名权。 赵大法院长在6日上午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大法院国政审查中指出,"大法院长在国会的同意程序和总统的任命程序中完全不可以干预,国会和总统也不能干预大法院长的提名"。 他引用宪法第104条,强调"国会干预大法院长的提名是违反宪法规定的机构间权力分配和司法权独立的行为"。 关于与总统在大法官人选上的事先协商,他表示,"虽然宪法没有依据,但大法院长为了迅速顺利地任命,自愿进行合作",并强调"不进行协商也没有任何宪法问题"。 赵大法院长在开场白中提到,虽然与青瓦台进行了协商,但在未达成最终协议的情况下进行了大法官的提名。随后收到再提名请求的公文,但未明确说明不继续现有候选人任命程序的具体理由和宪法依据。 他表示,"仅凭公文的内容很难理解其意图",并认为"因此在后续程序的进行上存在困难"。不过,对于大法官空缺长期化,他表示"对国民造成的担忧深感抱歉",并表示将努力尽快解决空缺问题。 当天作为普通证人被选中的赵大法院长因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原则拒绝宣誓和作证。然而,在议员们的提问中,他就提名权的行使和各种疑虑发表了直接看法。 对于在12·3紧急戒严期间司法机关曾试图协助的疑虑,他反驳称"绝对没有协助戒严"。他表示,虽然收到了戒严司令部的人力派遣和名单提供请求,但指示"这是违宪行为,不能派人,也不能提供名单"。 对于西部法院暴动事件应对消极的指责,他也否认称"没有沉默或疏忽"。当时,法院行政处长在现场发表了声明,他自己在事后也前往现场听取相关人员的困难,并采取了必要措施。他提到通过紧急大法官会议发布声明,并对参与者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 针对因公务推进费用聚餐购买高价酒的指责,他回应称"我从未见过卡片",并表示"一滴酒也没有喝"。虽然对预算分配、执行和餐费规模并不知情,但对部分支出表示"今后行政处将进行纠正,向国民表示歉意"。 关于大法官激励金支付问题,他也表示支出由专门人员负责,自己不参与支出。 当进步党议员问"是否梦想成为第二个尹锡悦"时,赵大法院长反驳称"这样的说法太过侮辱和令人伤心"。※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6 23:32:00 -
大法官任命争议引发青瓦台与大法院权力冲突围绕大法官提名的青瓦台与大法院之间的权力冲突将在大法院国政审查中成为焦点。双方就总统是否可以拒绝任命而导致大法院院长的再提名义务展开争论,关注焦点在于大法院院长赵熙大是否会解释维持提名的依据及解决人事僵局的方案。 根据法律界和国会的消息,赵院长于10月2日以普通证人身份出席国会法制委员会,并提交了难以回答的意见书。理由是要求就宪法上独立权力的提名权行使进行证言的要求与三权分立的原则及司法权独立相悖。 双方冲突的起点是对大邱地方法院副院长孙奉基的提名。赵院长于8月18日提名孙副院长作为卢泰愚前大法官的继任者。青瓦台则在同月28日表示,未与总统进行实质性协商便进行了书面提名,要求进行再提名。 对此,赵院长在上个月22日拒绝了再提名请求,称“无法找到合理的宪法依据或理由来证明再提名的正当性”。次日,他解释称,并不是说青瓦台的公文存在形式上的瑕疵,而是必须提供明确的依据和理由,才能进行后续程序。 青瓦台明确表示不打算任命候选人,并认为再提名要求是基于此后的程序。反对意见认为,如果总统必须完全遵循大法院院长的提名,那么宪法上的任命权将被视为一种形式上的权力。 关键在于任命拒绝权与再提名义务之间的关系。宪法第104条第2款规定:“大法官由大法院院长提名,经国会同意后由总统任命。”虽然分开了提名、同意和任命的权力,但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拒绝任命的理由或再提名程序。 因此,需要区分总统是否有权拒绝任命,以及在拒绝的情况下大法院院长是否应撤回原提名并提名其他候选人。青瓦台要求在拒绝任命后进行新的提名,而大法院则要求先提供更改提名的依据,因此程序陷入停滞。 事前协商的性质也是争议点。宪法关于大法官任命的条款并未明确要求总统与大法院院长之间进行事前协商。因此,实质性协商的缺失是否会影响提名的效力,以及是否为行使任命权的协调问题,双方都需要进一步解释。 在国政审查中,提名权的行使是否在国会的监督范围内也将成为争论焦点。赵院长认为,具体公开与总统的协商内容并不合适。执政的共同民主党则反驳称,这不是特定案件,而是与司法行政相关的事项,因此应向国会进行说明。 作为证人回答质询与作为机构负责人表明立场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赵院长在上个月28日上班途中被问及再提名相关问题时表示将通过国政审查进行说明。因此,作为机构负责人出席时,可能会通过致辞或结束发言进行说明,但具体方式尚未确认。 自3月卢前大法官退休以来,继任者的空缺已超过7个月。仅凭提名权或任命权的单方行使无法完成人事任命。本次国政审查中,赵院长能否在解释拒绝再提名的法律依据的同时,明确在维持原提名的情况下与总统协商的可能性,将成为关键。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6 01:00:00 -
赵熙大未明确回应是否维持大法官提名,称将在国政审查中解释拒绝再提名的原因赵熙大大法院长未明确回应是否维持对孙奉基大法官候选人的提名,并表示将通过国政审查解释拒绝青瓦台再提名的原因。 赵大法院长在28日上午前往首尔瑞草区大法院的途中,对记者询问是否维持对孙候选人的提名时表示:“希望每天都能轻松一点。”并称:“如上次所说,若有疑问,将通过公报官进行传达。” 他进一步指出:“青瓦台对大法官的请求仅仅是‘请再提名’。”并表示:“我们只给出结论,听说大家有很多疑问。” 同时,他补充道:“这些内容将通过国政审查进行讨论,如有必要,将通过公报官进行传达。”当天他并未进一步说明拒绝再提名的具体背景。 赵大法院长于上月18日提名了孙奉基担任大法院法官,接替前大法官卢泰岳。青瓦台于同月28日表示,未与大法院长进行实质性协商便单方面提交了书面提名,要求再提名。 随后,赵大法院长于本月22日表示无法回应再提名请求,理由是青瓦台所发公文中未列出具体的再提名理由和宪法依据,且未能找到其他正当化的依据和理由。 青瓦台对此反驳称,大法院长的提名权高于总统的任命权的认知违反宪法,并批评赵大法院长歪曲了总统的再提名请求未遵循宪法的文书主义和部门制度。 对此,赵大法院长于23日解释称:“并不是说8月28日的公文存在形式上的瑕疵。”他接着表示:“公文的表述必须明确列出依据和理由,才能确保其效力,并按照宪法和法律程序进行。” 国会法制委员会当天下午将在全体会议上对法院行政处进行紧急现况质询,讨论拒绝再提名的经过。此外,执政党正在推动在下月6日举行的大法院国政审查中将赵大法院长作为一般证人选拔。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8 20:00:00 -
青瓦台对赵喜大拒绝再提名的第三次反驳:应从常识公民的角度理解公文青瓦台再次反驳了赵喜大大法院长关于无法回应大法官候选人再提名请求的立场。赵大法院长声称再提名理由不明确,青瓦台则直言“应从拥有健全常识的普通公民的角度理解公文”。青瓦台在23日(当地时间)通过媒体公告表示:“大法院长应如实接受总统的任命拒绝和再提名请求,并应尽快采取后续程序,以确保国民的受审权不受侵犯。”青瓦台对赵大法院长拒绝再提名的立场发布公告,这是第三次。此前,青瓦台对赵大法院长认为大法官再提名权高于总统任命权的看法表示遗憾,认为该看法违反宪法。在第二次公告中,青瓦台强调总统的再提名请求公文是经过总理部门合法处理的电子文档。赵大法院长当天表示,去年8月28日的再提名请求公文中并未明确列出再提名理由。对此,青瓦台相关人士反驳称:“公文中明确写明不向国会提交手奉基候选人的任命同意案,这表明明确拒绝了任命的意向。”青瓦台进一步指出:“公文中无论谁看都能清楚看到总统的任命拒绝立场,这也是后续程序请求再提名的理由。”并批评称:“对此却声称再提名理由不明确。”青瓦台还强调,向国会提交没有任命意向的候选人的任命同意案在程序上是矛盾的。青瓦台相关人士表示:“向国会提交任命同意案时,必须明确说明提案理由是请求同意任命该候选人为大法官,而提交不打算任命的候选人的同意案并不尊重国会。”对于赵大法院长表示难以接受青瓦台对候选人再提名程序存在程序缺陷的指责,青瓦台则主张:“虽然合法地从大法官候选推荐委员会获得了四名候选人,但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单独联系候选人询问辞职意向的做法是严重的程序缺陷。”青瓦台指出:“试图将合法推荐的候选人排除在再提名对象之外,才是损害程序公正性。”特别是青瓦台再次强调,总统的大法官任命权并非仅仅是形式上遵循大法院长的再提名。总统通过选举获得民主合法性,因此可以判断候选人是否符合国民期待的大法官形象,从而决定是否任命或拒绝。青瓦台相关人士表示:“认为大法院长提名特定候选人后总统必须任命的看法,实际上等同于大法院长在任命大法官,这是一种削弱国民选举总统任命权的违宪解释。”并解释道,过去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大法院长提名大法院法官时,总统‘必须任命’,而现行宪法仅规定‘任命’。此外,青瓦台还指出,与宪法法院法官的‘指定’不同,大法官的权力被规定为‘再提名’,这也表明总统拥有实质性的判断权。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4 01:16:00 -
韩国政坛因大法官提名权发生激烈冲突赵熙大大法院长于22日拒绝了李在明总统关于大法官再提名的要求,导致国会内关于总统的任命权和大法院长的提名权的解读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执政党共同民主党指责这位"非选举产生"的大法院长无视"选举产生"的总统的任命权,称此次事件为"大法官之乱"。而在野党国民力量则指责李总统通过再提名进行"大法官购物"。 共同民主党当天在国会举行了谴责赵大法院长拒绝大法官再提名的大会。出席的金敏锡代表表示:"现在不是内乱的时代,而是清理残余的时代。"他批评道:"那些不知时代潮流,试图点燃或复兴内乱之火的思想和势力必将被清理和整理。" 金代表接着强调:"大法官之乱是错乱,是精神失常。我们一定要镇压这种‘大法官的错乱’,确立国民主权。" 共同民主党院内代表韩炳道也对赵大法院长表示:"我对其是否故意引发总统与国民之间的冲突感到疑虑,呼吁立即停止以提名权为武器的政治斗争,迅速重新提名大法官候选人。" 共同民主党所属的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们当天在国会召开记者会,将此次事件称为"司法政变"。他们指出:"直接否定总统的宪法任命权,同时违反了司法机关的政治中立义务。以司法独立为名进行政治斗争。" 另一方面,国民力量则将共同民主党的主张称为"强词夺理",并称赵大法院长的拒绝再提名是"最佳选择"。张东赫代表在记者会上评价道:"赵大法院长展现了坚决捍卫司法独立的决心。" 国民力量主张大法官再提名本身违反宪法。国民力量所属的法制委员会成员们指责共同民主党曲解宪法和法律进行政治煽动,并称对赵大法院长的攻击是"倒打一耙"。 他们将青瓦台的再提名要求比喻为"更换大法官候选人的命令",并表示:"赵大法院长响应再提名要求就是自我放弃提名权。"金敏全议员直言:"再提名要求是要进行大法官购物。"国民力量发言人朴忠权则对青瓦台未向国会提交手奉基大法官候选人的任命同意案表示"侵犯国会任命同意权"。 随着与赵大法院长的对峙持续,民主党的困境似乎加深。民主党当天在谴责大会前召开了全体会议,检查了对拒绝再提名的应对方案。然而,在此次会议上并未讨论对赵大法院长的弹劾。 在执政党内部,针对宪法中关于再提名的相关规定缺乏的情况,提出了首先修订法庭组织法的方案。然而,由于缺乏宪法依据,法律效力问题以及是否可以追溯适用等争论不可避免,困境似乎加深。 赵大法院长当天通过大法院表示:"再提名请求文书中没有具体的再提名理由和宪法依据,无法找到正当化再提名请求的具体宪法依据和理由,因此无法响应请求。" 对此,青瓦台表示深感遗憾,并指出:"大法院长的提名权高于总统的任命权的认知,违反了大韩民国宪法。"同时表示:"大法院长提名大法官候选人,意味着总统必须照此任命,这将削弱总统的任命权。"并反驳称:"既然总统拒绝了提名的候选人,除了重新提名新的候选人外别无他法。"※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3 05:08:00 -
执政党批评最高法院院长拒绝再提名,称其为“司法政变”执政的民主党22日对最高法院院长赵熙大拒绝青瓦台的再提名请求表示强烈不满,称其行为是“无视行政首脑的行为和司法政变”。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民主党议员们表示将在下个月的国政审查中查明此事的真相,进一步加大了攻击力度。 金敏锡代表在当天于仁川市政府举行的预算政策协商会上表示:“非常荒唐的最高法院院长。”金代表指出:“宪法依据非常明确,难道总统的最高法院法官任命权还不够吗?”并质疑道:“如果是他自己做就是合宪,若是总统做就是违宪吗?” 李周熙院内发言人在国会与记者见面时表示:“赵院长对青瓦台再提名要求的反对表态是最糟糕的选择”,并指出:“单方面通知无视了宪法机构之间的协商精神和尊重态度。”李发言人还提到赵院长前一天与李在明总统会面的事实,批评此次拒绝再提名为“突袭通知”。同时强调:“无视人民选出的行政首脑的行为。” 李永宇发言人也对赵院长拒绝再提名的行为表示:“暴露了其专制的司法权。”李发言人呼吁:“在放任司法空白的情况下,给人民带来巨大损害,否定总统任命权的赵院长不再有资格留在这个位置上。” 民主党籍的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主席徐英敎、法制委员会干事金义谦、法制委员金基杓、金东雅、李成允等人当天召开紧急记者会,将此事件定性为“司法政变”。 他们表示:“直接否定总统的宪法任命权,同时违反最高法院院长的政治行为和司法机构的政治中立义务。”并指出:“司法独立是为了保障审判的独立和人民的基本权利,而不是司法机构自身逃避民主监督的盾牌。” 他们还指出:“选举产生的总统的任命权被非选举机构的最高法院院长的再提名所削弱,这不符合民主正当性原则。”并表示:“趁总统不在韩国的空档,提出片面的拒绝立场,是对人民的最基本的责任的背弃。” 金义谦议员表示:“我认为这是以极其糟糕的方式进行的反抗,超出了人民的常识。”并指出这是“具有政治意图的选择”。金基杓议员也表示:“最高法院以司法独立为名进行政治斗争。” 与此相关,民主党法制委员会的议员们计划在下个月的国政审查中传唤赵院长,以查明真相。前一天,法制委员会已由执政党主导通过了对赵院长的机构证人选任决议。 另一方面,民主党当天在国会就赵院长拒绝再提名的事件预告召开议员总会和谴责大会,预计将通过这一方式寻求在院内层面的应对方案,并施压赵院长辞职。※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3 00:16:00 -
大法官两名空缺已两天,赵熙大仍对再提名保持沉默在两名大法官同时空缺的情况下,赵熙大大法院长对青瓦台提出的大法官候选人再提名要求仍然保持沉默。 赵大法院长在8日上午走进首尔瑞草区的大法院时,对于记者关于再提名决定的问题,仅简短回应称:“如果有需要告知的事情会说。” 对于大法官候选推荐委员会的新组成或与青瓦台的沟通情况等问题,他没有作出回应,便进入了办公大楼。 目前,大法院已连续两天处于两名大法官空缺的状态。 自3月前大法官诺泰岳辞职以来,前一天大法官李兴九结束六年任期退休,使得大法院在14名法官中有2名空缺,现有12名法官在职。 特别是大法院第三部,由于大法官卢京弼在7月被任命为法院行政处长而退出审判工作,李前大法官的职位也空缺,导致在4名法官中仅剩2名。大法院小组需有3名以上大法官意见一致才能作出判决,因此由于空缺导致的审判工作受阻的情况不可避免。 此前,赵大法院长曾提名大邱地方法院的首席法官孙奉基作为诺泰岳前大法官的继任者,但青瓦台在大法官提名过程中未遵循事先协商的惯例,因此在上个月28日提出了再提名的要求。 李前大法官的继任者金成洙,现任首尔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将于14日进行国会人事听证会。然而,即使听证会和人事听证报告的采纳按计划进行,实际就职仍需相当长的时间。※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8 23:56:10 -
李兴九大法官将于7日退休,法官空缺增至两席李兴九大法官将于7日退休,法官空缺增至两席。李大法官的继任人选已进入国会人事听证程序,但由于卢泰岳前大法官的空缺因青瓦台与司法部门之间的提名冲突持续了半年多,若冲突未能尽快解决,法庭的审理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据法律界消息,李大法官将于7日结束六年任期退休。李大法官于2020年9月在文在寅政府的提名下被任命。李大法官出生于庆南统营,毕业于首尔大学公法学系,1993年开始在首尔地方法院南部支院担任法官,之后主要在釜山、昌原、大邱等地方法院工作。 李大法官的继任候选人金成洙正在进行国会人事听证程序。李在明总统已向国会提交了金候选人的任命同意案。国会人事听证特别委员会计划于14日举行听证会,并于16日的全体会议上讨论是否通过听证结果报告。 接下来还需进行国会本会议的任命同意案投票和总统的任命程序。即使相关程序迅速推进,至少十天内仍将有两名大法官同时空缺的情况难以避免。 大法院的审判工作也面临紧急情况。李大法官在卢京必大法官于7月14日被任命为法院行政处长后,已不再参与审判工作。若李大法官退休,参与审判的三部大法官将从原定的四名减少至两名。 大法院的三部由四名大法官组成,必须有三名以上的意见一致才能作出判决。按照目前的构成,三部的正常审理将面临困难,因此大法院很可能会调整工作分配,重新组建三部。 更大的问题是自3月3日退休的卢前大法官的继任人选。大法官候选推荐委员会在1月推荐了四名候选人:金敏基、朴顺英首尔高等法院法官,尹成植首尔高等法院庭长,孙奉基大邱地方法院庭长。 赵熙大法官在候选推荐后近七个月未进行提名,直到上个月18日才提名孙法官为卢前大法官的继任人选,并提名金候选人。赵大法官与以往直接面见总统提名候选人的惯例不同,此次以书面形式进行了提名。 青瓦台仅对金候选人提交了任命同意案,而对孙法官则在上个月28日要求赵大法官重新提名,称其提名“程序性不完整”。在现行宪法体制下,书面提名大法官候选人以及青瓦台要求重新提名的情况均属首次。 赵大法官原定对青瓦台的重新提名要求发表正式意见,但因在上个月30日遭遇父亲去世而推迟了发布。预计大法院将在内部讨论后,最早于本周内发布意见。 核心争议在于赵大法官是否会在现有推荐候选人中重新提名其他人,或是重新组建候选推荐委员会。法院组织法规定,大法官在每次提名大法官候选人时都需组建候选推荐委员会。法律界普遍认为,鉴于对孙候选人的提名未被接受,必须重新组建推荐委员会以完成程序。 而青瓦台与执政党则倾向于重新提名1月候选推荐委员会推荐的其余三名候选人之一。如果赵大法官选择重新组建推荐委员会,则需重新进行候选推荐和青瓦台协商,空缺可能会更长,青瓦台与司法部门的冲突也可能加剧。 过去也曾多次出现大法官空缺。2012年7月,因国会对朴日焕、金能焕、全秀安、安大熙前大法官的继任者的任命同意延迟,导致四名大法官同时空缺约23天。当时,大法院启动了由梁昌洙大法官参与其他小组的紧急代理制度。 当时,作为安前大法官继任者提名的金炳华候选人自愿辞职,导致该职位在经过候选推荐委员会重组和重新提名后空缺了约4个月。2015年,朴相玉大法官就任前,空缺约3个月;金相煥大法官就任前,空缺约2个月。2024年,严相弼、申淑熙大法官就任前,也有约2个月的空缺。 不过,过去的空缺主要是由于国会的任命同意或人事听证程序延迟造成的。像此次总统与大法院院长在候选人提名阶段就发生对立,导致大法官空缺超过6个月的情况则较为罕见。 如果空缺长期化,将对三部及全体合议体的运作造成更大压力。全体合议体即使在有大法官空缺的情况下,只要满足法庭出席的法定人数即可进行审理,但在部分大法官缺席的情况下,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作出结论也会面临压力。 全体合议体正在审理与金建熙夫人相关的“三大疑惑”案件,以及前国务总理韩德洙与前行政安全部长李相敏的叛乱重要职责相关案件等。如果青瓦台与大法院未能找到解决提名冲突的办法,主要上诉审理的审理和裁决可能会延迟。※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6 20:20:10 -
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对大法官提名争议展开调查韩国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已就与大法官提名争议相关的赵熙大大法院长的职权滥用等指控展开调查。 根据法律界消息,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于上月25日接到市民团体“司法正义恢复市民行动”(市民团体)的控告,指控赵大法院长职权滥用和失职,并于27日将此案分配给调查一部(由李昌秀检察官负责)。 市民团体表示,赵大法院长无视惯例,单方面以书面形式提名候选人孙奉基,妨碍总统行使人事权,因此向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提交了控告书。 市民团体还指出:“赵大法院长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超过7个月未向总统提名前大法官卢泰岳的继任者,故意怠慢职务”,因此也适用失职指控。 此前,赵大法院长于上月18日向总统李在明书面提名了前大法官卢泰岳的继任者,分别是60岁的大邱地方法院院长孙奉基(司法研修院第22期)和57岁的首尔高等法院院长金成洙(第24期)。 大法官的提名通常是在事先协调后,由大法院长亲自向总统进行面对面提名。 因此,围绕此次提名的争议在执政党内部引发了“宪政史上前所未有的单方面通知”的反应。 青瓦台于上月28日拒绝了赵大法院长的书面提名,实际上要求重新提名。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1 22:56:00 -
大法官再提名引发朝野争论,赵熙大本周将表态关于赵熙大法官不出席国会对大法官再提名的质询,朝野双方在周末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执政党共同民主党主张李在明总统的再提名请求是合理的,而反对党国民力量则反驳称这是“权力滥用”。双方在大法院长的国会出席义务问题上也各执一词,发生了冲突。 30日,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共同民主党议员召开记者会,表示“青瓦台的再提名要求是合理的”,并强调“应在现有候选人中排除孙奉基后,对剩余的三人进行再提名”。 对于赵法官以三权分立为由提交不出席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质询的意见书,法制委员会的执政党干事金胜元议员指出,“根据国会法第129条,已决定证人出席”,并批评赵法官“巧妙地扭曲了法律,提及国会法第121条”。 相对而言,国民力量的议员尹相贤在当天与记者见面时表示,“根据宪法第62条第2款,大法院长并没有国会出席的义务”,并解释称“国会出席义务的缺失应在宪法条款的大框架下解读国会法第129条”。国民力量的议员罗京元进一步指出,“(李总统)行使了法律上并不存在的再提名权,这是明显的权力滥用,构成总统弹劾的理由”,并批评称“这不是三权分立,而是三权统一的独裁国家”。 在赵法官拒绝出席法制委员会并表现出对国会的不满之际,大家对赵法官将作何选择充满期待。法律界和政治界人士表示,赵法官应对历史上首次的“提名被拒”采取的选择主要有两种:要么在现有推荐人选中进行再提名,要么通过组建新的推荐委员会进行正面突破。此前,1月的大法官候选推荐委员会曾推荐了包括孙奉基在内的四名候选人:金敏基水原高等法院法官、朴顺英首尔高等法院法官、尹成植首尔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如果赵法官从现有推荐人选中选择一人进行再提名,青瓦台与其之间的冲突预计会较快得到解决。近期青瓦台被认为正在考虑金高法法官作为候选人,但在大法院内外普遍认为,由于大法官组成扩大所带来的政治中立性和再提名权的实质保障,接受这一提名的可能性不大。 最终,依据法院组织法,赵法官可能会以现有推荐委员会解散的规定为由,重新组建新的推荐委员会,但这将导致国会人事听证会耗时较长,并可能再次引发弹劾案。早在2012年,金炳华大法官候选人自愿辞职时,大法院重新组建了推荐委员会进行人选再审,国会人事听证程序耗时长达三个月,成为前例。
2026-08-31 0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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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国政审查:赵熙大表示"提名已完成宪法义务,事先协商无碍"赵熙大大法院长在大法官任命提名相关问题上表示,"提名作为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完成"。他在解释未响应青瓦台的再提名请求时,重申了国会和总统应尊重大法院长的提名权。 赵大法院长在6日上午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大法院国政审查中指出,"大法院长在国会的同意程序和总统的任命程序中完全不可以干预,国会和总统也不能干预大法院长的提名"。 他引用宪法第104条,强调"国会干预大法院长的提名是违反宪法规定的机构间权力分配和司法权独立的行为"。 关于与总统在大法官人选上的事先协商,他表示,"虽然宪法没有依据,但大法院长为了迅速顺利地任命,自愿进行合作",并强调"不进行协商也没有任何宪法问题"。 赵大法院长在开场白中提到,虽然与青瓦台进行了协商,但在未达成最终协议的情况下进行了大法官的提名。随后收到再提名请求的公文,但未明确说明不继续现有候选人任命程序的具体理由和宪法依据。 他表示,"仅凭公文的内容很难理解其意图",并认为"因此在后续程序的进行上存在困难"。不过,对于大法官空缺长期化,他表示"对国民造成的担忧深感抱歉",并表示将努力尽快解决空缺问题。 当天作为普通证人被选中的赵大法院长因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原则拒绝宣誓和作证。然而,在议员们的提问中,他就提名权的行使和各种疑虑发表了直接看法。 对于在12·3紧急戒严期间司法机关曾试图协助的疑虑,他反驳称"绝对没有协助戒严"。他表示,虽然收到了戒严司令部的人力派遣和名单提供请求,但指示"这是违宪行为,不能派人,也不能提供名单"。 对于西部法院暴动事件应对消极的指责,他也否认称"没有沉默或疏忽"。当时,法院行政处长在现场发表了声明,他自己在事后也前往现场听取相关人员的困难,并采取了必要措施。他提到通过紧急大法官会议发布声明,并对参与者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 针对因公务推进费用聚餐购买高价酒的指责,他回应称"我从未见过卡片",并表示"一滴酒也没有喝"。虽然对预算分配、执行和餐费规模并不知情,但对部分支出表示"今后行政处将进行纠正,向国民表示歉意"。 关于大法官激励金支付问题,他也表示支出由专门人员负责,自己不参与支出。 当进步党议员问"是否梦想成为第二个尹锡悦"时,赵大法院长反驳称"这样的说法太过侮辱和令人伤心"。※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6 23:32:00 -
大法官任命争议引发青瓦台与大法院权力冲突围绕大法官提名的青瓦台与大法院之间的权力冲突将在大法院国政审查中成为焦点。双方就总统是否可以拒绝任命而导致大法院院长的再提名义务展开争论,关注焦点在于大法院院长赵熙大是否会解释维持提名的依据及解决人事僵局的方案。 根据法律界和国会的消息,赵院长于10月2日以普通证人身份出席国会法制委员会,并提交了难以回答的意见书。理由是要求就宪法上独立权力的提名权行使进行证言的要求与三权分立的原则及司法权独立相悖。 双方冲突的起点是对大邱地方法院副院长孙奉基的提名。赵院长于8月18日提名孙副院长作为卢泰愚前大法官的继任者。青瓦台则在同月28日表示,未与总统进行实质性协商便进行了书面提名,要求进行再提名。 对此,赵院长在上个月22日拒绝了再提名请求,称“无法找到合理的宪法依据或理由来证明再提名的正当性”。次日,他解释称,并不是说青瓦台的公文存在形式上的瑕疵,而是必须提供明确的依据和理由,才能进行后续程序。 青瓦台明确表示不打算任命候选人,并认为再提名要求是基于此后的程序。反对意见认为,如果总统必须完全遵循大法院院长的提名,那么宪法上的任命权将被视为一种形式上的权力。 关键在于任命拒绝权与再提名义务之间的关系。宪法第104条第2款规定:“大法官由大法院院长提名,经国会同意后由总统任命。”虽然分开了提名、同意和任命的权力,但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拒绝任命的理由或再提名程序。 因此,需要区分总统是否有权拒绝任命,以及在拒绝的情况下大法院院长是否应撤回原提名并提名其他候选人。青瓦台要求在拒绝任命后进行新的提名,而大法院则要求先提供更改提名的依据,因此程序陷入停滞。 事前协商的性质也是争议点。宪法关于大法官任命的条款并未明确要求总统与大法院院长之间进行事前协商。因此,实质性协商的缺失是否会影响提名的效力,以及是否为行使任命权的协调问题,双方都需要进一步解释。 在国政审查中,提名权的行使是否在国会的监督范围内也将成为争论焦点。赵院长认为,具体公开与总统的协商内容并不合适。执政的共同民主党则反驳称,这不是特定案件,而是与司法行政相关的事项,因此应向国会进行说明。 作为证人回答质询与作为机构负责人表明立场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赵院长在上个月28日上班途中被问及再提名相关问题时表示将通过国政审查进行说明。因此,作为机构负责人出席时,可能会通过致辞或结束发言进行说明,但具体方式尚未确认。 自3月卢前大法官退休以来,继任者的空缺已超过7个月。仅凭提名权或任命权的单方行使无法完成人事任命。本次国政审查中,赵院长能否在解释拒绝再提名的法律依据的同时,明确在维持原提名的情况下与总统协商的可能性,将成为关键。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6 01:00:00 -
赵熙大未明确回应是否维持大法官提名,称将在国政审查中解释拒绝再提名的原因赵熙大大法院长未明确回应是否维持对孙奉基大法官候选人的提名,并表示将通过国政审查解释拒绝青瓦台再提名的原因。 赵大法院长在28日上午前往首尔瑞草区大法院的途中,对记者询问是否维持对孙候选人的提名时表示:“希望每天都能轻松一点。”并称:“如上次所说,若有疑问,将通过公报官进行传达。” 他进一步指出:“青瓦台对大法官的请求仅仅是‘请再提名’。”并表示:“我们只给出结论,听说大家有很多疑问。” 同时,他补充道:“这些内容将通过国政审查进行讨论,如有必要,将通过公报官进行传达。”当天他并未进一步说明拒绝再提名的具体背景。 赵大法院长于上月18日提名了孙奉基担任大法院法官,接替前大法官卢泰岳。青瓦台于同月28日表示,未与大法院长进行实质性协商便单方面提交了书面提名,要求再提名。 随后,赵大法院长于本月22日表示无法回应再提名请求,理由是青瓦台所发公文中未列出具体的再提名理由和宪法依据,且未能找到其他正当化的依据和理由。 青瓦台对此反驳称,大法院长的提名权高于总统的任命权的认知违反宪法,并批评赵大法院长歪曲了总统的再提名请求未遵循宪法的文书主义和部门制度。 对此,赵大法院长于23日解释称:“并不是说8月28日的公文存在形式上的瑕疵。”他接着表示:“公文的表述必须明确列出依据和理由,才能确保其效力,并按照宪法和法律程序进行。” 国会法制委员会当天下午将在全体会议上对法院行政处进行紧急现况质询,讨论拒绝再提名的经过。此外,执政党正在推动在下月6日举行的大法院国政审查中将赵大法院长作为一般证人选拔。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8 20:00:00 -
青瓦台对赵喜大拒绝再提名的第三次反驳:应从常识公民的角度理解公文青瓦台再次反驳了赵喜大大法院长关于无法回应大法官候选人再提名请求的立场。赵大法院长声称再提名理由不明确,青瓦台则直言“应从拥有健全常识的普通公民的角度理解公文”。青瓦台在23日(当地时间)通过媒体公告表示:“大法院长应如实接受总统的任命拒绝和再提名请求,并应尽快采取后续程序,以确保国民的受审权不受侵犯。”青瓦台对赵大法院长拒绝再提名的立场发布公告,这是第三次。此前,青瓦台对赵大法院长认为大法官再提名权高于总统任命权的看法表示遗憾,认为该看法违反宪法。在第二次公告中,青瓦台强调总统的再提名请求公文是经过总理部门合法处理的电子文档。赵大法院长当天表示,去年8月28日的再提名请求公文中并未明确列出再提名理由。对此,青瓦台相关人士反驳称:“公文中明确写明不向国会提交手奉基候选人的任命同意案,这表明明确拒绝了任命的意向。”青瓦台进一步指出:“公文中无论谁看都能清楚看到总统的任命拒绝立场,这也是后续程序请求再提名的理由。”并批评称:“对此却声称再提名理由不明确。”青瓦台还强调,向国会提交没有任命意向的候选人的任命同意案在程序上是矛盾的。青瓦台相关人士表示:“向国会提交任命同意案时,必须明确说明提案理由是请求同意任命该候选人为大法官,而提交不打算任命的候选人的同意案并不尊重国会。”对于赵大法院长表示难以接受青瓦台对候选人再提名程序存在程序缺陷的指责,青瓦台则主张:“虽然合法地从大法官候选推荐委员会获得了四名候选人,但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单独联系候选人询问辞职意向的做法是严重的程序缺陷。”青瓦台指出:“试图将合法推荐的候选人排除在再提名对象之外,才是损害程序公正性。”特别是青瓦台再次强调,总统的大法官任命权并非仅仅是形式上遵循大法院长的再提名。总统通过选举获得民主合法性,因此可以判断候选人是否符合国民期待的大法官形象,从而决定是否任命或拒绝。青瓦台相关人士表示:“认为大法院长提名特定候选人后总统必须任命的看法,实际上等同于大法院长在任命大法官,这是一种削弱国民选举总统任命权的违宪解释。”并解释道,过去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大法院长提名大法院法官时,总统‘必须任命’,而现行宪法仅规定‘任命’。此外,青瓦台还指出,与宪法法院法官的‘指定’不同,大法官的权力被规定为‘再提名’,这也表明总统拥有实质性的判断权。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4 01:16:00 -
韩国政坛因大法官提名权发生激烈冲突赵熙大大法院长于22日拒绝了李在明总统关于大法官再提名的要求,导致国会内关于总统的任命权和大法院长的提名权的解读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执政党共同民主党指责这位"非选举产生"的大法院长无视"选举产生"的总统的任命权,称此次事件为"大法官之乱"。而在野党国民力量则指责李总统通过再提名进行"大法官购物"。 共同民主党当天在国会举行了谴责赵大法院长拒绝大法官再提名的大会。出席的金敏锡代表表示:"现在不是内乱的时代,而是清理残余的时代。"他批评道:"那些不知时代潮流,试图点燃或复兴内乱之火的思想和势力必将被清理和整理。" 金代表接着强调:"大法官之乱是错乱,是精神失常。我们一定要镇压这种‘大法官的错乱’,确立国民主权。" 共同民主党院内代表韩炳道也对赵大法院长表示:"我对其是否故意引发总统与国民之间的冲突感到疑虑,呼吁立即停止以提名权为武器的政治斗争,迅速重新提名大法官候选人。" 共同民主党所属的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们当天在国会召开记者会,将此次事件称为"司法政变"。他们指出:"直接否定总统的宪法任命权,同时违反了司法机关的政治中立义务。以司法独立为名进行政治斗争。" 另一方面,国民力量则将共同民主党的主张称为"强词夺理",并称赵大法院长的拒绝再提名是"最佳选择"。张东赫代表在记者会上评价道:"赵大法院长展现了坚决捍卫司法独立的决心。" 国民力量主张大法官再提名本身违反宪法。国民力量所属的法制委员会成员们指责共同民主党曲解宪法和法律进行政治煽动,并称对赵大法院长的攻击是"倒打一耙"。 他们将青瓦台的再提名要求比喻为"更换大法官候选人的命令",并表示:"赵大法院长响应再提名要求就是自我放弃提名权。"金敏全议员直言:"再提名要求是要进行大法官购物。"国民力量发言人朴忠权则对青瓦台未向国会提交手奉基大法官候选人的任命同意案表示"侵犯国会任命同意权"。 随着与赵大法院长的对峙持续,民主党的困境似乎加深。民主党当天在谴责大会前召开了全体会议,检查了对拒绝再提名的应对方案。然而,在此次会议上并未讨论对赵大法院长的弹劾。 在执政党内部,针对宪法中关于再提名的相关规定缺乏的情况,提出了首先修订法庭组织法的方案。然而,由于缺乏宪法依据,法律效力问题以及是否可以追溯适用等争论不可避免,困境似乎加深。 赵大法院长当天通过大法院表示:"再提名请求文书中没有具体的再提名理由和宪法依据,无法找到正当化再提名请求的具体宪法依据和理由,因此无法响应请求。" 对此,青瓦台表示深感遗憾,并指出:"大法院长的提名权高于总统的任命权的认知,违反了大韩民国宪法。"同时表示:"大法院长提名大法官候选人,意味着总统必须照此任命,这将削弱总统的任命权。"并反驳称:"既然总统拒绝了提名的候选人,除了重新提名新的候选人外别无他法。"※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3 05:08:00 -
执政党批评最高法院院长拒绝再提名,称其为“司法政变”执政的民主党22日对最高法院院长赵熙大拒绝青瓦台的再提名请求表示强烈不满,称其行为是“无视行政首脑的行为和司法政变”。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民主党议员们表示将在下个月的国政审查中查明此事的真相,进一步加大了攻击力度。 金敏锡代表在当天于仁川市政府举行的预算政策协商会上表示:“非常荒唐的最高法院院长。”金代表指出:“宪法依据非常明确,难道总统的最高法院法官任命权还不够吗?”并质疑道:“如果是他自己做就是合宪,若是总统做就是违宪吗?” 李周熙院内发言人在国会与记者见面时表示:“赵院长对青瓦台再提名要求的反对表态是最糟糕的选择”,并指出:“单方面通知无视了宪法机构之间的协商精神和尊重态度。”李发言人还提到赵院长前一天与李在明总统会面的事实,批评此次拒绝再提名为“突袭通知”。同时强调:“无视人民选出的行政首脑的行为。” 李永宇发言人也对赵院长拒绝再提名的行为表示:“暴露了其专制的司法权。”李发言人呼吁:“在放任司法空白的情况下,给人民带来巨大损害,否定总统任命权的赵院长不再有资格留在这个位置上。” 民主党籍的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主席徐英敎、法制委员会干事金义谦、法制委员金基杓、金东雅、李成允等人当天召开紧急记者会,将此事件定性为“司法政变”。 他们表示:“直接否定总统的宪法任命权,同时违反最高法院院长的政治行为和司法机构的政治中立义务。”并指出:“司法独立是为了保障审判的独立和人民的基本权利,而不是司法机构自身逃避民主监督的盾牌。” 他们还指出:“选举产生的总统的任命权被非选举机构的最高法院院长的再提名所削弱,这不符合民主正当性原则。”并表示:“趁总统不在韩国的空档,提出片面的拒绝立场,是对人民的最基本的责任的背弃。” 金义谦议员表示:“我认为这是以极其糟糕的方式进行的反抗,超出了人民的常识。”并指出这是“具有政治意图的选择”。金基杓议员也表示:“最高法院以司法独立为名进行政治斗争。” 与此相关,民主党法制委员会的议员们计划在下个月的国政审查中传唤赵院长,以查明真相。前一天,法制委员会已由执政党主导通过了对赵院长的机构证人选任决议。 另一方面,民主党当天在国会就赵院长拒绝再提名的事件预告召开议员总会和谴责大会,预计将通过这一方式寻求在院内层面的应对方案,并施压赵院长辞职。※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3 00:16:00 -
大法官两名空缺已两天,赵熙大仍对再提名保持沉默在两名大法官同时空缺的情况下,赵熙大大法院长对青瓦台提出的大法官候选人再提名要求仍然保持沉默。 赵大法院长在8日上午走进首尔瑞草区的大法院时,对于记者关于再提名决定的问题,仅简短回应称:“如果有需要告知的事情会说。” 对于大法官候选推荐委员会的新组成或与青瓦台的沟通情况等问题,他没有作出回应,便进入了办公大楼。 目前,大法院已连续两天处于两名大法官空缺的状态。 自3月前大法官诺泰岳辞职以来,前一天大法官李兴九结束六年任期退休,使得大法院在14名法官中有2名空缺,现有12名法官在职。 特别是大法院第三部,由于大法官卢京弼在7月被任命为法院行政处长而退出审判工作,李前大法官的职位也空缺,导致在4名法官中仅剩2名。大法院小组需有3名以上大法官意见一致才能作出判决,因此由于空缺导致的审判工作受阻的情况不可避免。 此前,赵大法院长曾提名大邱地方法院的首席法官孙奉基作为诺泰岳前大法官的继任者,但青瓦台在大法官提名过程中未遵循事先协商的惯例,因此在上个月28日提出了再提名的要求。 李前大法官的继任者金成洙,现任首尔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将于14日进行国会人事听证会。然而,即使听证会和人事听证报告的采纳按计划进行,实际就职仍需相当长的时间。※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8 23:56:10 -
李兴九大法官将于7日退休,法官空缺增至两席李兴九大法官将于7日退休,法官空缺增至两席。李大法官的继任人选已进入国会人事听证程序,但由于卢泰岳前大法官的空缺因青瓦台与司法部门之间的提名冲突持续了半年多,若冲突未能尽快解决,法庭的审理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据法律界消息,李大法官将于7日结束六年任期退休。李大法官于2020年9月在文在寅政府的提名下被任命。李大法官出生于庆南统营,毕业于首尔大学公法学系,1993年开始在首尔地方法院南部支院担任法官,之后主要在釜山、昌原、大邱等地方法院工作。 李大法官的继任候选人金成洙正在进行国会人事听证程序。李在明总统已向国会提交了金候选人的任命同意案。国会人事听证特别委员会计划于14日举行听证会,并于16日的全体会议上讨论是否通过听证结果报告。 接下来还需进行国会本会议的任命同意案投票和总统的任命程序。即使相关程序迅速推进,至少十天内仍将有两名大法官同时空缺的情况难以避免。 大法院的审判工作也面临紧急情况。李大法官在卢京必大法官于7月14日被任命为法院行政处长后,已不再参与审判工作。若李大法官退休,参与审判的三部大法官将从原定的四名减少至两名。 大法院的三部由四名大法官组成,必须有三名以上的意见一致才能作出判决。按照目前的构成,三部的正常审理将面临困难,因此大法院很可能会调整工作分配,重新组建三部。 更大的问题是自3月3日退休的卢前大法官的继任人选。大法官候选推荐委员会在1月推荐了四名候选人:金敏基、朴顺英首尔高等法院法官,尹成植首尔高等法院庭长,孙奉基大邱地方法院庭长。 赵熙大法官在候选推荐后近七个月未进行提名,直到上个月18日才提名孙法官为卢前大法官的继任人选,并提名金候选人。赵大法官与以往直接面见总统提名候选人的惯例不同,此次以书面形式进行了提名。 青瓦台仅对金候选人提交了任命同意案,而对孙法官则在上个月28日要求赵大法官重新提名,称其提名“程序性不完整”。在现行宪法体制下,书面提名大法官候选人以及青瓦台要求重新提名的情况均属首次。 赵大法官原定对青瓦台的重新提名要求发表正式意见,但因在上个月30日遭遇父亲去世而推迟了发布。预计大法院将在内部讨论后,最早于本周内发布意见。 核心争议在于赵大法官是否会在现有推荐候选人中重新提名其他人,或是重新组建候选推荐委员会。法院组织法规定,大法官在每次提名大法官候选人时都需组建候选推荐委员会。法律界普遍认为,鉴于对孙候选人的提名未被接受,必须重新组建推荐委员会以完成程序。 而青瓦台与执政党则倾向于重新提名1月候选推荐委员会推荐的其余三名候选人之一。如果赵大法官选择重新组建推荐委员会,则需重新进行候选推荐和青瓦台协商,空缺可能会更长,青瓦台与司法部门的冲突也可能加剧。 过去也曾多次出现大法官空缺。2012年7月,因国会对朴日焕、金能焕、全秀安、安大熙前大法官的继任者的任命同意延迟,导致四名大法官同时空缺约23天。当时,大法院启动了由梁昌洙大法官参与其他小组的紧急代理制度。 当时,作为安前大法官继任者提名的金炳华候选人自愿辞职,导致该职位在经过候选推荐委员会重组和重新提名后空缺了约4个月。2015年,朴相玉大法官就任前,空缺约3个月;金相煥大法官就任前,空缺约2个月。2024年,严相弼、申淑熙大法官就任前,也有约2个月的空缺。 不过,过去的空缺主要是由于国会的任命同意或人事听证程序延迟造成的。像此次总统与大法院院长在候选人提名阶段就发生对立,导致大法官空缺超过6个月的情况则较为罕见。 如果空缺长期化,将对三部及全体合议体的运作造成更大压力。全体合议体即使在有大法官空缺的情况下,只要满足法庭出席的法定人数即可进行审理,但在部分大法官缺席的情况下,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作出结论也会面临压力。 全体合议体正在审理与金建熙夫人相关的“三大疑惑”案件,以及前国务总理韩德洙与前行政安全部长李相敏的叛乱重要职责相关案件等。如果青瓦台与大法院未能找到解决提名冲突的办法,主要上诉审理的审理和裁决可能会延迟。※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6 20:20:10 -
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对大法官提名争议展开调查韩国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已就与大法官提名争议相关的赵熙大大法院长的职权滥用等指控展开调查。 根据法律界消息,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于上月25日接到市民团体“司法正义恢复市民行动”(市民团体)的控告,指控赵大法院长职权滥用和失职,并于27日将此案分配给调查一部(由李昌秀检察官负责)。 市民团体表示,赵大法院长无视惯例,单方面以书面形式提名候选人孙奉基,妨碍总统行使人事权,因此向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提交了控告书。 市民团体还指出:“赵大法院长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超过7个月未向总统提名前大法官卢泰岳的继任者,故意怠慢职务”,因此也适用失职指控。 此前,赵大法院长于上月18日向总统李在明书面提名了前大法官卢泰岳的继任者,分别是60岁的大邱地方法院院长孙奉基(司法研修院第22期)和57岁的首尔高等法院院长金成洙(第24期)。 大法官的提名通常是在事先协调后,由大法院长亲自向总统进行面对面提名。 因此,围绕此次提名的争议在执政党内部引发了“宪政史上前所未有的单方面通知”的反应。 青瓦台于上月28日拒绝了赵大法院长的书面提名,实际上要求重新提名。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1 22:56:00 -
大法官再提名引发朝野争论,赵熙大本周将表态关于赵熙大法官不出席国会对大法官再提名的质询,朝野双方在周末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执政党共同民主党主张李在明总统的再提名请求是合理的,而反对党国民力量则反驳称这是“权力滥用”。双方在大法院长的国会出席义务问题上也各执一词,发生了冲突。 30日,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共同民主党议员召开记者会,表示“青瓦台的再提名要求是合理的”,并强调“应在现有候选人中排除孙奉基后,对剩余的三人进行再提名”。 对于赵法官以三权分立为由提交不出席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质询的意见书,法制委员会的执政党干事金胜元议员指出,“根据国会法第129条,已决定证人出席”,并批评赵法官“巧妙地扭曲了法律,提及国会法第121条”。 相对而言,国民力量的议员尹相贤在当天与记者见面时表示,“根据宪法第62条第2款,大法院长并没有国会出席的义务”,并解释称“国会出席义务的缺失应在宪法条款的大框架下解读国会法第129条”。国民力量的议员罗京元进一步指出,“(李总统)行使了法律上并不存在的再提名权,这是明显的权力滥用,构成总统弹劾的理由”,并批评称“这不是三权分立,而是三权统一的独裁国家”。 在赵法官拒绝出席法制委员会并表现出对国会的不满之际,大家对赵法官将作何选择充满期待。法律界和政治界人士表示,赵法官应对历史上首次的“提名被拒”采取的选择主要有两种:要么在现有推荐人选中进行再提名,要么通过组建新的推荐委员会进行正面突破。此前,1月的大法官候选推荐委员会曾推荐了包括孙奉基在内的四名候选人:金敏基水原高等法院法官、朴顺英首尔高等法院法官、尹成植首尔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如果赵法官从现有推荐人选中选择一人进行再提名,青瓦台与其之间的冲突预计会较快得到解决。近期青瓦台被认为正在考虑金高法法官作为候选人,但在大法院内外普遍认为,由于大法官组成扩大所带来的政治中立性和再提名权的实质保障,接受这一提名的可能性不大。 最终,依据法院组织法,赵法官可能会以现有推荐委员会解散的规定为由,重新组建新的推荐委员会,但这将导致国会人事听证会耗时较长,并可能再次引发弹劾案。早在2012年,金炳华大法官候选人自愿辞职时,大法院重新组建了推荐委员会进行人选再审,国会人事听证程序耗时长达三个月,成为前例。
2026-08-31 0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