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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乱特别检察官’新闻 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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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阻止尹锡悦被捕的朴钟俊…特别检察官在二审中请求判处7年监禁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特别检察官赵恩锡)对因妨碍尹锡悦前总统的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逮捕令的执行而在一审中被判处4年监禁的朴钟俊前总统警卫处长,在二审中请求判处7年监禁。 朴前处长承认了指控并请求宽大处理,但特别检察官强调需要对动用警卫处组织妨碍司法程序的责任进行相应的惩罚。 特别检察官于30日在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一部(法官尹成植)审理的朴前处长等妨碍特殊公务执行等指控的二审结案公判中,向法庭提出了这一请求。 与其共同被起诉的金成勋前副处长被请求判处7年监禁,李光宇前警卫总部长和金信前家族警卫部长分别被请求判处5年和3年监禁。四人均与一审时的请求相同。 特别检察官指出,警卫处组织有系统地阻碍了对总统个人的合法逮捕令的执行。特别检察官表示:“警卫处虽然直属于总统,但并不是私人雇佣的保镖团体。警卫人员理应作为公务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接着指出:“警卫处的公权力和资源被恶用来帮助尹前总统逃避法律和削弱国家刑事司法功能。”并声称他们在调查进展的情况下,计划性地准备了犯罪行为。如果对逮捕令的效力或执行的合法性有疑问,应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争辩。 特别检察官还提到,朴前处长和李前总部长在二审中承认了指控,但考虑到他们的角色和参与程度以及犯罪的严重性,仍需进行严厉的惩罚。 朴前处长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在事件发生时的判断和行为中有很多愚蠢和羞愧的地方。”他表示悔过。他在二审第一次公判中承认了所有指控,并撤回了一审时提出的无罪主张,转而表示认为判刑过重。 此外,朴前处长表示:“我只是想维护总统的意志,却没有考虑到恢复民主宪政秩序的国民愿望。”并表示:“我愿意承担任何责任。”但他也呼吁:“虽然未能说服总统,但请理解我为解决国家机构之间的冲突而苦恼的情况。” 金前副处长在此前承认指控后又反悔,解释道:“作为现场负责人,我认为应该承担责任,但在审判过程中发现与事实不符的部分,因此决定争辩。”他哽咽着说:“我不能为了自己的安危抛下后辈,只有尽责尽职的想法。”李前总部长和金前部长也表示承认错误并表示悔过。 他们因在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于去年1月试图对尹前总统执行逮捕令时,妨碍进入官邸等行为而被起诉。金前副处长还因指示删除与军指挥部3名成员相关的机密电话信息而受到指控。 一审认为,利用警卫处组织和指挥体系妨碍合法逮捕令的执行属于重大犯罪。因此,判处朴前处长4年监禁,金前副处长5年监禁,并依法拘留。金前部长被判处1年监禁,缓刑2年。 二审宣判将于10月28日下午3时进行。※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1 02:48:00 -
特别检察官要求对朴成宰判处25年监禁因涉嫌参与12·3紧急戒严,前法务部长朴成宰在一审中被判处25年监禁,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在上诉审中也请求判处25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于29日在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一部(尹成植法官)审理的朴前部长内乱重要职务参与、滥用职权等罪名的上诉审结案公判中,请求法庭驳回被告方的上诉,并判处与原审相同的刑罚。 此前,特别检察官在一审中请求判处20年监禁,但一审法庭判处了比请求重5年的25年监禁,并对朴前部长进行了法庭拘留。 特别检察官强调,作为负责执法的法务部长,必须对将国家权力动员用于内乱的行为承担责任。由于其拥有限制国民基本权利的强大权力,因此对权力者的违法行为也应适用同样的法律标准。 特别检察官指出:“刑罚的轻重应根据职务的特性和内乱执行工作的性质来决定,而不是职务的高低。朴前部长积极参与内乱犯罪,将国家的刑罚权作为内乱的工具。” 特别检察官还声称,明知公告令的违宪和违法性,却无视法务部干部对紧急戒严违法的指责。在国会通过解除戒严的要求后,仍未停止参与行为,并在戒严失败后制造了辩护责任的逻辑。 特别检察官请求:“那天晚上,朴前部长站在了总统和内乱的一方,而不是人民和法治的一方。请对朴前部长施以严厉的法律制裁,以确保此类高级公职人员不再出现。” 朴前部长在上诉审中仍然否认指控。朴前部长方面表示没有证据证明内乱共谋和滥用职权,称“只是按照宪法和法律处理事务,并没有扰乱国宪的意图。” 朴前部长在2024年12月3日宣布紧急戒严后,召集法务部干部会议,指示派遣戒严司令部联合调查组检察官、检查监狱收容能力、出境禁止负责员工上班等,因而被起诉涉嫌参与内乱。 在检查监狱收容能力和出境禁止负责员工上班的指示过程中,滥用职权,并在戒严解除后立即指示法务部检察院撰写所谓“权力滥用文件”,以正当化戒严的逻辑,均被一审判定为有罪。 与其共同被起诉的金建希女士调查相关的禁止请求法案的违规指控被排除在上诉审的判断范围之外。一审法庭因认为不属于特别检察官的调查对象而驳回起诉,特别检察官对此部分的上诉也已撤回,公诉驳回判决已生效。
2026-09-30 02:00:00 -
文相浩因泄露军事机密被判无罪文相浩前情报司令官因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戒严前向民间身份的罗相元前国军情报司令官泄露军事机密而被起诉,近日在一审中被判无罪。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11日对文前司令官的军事机密泄露指控作出无罪判决。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在7月的结案审理中请求判处其5年监禁。 文前司令官在2024年12月2日,即紧急戒严宣布前一天,向时任国防部长金勇贤报告了情报司的现状和任务,随后被指控向罗前司令官泄露了报告内容及金部长的指示。 调查显示,文前司令官在与罗前司令官通话时提到“特种部队、任务、装备”,并表示“我报告了与任务相关的内容”,“他让我们做好准备”。 然而,法庭认为这些发言中并未包含具体的任务内容,因此难以视为军事机密。关于特种部队和装备的提及也仅限于外界已知的情报司组织编制或军队及民间使用的装备。 法庭指出:“仅凭被告的发言,难以认为该内容泄露后会对军事目的造成危害的结果。”同时也表示,“难以断定罗前司令官结合已有信息后,意识到起诉事实中所述内容。” 法庭也未认定其故意泄露机密。法庭认为,文前司令官只是试图传达向金部长报告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其有意泄露军事机密。 不过,文前司令官方面关于通话内容所涉及的黑匣子安全数字(SD)卡及电子信息是非法收集的主张并未被接受。法庭认为,在扣押过程中,罗前司令官的参与权得到了保障,程序合法。 此外,文前司令官因向罗前司令官提供40余名情报司人员的个人信息而在一审中被判处2年监禁。该案件的上诉审理首次开庭定于15日进行。※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2 02:24:00 -
综合特别检察官对前消防厅长许石坤不予拘留起诉,涉及媒体停电停水指示前行政安全部部长李相敏因指示媒体停电停水而参与2024年12月3日的紧急戒严,前消防厅长许石坤和前消防厅副厅长李永八已被起诉。 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官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于11日下午通过媒体公告表示:“已对许前厅长和李前副厅长以内乱重要任务参与的罪名不予拘留起诉。” 许前厅长在戒严令发布后不久,接到李前部长的指示:“在24时左右,MBC、JTBC、韩民族日报、京乡日报、金御俊的新闻工厂等媒体将有警方进入,请配合停电停水。”并将此指示转达给李前副厅长。 随后,李前副厅长拨打了首尔消防灾难本部的电话,确认表示:“如果警方就公告令请求协助,请予以配合。” 此前,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已将因收到媒体停电停水指示的李前部长以内乱重要任务参与等罪名起诉,1、2审法院均判定其有罪。目前案件已提交至大法院全体会议,等待裁决。 内乱特别检察官对许前厅长和李前副厅长以职权滥用等罪名进行调查,但最终以不予起诉处理结案。 然而,综合特别检察官再次以内乱重要任务参与的罪名对他们进行立案调查。检察官认为,李前部长的停电停水相关罪名已在法院得到证实,因此对他们的指控也应得到认可。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2 02:24:00 -
内乱特别检察官对指挥国会突入的金贤泰请求判处18年监禁在12·3紧急戒严期间,前陆军特战司令部707特战任务团团长金贤泰因带领部队突入国会而被请求判处18年监禁。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认为,金团长等军指挥官并非机械地执行上级命令,而是经过独立判断参与了违宪和违法的戒严行动。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7-2部(吴昌燮、柳昌成、张成勋法官)于28日召开了金团长等7名前军官的内乱重要任务从事等罪名的结案公审。 特别检察官请求法庭对金团长判处18年监禁。与其共同被起诉的前特战司第一空降特战旅旅长李相贤被请求判处15年监禁。 前国军防谍司令部调查团长金大宇、前国军情报司令部中央新闻团长金奉圭、前情报司100旅第二事业团长郑成旭分别被请求判处12年监禁。前情报司计划处长高东熙和前国防部调查总部长朴轩洙则分别被请求判处10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将此次犯罪定性为破坏宪法设计的国家运作秩序的重大国家犯罪。指控称,军队私自动员,试图削弱国会和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等核心宪法机构的权力行使。 特别检察官指出:“武装军队突入国会,试图拖拽或逮捕国会议员的案例从未发生过。这是历史上任何独裁者或军人都不敢实施的行为。” 对于金团长等人声称难以拒绝上级命令的辩护,特别检察官并未接受,强调他们是拥有独立指挥和运用部队权力的高级军官。 特别检察官表示:“被告在具体执行前有时间和权力审查情况,拒绝或中止任务。他们并非机械地执行上级命令,而是通过独立判断决定参与内乱并积极执行任务。” 特别检察官还指出:“被告们试图逃避责任,声称只是遵循上级指示,没有国宪混乱的目的。必须严厉惩处这一动摇国防基础、削弱国家支柱的犯罪。” 此次犯罪还被认为损害了军队的指挥体系和国军对人民的信任。高级指挥官动员部队执行违宪和违法的命令,可能导致在未来真正的国家危机情况下,士兵们难以信任上级的作战命令。 金团长在紧急戒严宣布后,带领部队出动,打破国会大厦的窗户并进入内部。起诉书中还提到出动时部队携带了1920发实弹。 李前旅长在戒严宣布后,指示下属269名部队前往国会,并参与国会封锁行动。 前团长金大宇被指控参与组建逮捕组,试图逮捕当时的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等14名主要人士。 前处长高东熙被指控带领情报司人员进入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果川办公大楼,控制服务器室并没收员工的手机。 前团长金奉圭和郑成旭则因通过所谓的“乐天利亚会晤”等,组建执行逮捕和拘留选举委员会员工的情报司人员而被起诉。 前总部长朴轩洙被指控参与组建100名国防部调查总部的调查员,以支持防谍司,并指示确定拘留政治人物的拘留设施。 金团长等6人以现役军人身份在军事法庭受审,因特别检察官的请求于今年1月将案件移送至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与此案单独审理的朴前总部长案件于5月与这些案件合并审理。 金团长等在审判过程中否认了指控,声称只是遵循上级命令,并未意识到逮捕政治人物的计划。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9 01:30:00 -
内乱特别检察官对强义久二审请求判处5年监禁,定于下月24日宣判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特别检察官赵恩锡)在对前总统室附属室长强义久的上诉审理中,要求判处其5年监禁,因其涉嫌在12·3紧急状态期间撰写事后宣告文。此前,初审法庭判处其1年6个月监禁。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2-3部(法官金敏雅、李承哲、赵振九)于21日举行了强义久上诉审理的首次公审。法庭当天听取了双方的上诉理由,并结束了辩论。 特别检察官认为,初审判决的1年6个月监禁过轻,要求二审判处5年监禁。特别检察官在初审中也请求判处5年监禁,并提出了事实误认、法律误解和量刑不当的主张。 特别检察官指出:“被告在检察机关工作超过30年,最清楚遵守法律的必要性,参与了紧急状态宣告的全过程,最早意识到其违宪和违法性。”并强调其主导了与前国防部长金勇贤、前总理韩德洙、前总统尹锡悦的签名等行为。 同时指出:“这不是为了个人私利而伪造文件,而是妨碍对违宪和违法的紧急状态责任的认定,罪行性质非常恶劣。” 强义久的辩护律师则辩称,认为在紧急状态宣告三天后撰写的宣告文封面不能视为虚假公文,并表示紧急状态宣告是根据事先签署的文件合法进行的,认为“初审判决不当”。 强义久在最后辩论中表示:“在紧急状态宣告的严峻情况下,没有意识到其重要性,认为按照惯例事后签名是可以的。”并对因自己不够谨慎的行为引发的争议表示歉意。 他同时表示:“没有对虚假行为的意识,没有故意,也没有实施目的,希望法庭能够宽恕。” 法庭决定于下月24日上午11时宣判。 另外,强义久因在2024年12月6日撰写紧急状态宣告文封面并获得尹锡悦等人的签名而被起诉,涉嫌使紧急状态宣告看似是根据事先签署的文件经过国务会议审议合法进行的。 初审法庭于5月28日判处强义久1年6个月监禁并依法拘留。初审法庭认定强义久在2024年12月6日紧急状态宣告三天后撰写了宣告文封面并获得尹锡悦等人的签名,构成伪造公文罪,但对伪造公文的实施等罪名则判决无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1 22:00:00 -
尹锡悦被控阻碍逮捕案,最高法院将于9日宣判…距戒严583天后得出结论尹锡悦前总统因涉嫌阻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而被起诉,最高法院的判决将在本周作出。 5日,法律界消息称,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大法官李淑妍)将于9日下午2时在最高法院1号法庭进行尹前总统的特殊公职执行阻碍、职权滥用等案件的上诉审判宣判。这是尹前总统在12·3紧急戒严事件后583天内的首次最高法院结论。 尹前总统因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阻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特殊公职执行阻碍等)而于去年7月被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逮捕起诉。 他还因在紧急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职权滥用)而受到指控。 一审于今年1月认定尹前总统的逮捕令执行阻碍等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 首尔高等法院内乱专门审判部的刑事第一部(审判长尹成植)在4月的二审中判处尹前总统有期徒刑7年,较一审加重了刑罚。 二审认定尹前总统阻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逮捕令执行的罪名,以及在紧急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而侵犯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的罪名均成立。 尹前总统指示外媒传播含有“绝无破坏宪政秩序之意”的虚假信息的PG(新闻指导),与一审的无罪判断相反,二审认定其有罪。 因此,尹前总统及特别检察官双方均提出上诉,等待最高法院的判决。 一审和二审在“侵犯国务委员审议权”这一争议点上存在分歧,涉及到前国土交通部部长朴相宇和前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安德均在收到通知后出发,但未能在会议结束前到达的情况。 一审认为没有限制国务会议召集通知的内容或方式,也没有故意行为,因此判定无罪;而二审则关注到“在实际上无法出席的时点通知召集”,因此推翻为有罪。 “国家的重要政策应得到充分审议”的国务会议规定等为依据,认为“应视为程序性缺陷”。 对于在会议前根本未收到通知的当时社会副总理兼教育部长李周浩等7人,一审和二审均认定尹前总统侵犯了审议权,判定有罪。 在下级法院中另一个存在分歧的争议是尹前总统在紧急戒严宣布次日指示当时的海外宣传秘书长兼外媒发言人哈泰元撰写含有虚假内容的PG并向外媒发布的指控。 PG中包含“未限制议员进入国会”、“绝无破坏宪政秩序之意”的内容,而这一点在一审和二审的视角上是一致的。 然而,一审认为哈秘书长没有“验证虚假事实并传达事实”的义务,因此判定无罪;二审则认为有这样的义务,因此认定有罪。 职权滥用罪需在滥用权力的情况下使他人做“非义务”之事成立,二审认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第56条的诚实义务中包含“撰写和发布新闻稿的注意义务”。 “行政机关应避免突出积极方面,使用夸张或绝对的表述,导致错误认知”,这一点也引用了2017年12月最高法院的判例。 此前,此案的核心争议点——阻碍逮捕的指控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被判定为有罪。 尹前总统在去年12月30日和今年1月7日坚持认为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申请并由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两次发出的逮捕令和搜查令是违法的,但均未被采纳。 当时,警卫处的朴钟俊处长、金成勋副处长、李光宇警卫总部长共谋使警卫人员进行阻碍执行的非义务行为,并被认定教唆其逃避逮捕。 为应对内乱调查,尹前总统指示金副处长格式化三名前反间谍司令的隐秘电话服务器,及在紧急戒严宣布文件上事后签字并因担忧争议而批准销毁的指控,均在一审和二审中被判定为有罪。 如果最高法院对二审的判决完全认可,尹前总统将被判处7年监禁。如果有任何争议点的判断不同,将被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此次事件是戒严事件一年七个月后,首次对“主谋”尹前总统作出的最高法院判决。 特别检察官已申请对本案的宣判进行现场直播,如果获得批准,将由由四名大法官组成的审判部首次直播宣判场景。※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5 20:16:00 -
李在明总统任命检察官出身的朴智英律师为青瓦台司法制度秘书李在明总统任命检察官出身的朴智英律师为青瓦台司法制度秘书。 根据青瓦台的消息,朴律师于22日正式上任,开始工作。该职位自今年2月李振国辞职以来,空缺了约4个月。 1970年出生的朴智英新任司法制度秘书来自光州,毕业于延世大学法学专业,随后成为司法研修院第29期的检察官。她曾担任大检察厅受害者人权科科长、中央地方检察厅总务部部长、大检察厅检察改革推进组组长、大田地方检察厅和春川地方检察厅副检察长,以及首尔高等检察院公诉部部长等职务。 朴秘书被认为是法务部检察科工作的首位女性检察官。退休后,她在法务法人太平洋工作,并担任“内乱特别检察官”的特别检察官助理,负责媒体公关工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2 2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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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阻止尹锡悦被捕的朴钟俊…特别检察官在二审中请求判处7年监禁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特别检察官赵恩锡)对因妨碍尹锡悦前总统的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逮捕令的执行而在一审中被判处4年监禁的朴钟俊前总统警卫处长,在二审中请求判处7年监禁。 朴前处长承认了指控并请求宽大处理,但特别检察官强调需要对动用警卫处组织妨碍司法程序的责任进行相应的惩罚。 特别检察官于30日在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一部(法官尹成植)审理的朴前处长等妨碍特殊公务执行等指控的二审结案公判中,向法庭提出了这一请求。 与其共同被起诉的金成勋前副处长被请求判处7年监禁,李光宇前警卫总部长和金信前家族警卫部长分别被请求判处5年和3年监禁。四人均与一审时的请求相同。 特别检察官指出,警卫处组织有系统地阻碍了对总统个人的合法逮捕令的执行。特别检察官表示:“警卫处虽然直属于总统,但并不是私人雇佣的保镖团体。警卫人员理应作为公务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接着指出:“警卫处的公权力和资源被恶用来帮助尹前总统逃避法律和削弱国家刑事司法功能。”并声称他们在调查进展的情况下,计划性地准备了犯罪行为。如果对逮捕令的效力或执行的合法性有疑问,应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争辩。 特别检察官还提到,朴前处长和李前总部长在二审中承认了指控,但考虑到他们的角色和参与程度以及犯罪的严重性,仍需进行严厉的惩罚。 朴前处长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在事件发生时的判断和行为中有很多愚蠢和羞愧的地方。”他表示悔过。他在二审第一次公判中承认了所有指控,并撤回了一审时提出的无罪主张,转而表示认为判刑过重。 此外,朴前处长表示:“我只是想维护总统的意志,却没有考虑到恢复民主宪政秩序的国民愿望。”并表示:“我愿意承担任何责任。”但他也呼吁:“虽然未能说服总统,但请理解我为解决国家机构之间的冲突而苦恼的情况。” 金前副处长在此前承认指控后又反悔,解释道:“作为现场负责人,我认为应该承担责任,但在审判过程中发现与事实不符的部分,因此决定争辩。”他哽咽着说:“我不能为了自己的安危抛下后辈,只有尽责尽职的想法。”李前总部长和金前部长也表示承认错误并表示悔过。 他们因在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于去年1月试图对尹前总统执行逮捕令时,妨碍进入官邸等行为而被起诉。金前副处长还因指示删除与军指挥部3名成员相关的机密电话信息而受到指控。 一审认为,利用警卫处组织和指挥体系妨碍合法逮捕令的执行属于重大犯罪。因此,判处朴前处长4年监禁,金前副处长5年监禁,并依法拘留。金前部长被判处1年监禁,缓刑2年。 二审宣判将于10月28日下午3时进行。※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1 02:48:00 -
特别检察官要求对朴成宰判处25年监禁因涉嫌参与12·3紧急戒严,前法务部长朴成宰在一审中被判处25年监禁,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在上诉审中也请求判处25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于29日在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一部(尹成植法官)审理的朴前部长内乱重要职务参与、滥用职权等罪名的上诉审结案公判中,请求法庭驳回被告方的上诉,并判处与原审相同的刑罚。 此前,特别检察官在一审中请求判处20年监禁,但一审法庭判处了比请求重5年的25年监禁,并对朴前部长进行了法庭拘留。 特别检察官强调,作为负责执法的法务部长,必须对将国家权力动员用于内乱的行为承担责任。由于其拥有限制国民基本权利的强大权力,因此对权力者的违法行为也应适用同样的法律标准。 特别检察官指出:“刑罚的轻重应根据职务的特性和内乱执行工作的性质来决定,而不是职务的高低。朴前部长积极参与内乱犯罪,将国家的刑罚权作为内乱的工具。” 特别检察官还声称,明知公告令的违宪和违法性,却无视法务部干部对紧急戒严违法的指责。在国会通过解除戒严的要求后,仍未停止参与行为,并在戒严失败后制造了辩护责任的逻辑。 特别检察官请求:“那天晚上,朴前部长站在了总统和内乱的一方,而不是人民和法治的一方。请对朴前部长施以严厉的法律制裁,以确保此类高级公职人员不再出现。” 朴前部长在上诉审中仍然否认指控。朴前部长方面表示没有证据证明内乱共谋和滥用职权,称“只是按照宪法和法律处理事务,并没有扰乱国宪的意图。” 朴前部长在2024年12月3日宣布紧急戒严后,召集法务部干部会议,指示派遣戒严司令部联合调查组检察官、检查监狱收容能力、出境禁止负责员工上班等,因而被起诉涉嫌参与内乱。 在检查监狱收容能力和出境禁止负责员工上班的指示过程中,滥用职权,并在戒严解除后立即指示法务部检察院撰写所谓“权力滥用文件”,以正当化戒严的逻辑,均被一审判定为有罪。 与其共同被起诉的金建希女士调查相关的禁止请求法案的违规指控被排除在上诉审的判断范围之外。一审法庭因认为不属于特别检察官的调查对象而驳回起诉,特别检察官对此部分的上诉也已撤回,公诉驳回判决已生效。
2026-09-30 02:00:00 -
文相浩因泄露军事机密被判无罪文相浩前情报司令官因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戒严前向民间身份的罗相元前国军情报司令官泄露军事机密而被起诉,近日在一审中被判无罪。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11日对文前司令官的军事机密泄露指控作出无罪判决。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在7月的结案审理中请求判处其5年监禁。 文前司令官在2024年12月2日,即紧急戒严宣布前一天,向时任国防部长金勇贤报告了情报司的现状和任务,随后被指控向罗前司令官泄露了报告内容及金部长的指示。 调查显示,文前司令官在与罗前司令官通话时提到“特种部队、任务、装备”,并表示“我报告了与任务相关的内容”,“他让我们做好准备”。 然而,法庭认为这些发言中并未包含具体的任务内容,因此难以视为军事机密。关于特种部队和装备的提及也仅限于外界已知的情报司组织编制或军队及民间使用的装备。 法庭指出:“仅凭被告的发言,难以认为该内容泄露后会对军事目的造成危害的结果。”同时也表示,“难以断定罗前司令官结合已有信息后,意识到起诉事实中所述内容。” 法庭也未认定其故意泄露机密。法庭认为,文前司令官只是试图传达向金部长报告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其有意泄露军事机密。 不过,文前司令官方面关于通话内容所涉及的黑匣子安全数字(SD)卡及电子信息是非法收集的主张并未被接受。法庭认为,在扣押过程中,罗前司令官的参与权得到了保障,程序合法。 此外,文前司令官因向罗前司令官提供40余名情报司人员的个人信息而在一审中被判处2年监禁。该案件的上诉审理首次开庭定于15日进行。※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2 02:24:00 -
综合特别检察官对前消防厅长许石坤不予拘留起诉,涉及媒体停电停水指示前行政安全部部长李相敏因指示媒体停电停水而参与2024年12月3日的紧急戒严,前消防厅长许石坤和前消防厅副厅长李永八已被起诉。 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官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于11日下午通过媒体公告表示:“已对许前厅长和李前副厅长以内乱重要任务参与的罪名不予拘留起诉。” 许前厅长在戒严令发布后不久,接到李前部长的指示:“在24时左右,MBC、JTBC、韩民族日报、京乡日报、金御俊的新闻工厂等媒体将有警方进入,请配合停电停水。”并将此指示转达给李前副厅长。 随后,李前副厅长拨打了首尔消防灾难本部的电话,确认表示:“如果警方就公告令请求协助,请予以配合。” 此前,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已将因收到媒体停电停水指示的李前部长以内乱重要任务参与等罪名起诉,1、2审法院均判定其有罪。目前案件已提交至大法院全体会议,等待裁决。 内乱特别检察官对许前厅长和李前副厅长以职权滥用等罪名进行调查,但最终以不予起诉处理结案。 然而,综合特别检察官再次以内乱重要任务参与的罪名对他们进行立案调查。检察官认为,李前部长的停电停水相关罪名已在法院得到证实,因此对他们的指控也应得到认可。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2 02:24:00 -
内乱特别检察官对指挥国会突入的金贤泰请求判处18年监禁在12·3紧急戒严期间,前陆军特战司令部707特战任务团团长金贤泰因带领部队突入国会而被请求判处18年监禁。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认为,金团长等军指挥官并非机械地执行上级命令,而是经过独立判断参与了违宪和违法的戒严行动。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7-2部(吴昌燮、柳昌成、张成勋法官)于28日召开了金团长等7名前军官的内乱重要任务从事等罪名的结案公审。 特别检察官请求法庭对金团长判处18年监禁。与其共同被起诉的前特战司第一空降特战旅旅长李相贤被请求判处15年监禁。 前国军防谍司令部调查团长金大宇、前国军情报司令部中央新闻团长金奉圭、前情报司100旅第二事业团长郑成旭分别被请求判处12年监禁。前情报司计划处长高东熙和前国防部调查总部长朴轩洙则分别被请求判处10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将此次犯罪定性为破坏宪法设计的国家运作秩序的重大国家犯罪。指控称,军队私自动员,试图削弱国会和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等核心宪法机构的权力行使。 特别检察官指出:“武装军队突入国会,试图拖拽或逮捕国会议员的案例从未发生过。这是历史上任何独裁者或军人都不敢实施的行为。” 对于金团长等人声称难以拒绝上级命令的辩护,特别检察官并未接受,强调他们是拥有独立指挥和运用部队权力的高级军官。 特别检察官表示:“被告在具体执行前有时间和权力审查情况,拒绝或中止任务。他们并非机械地执行上级命令,而是通过独立判断决定参与内乱并积极执行任务。” 特别检察官还指出:“被告们试图逃避责任,声称只是遵循上级指示,没有国宪混乱的目的。必须严厉惩处这一动摇国防基础、削弱国家支柱的犯罪。” 此次犯罪还被认为损害了军队的指挥体系和国军对人民的信任。高级指挥官动员部队执行违宪和违法的命令,可能导致在未来真正的国家危机情况下,士兵们难以信任上级的作战命令。 金团长在紧急戒严宣布后,带领部队出动,打破国会大厦的窗户并进入内部。起诉书中还提到出动时部队携带了1920发实弹。 李前旅长在戒严宣布后,指示下属269名部队前往国会,并参与国会封锁行动。 前团长金大宇被指控参与组建逮捕组,试图逮捕当时的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等14名主要人士。 前处长高东熙被指控带领情报司人员进入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果川办公大楼,控制服务器室并没收员工的手机。 前团长金奉圭和郑成旭则因通过所谓的“乐天利亚会晤”等,组建执行逮捕和拘留选举委员会员工的情报司人员而被起诉。 前总部长朴轩洙被指控参与组建100名国防部调查总部的调查员,以支持防谍司,并指示确定拘留政治人物的拘留设施。 金团长等6人以现役军人身份在军事法庭受审,因特别检察官的请求于今年1月将案件移送至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与此案单独审理的朴前总部长案件于5月与这些案件合并审理。 金团长等在审判过程中否认了指控,声称只是遵循上级命令,并未意识到逮捕政治人物的计划。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9 01:30:00 -
内乱特别检察官对强义久二审请求判处5年监禁,定于下月24日宣判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特别检察官赵恩锡)在对前总统室附属室长强义久的上诉审理中,要求判处其5年监禁,因其涉嫌在12·3紧急状态期间撰写事后宣告文。此前,初审法庭判处其1年6个月监禁。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2-3部(法官金敏雅、李承哲、赵振九)于21日举行了强义久上诉审理的首次公审。法庭当天听取了双方的上诉理由,并结束了辩论。 特别检察官认为,初审判决的1年6个月监禁过轻,要求二审判处5年监禁。特别检察官在初审中也请求判处5年监禁,并提出了事实误认、法律误解和量刑不当的主张。 特别检察官指出:“被告在检察机关工作超过30年,最清楚遵守法律的必要性,参与了紧急状态宣告的全过程,最早意识到其违宪和违法性。”并强调其主导了与前国防部长金勇贤、前总理韩德洙、前总统尹锡悦的签名等行为。 同时指出:“这不是为了个人私利而伪造文件,而是妨碍对违宪和违法的紧急状态责任的认定,罪行性质非常恶劣。” 强义久的辩护律师则辩称,认为在紧急状态宣告三天后撰写的宣告文封面不能视为虚假公文,并表示紧急状态宣告是根据事先签署的文件合法进行的,认为“初审判决不当”。 强义久在最后辩论中表示:“在紧急状态宣告的严峻情况下,没有意识到其重要性,认为按照惯例事后签名是可以的。”并对因自己不够谨慎的行为引发的争议表示歉意。 他同时表示:“没有对虚假行为的意识,没有故意,也没有实施目的,希望法庭能够宽恕。” 法庭决定于下月24日上午11时宣判。 另外,强义久因在2024年12月6日撰写紧急状态宣告文封面并获得尹锡悦等人的签名而被起诉,涉嫌使紧急状态宣告看似是根据事先签署的文件经过国务会议审议合法进行的。 初审法庭于5月28日判处强义久1年6个月监禁并依法拘留。初审法庭认定强义久在2024年12月6日紧急状态宣告三天后撰写了宣告文封面并获得尹锡悦等人的签名,构成伪造公文罪,但对伪造公文的实施等罪名则判决无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1 22:00:00 -
尹锡悦被控阻碍逮捕案,最高法院将于9日宣判…距戒严583天后得出结论尹锡悦前总统因涉嫌阻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而被起诉,最高法院的判决将在本周作出。 5日,法律界消息称,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大法官李淑妍)将于9日下午2时在最高法院1号法庭进行尹前总统的特殊公职执行阻碍、职权滥用等案件的上诉审判宣判。这是尹前总统在12·3紧急戒严事件后583天内的首次最高法院结论。 尹前总统因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阻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特殊公职执行阻碍等)而于去年7月被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逮捕起诉。 他还因在紧急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职权滥用)而受到指控。 一审于今年1月认定尹前总统的逮捕令执行阻碍等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 首尔高等法院内乱专门审判部的刑事第一部(审判长尹成植)在4月的二审中判处尹前总统有期徒刑7年,较一审加重了刑罚。 二审认定尹前总统阻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逮捕令执行的罪名,以及在紧急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而侵犯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的罪名均成立。 尹前总统指示外媒传播含有“绝无破坏宪政秩序之意”的虚假信息的PG(新闻指导),与一审的无罪判断相反,二审认定其有罪。 因此,尹前总统及特别检察官双方均提出上诉,等待最高法院的判决。 一审和二审在“侵犯国务委员审议权”这一争议点上存在分歧,涉及到前国土交通部部长朴相宇和前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安德均在收到通知后出发,但未能在会议结束前到达的情况。 一审认为没有限制国务会议召集通知的内容或方式,也没有故意行为,因此判定无罪;而二审则关注到“在实际上无法出席的时点通知召集”,因此推翻为有罪。 “国家的重要政策应得到充分审议”的国务会议规定等为依据,认为“应视为程序性缺陷”。 对于在会议前根本未收到通知的当时社会副总理兼教育部长李周浩等7人,一审和二审均认定尹前总统侵犯了审议权,判定有罪。 在下级法院中另一个存在分歧的争议是尹前总统在紧急戒严宣布次日指示当时的海外宣传秘书长兼外媒发言人哈泰元撰写含有虚假内容的PG并向外媒发布的指控。 PG中包含“未限制议员进入国会”、“绝无破坏宪政秩序之意”的内容,而这一点在一审和二审的视角上是一致的。 然而,一审认为哈秘书长没有“验证虚假事实并传达事实”的义务,因此判定无罪;二审则认为有这样的义务,因此认定有罪。 职权滥用罪需在滥用权力的情况下使他人做“非义务”之事成立,二审认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第56条的诚实义务中包含“撰写和发布新闻稿的注意义务”。 “行政机关应避免突出积极方面,使用夸张或绝对的表述,导致错误认知”,这一点也引用了2017年12月最高法院的判例。 此前,此案的核心争议点——阻碍逮捕的指控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被判定为有罪。 尹前总统在去年12月30日和今年1月7日坚持认为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申请并由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两次发出的逮捕令和搜查令是违法的,但均未被采纳。 当时,警卫处的朴钟俊处长、金成勋副处长、李光宇警卫总部长共谋使警卫人员进行阻碍执行的非义务行为,并被认定教唆其逃避逮捕。 为应对内乱调查,尹前总统指示金副处长格式化三名前反间谍司令的隐秘电话服务器,及在紧急戒严宣布文件上事后签字并因担忧争议而批准销毁的指控,均在一审和二审中被判定为有罪。 如果最高法院对二审的判决完全认可,尹前总统将被判处7年监禁。如果有任何争议点的判断不同,将被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此次事件是戒严事件一年七个月后,首次对“主谋”尹前总统作出的最高法院判决。 特别检察官已申请对本案的宣判进行现场直播,如果获得批准,将由由四名大法官组成的审判部首次直播宣判场景。※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5 20:16:00 -
李在明总统任命检察官出身的朴智英律师为青瓦台司法制度秘书李在明总统任命检察官出身的朴智英律师为青瓦台司法制度秘书。 根据青瓦台的消息,朴律师于22日正式上任,开始工作。该职位自今年2月李振国辞职以来,空缺了约4个月。 1970年出生的朴智英新任司法制度秘书来自光州,毕业于延世大学法学专业,随后成为司法研修院第29期的检察官。她曾担任大检察厅受害者人权科科长、中央地方检察厅总务部部长、大检察厅检察改革推进组组长、大田地方检察厅和春川地方检察厅副检察长,以及首尔高等检察院公诉部部长等职务。 朴秘书被认为是法务部检察科工作的首位女性检察官。退休后,她在法务法人太平洋工作,并担任“内乱特别检察官”的特别检察官助理,负责媒体公关工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2 23: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