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改革:43个部门转型为29个公诉部门,公诉院职制法案立法预告
为配合下个月公诉院的成立,基层检察院直接负责调查的认知与联合调查部门将全面撤销,并重组为负责与调查机构合作与支持的重大犯罪专门部门。 法务部于4日表示,将于9日前预告包含上述内容的《公诉院及其所属机构职制》法案和《检察官编制法实施条例》修订案。 此次改革方案的重点在于全面撤销检察院的调查启动功能,并大幅增强对调查机构的司法监督及起诉、维持公诉的本职功能。 首先,支持检察官直接调查的组织将大幅精简。此前负责分析和验证检察官调查启动犯罪信息的韩国检察厅犯罪信息规划科及其下属的两个部门将全部撤销。负责重大犯罪调查的反腐败部和毒品及组织犯罪部将合并为重大犯罪部,专注于与重大犯罪调查厅等相关调查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和案件处理。 随着现场调查功能转移至重大犯罪调查厅,法务部决定撤销目前运营的韩国检察厅科学调查部。然而,为了进行公诉判断和维持公诉所需的交叉鉴定和证据分析,将保留副检察官级的法科学规划官及其下属的三个科。 因此,公诉院本部将由原有的韩国检察厅的8个部门减少为6个部门、6个局、30个科和负责官的体制。 基层检察院的直接调查部门中负责认知与联合调查的43个部门将撤销,重组为负责与调查机构合作与支持、起诉和维持公诉的29个“重大犯罪专门部门”。其中5个部门将与重大犯罪调查厅的联合调查科一对一对应。负责调查和审查工作的67个调查科也将全面撤销。 由于直接调查部门的缩减,副检察官的职位也将减少。首尔中央检察院的4名副检察官以及大邱和釜山检察院的2名副检察官将被撤销,首尔中央检察院将恢复为“三副检察官体制”,大邱和釜山检察院将仅设1名副检察官。 直接调查组织缩减后,民生案件处理和对调查机构的监督功能将填补这一空缺。为应对占总案件94%的普通刑事案件,公诉院本部刑事部将新设副检察官级的“刑事规划官”,并设立负责特别司法警察指导和培训的“特别司法警察合作科”。 为严格审查警方等调查机构的不予起诉案件,各地方公诉院将新设“司法监督部”。司法监督部将利用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中的事实确认制度,审查不予起诉案件的违法和不当调查情况,并在必要时要求重新调查或追究责任。警方未执行补充调查要求或在抗告审查中决定重新起诉的案件也将由司法监督部负责处理。 此外,为加强对犯罪收益的追踪和冻结,首尔中央、首尔南部和釜山地方公诉院将设立犯罪收益追缴部和科,基层检察院将新设11个负责逮捕自由刑未执行者的公诉事务科。 新成立的公诉院将由本部、6个区域公诉院、18个地方公诉院和42个支局组成。总编制为2292名检察官和6120名一般职员,总规模为8412人。法务部计划对新设的司法监督部和重大犯罪专门部门设定3年的评估期,持续检查其绩效和工作量。 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在立法预告期间,将征求相关机构、专家和公众的多种意见,迅速完成法案的修订程序,并确保公诉院作为专责起诉机构顺利落地。”※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5 0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