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团债券受害者控告洪锡炫、洪正道等20人违反资本市场法
投资JTBC和中央日报公司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因遭受重大金融损失,已对中央集团总裁家族及参与发行和销售的金融公司提起集体刑事控告。 JTBC和中央集团公司债券受害者共同律师团于9日在首尔瑞草区律师协会馆召开记者会,宣布已于前一天向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控告中央集团总裁家族、关联公司及相关金融机构共20人,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 此次控告共有319名个人投资者参与,他们投资了JTBC及中央日报的公募公司债券及以此为基础资产发行的电子短期债券,交易记录显示的客观损失金额至少达到325亿韩元。 被控告人包括中央控股公司会长洪锡炫、中央集团副会长洪正道、内容中央代表洪正仁等总裁家族三人,以及中央控股公司、JTBC、中央日报等关联公司法人及前任和现任代表董事。此外,负责证券发行、流通、销售及资产管理的信韩投资证券、汉阳证券、Kiwoom证券、JNS投资委托及相关金融公司的员工也因涉嫌不正交易而被控告。 律师团指出,中央集团通过利用新型资本证券进行关联公司间的资金周转,并未将无法收回的债权损失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从而结构性地虚增了财务数据。 中央集团通过让其他关联公司收购账面上存在资本蚕食风险的关联公司的新型资本证券,表面上扩充了资本,随后以此为基础在市场上募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然而,募集到的资金并未留在发行公司,而是流向了其他关联公司,并且对于难以收回的关联债券也未设立坏账准备金,从而隐瞒了损失,律师团解释道。 律师团以2024年中央控股公司与大博中央收购JTBC发行的新型资本证券740亿韩元为例,指出JTBC通过此举虚增了账面资本,表面上确保了财务健康,但实际上该资金并未用于JTBC的运营,而是被投资或借给了其他关联公司如Studio Aye Central和Phoenix Sports。最终,JTBC只剩下利息和偿还负担,而实际资金则流出至其他关联公司。 会计评估的不平衡性也被指出是严重问题。截至2025年底,中央集团主要关联公司在对关联公司的投资1兆68亿韩元中,约61%即6150亿韩元被反映为损失。 相反,对于同一关联公司借出的贷款及债券7405亿韩元却未设立任何坏账准备金。尽管同一关联公司的股票价值被评估为下跌,但对该公司的债权却被扭曲为全额可收回。 JTBC正是基于这种扭曲的财务报表,分四次发行了总额3200亿韩元的公募公司债券,其中2450亿韩元的本金目前处于到期利益丧失状态。 曾任金融监督院院长的李福贤律师也出席了当天的记者会,强调“此次控告并非单纯由个别公司的资金困难引发,而是在集团层面有机计划下执行的事项”。 李律师表示:“从集团整体的资金流动来看,以控股公司为中心,总裁家族的资金被投入,随后又通过关联公司的支持和回收过程形成了一系列交易结构。”他补充说:“在2023年后,资金筹集环境急剧恶化的情况下,跨越个别关联公司的资金支持决策,必须有总裁家族和集团CFO等最终决策者的介入。” 对于事件的管辖和调查主体的立场,李律师也表示:“尽管发生了多重受害的大型资本市场犯罪,受害者却不得不自行组建会计分析团队来查明事实,令人遗憾。”他请求:“如果现有司法制度结构下,首尔南部检察厅的直接调查困难,请迅速将案件移交给具备资本市场犯罪调查专业性的金融监督院特事警察,以便行使调查指挥权。” 他特别强调,若警方调查或移交给中检署,案件处理可能会延迟超过一年,因此金融监督院特事警察的介入是实现有效调查的必要条件。 对于共同被控告的金融公司的责任,李律师表示存在间接故意。主承销商和流通商在数年间进行债券发行和投资银行业务,与集团管理层保持深入沟通,并直接构建并销售以新型资本证券为基础资产的短期流动化产品。 李律师指出:“金融投资业者应当发挥消除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守门人’角色,但却在获取巨额佣金的同时未告知偿还风险,反复撰写偿还无忧的投资说明书。”他强调了适用不正交易公募的合理性。 律师团与受害者代表表示,对被控告人的刑事处罚并非最终目标,而是希望通过准确的事实查明实现实质性损失恢复,并促请管理层承担责任。对调查机构,他们强烈请求对关联公司间资金流动进行账户追踪,并迅速进行强制搜查以获取内部资料。 此前,JTBC于6月宣布约200亿韩元的债务违约,影响波及整个集团。随后,中央日报、中央控股公司、Megabox中央等中央集团所有关联公司向法院申请了重整程序,中央集团的财务危机正式开始。 债权人已对中央集团及管理层、所有者家族等展开法律行动,首尔重整法院决定对中央集团5家公司启动法定重整程序。尤其是JTBC被命令在明年1月29日前提交具体的重整计划。
2026-09-09 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