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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间谍’新闻 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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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适用反间谍法于韩国人,我国需揭示‘幕后’才能适用间谍罪在中国安徽省合肥,一名50多岁的韩国人A因涉嫌间谍活动于2023年12月被国家安全局逮捕。安全局怀疑A将与半导体相关的信息泄露给韩国。这是2023年7月修订的反间谍法实施后,第一起适用于韩国人的逮捕案例。 与此相对,在韩国发生了相反的事件。 一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听部队”服役约40年的60多岁中国人因涉嫌窃听我军通信而被提起公诉。他以中校身份退役,自2024年3月至上个月期间,涉嫌在群山机场及釜山、平泽的海军和空军基地、亨普里斯营地等地窃听军用飞机与指挥塔的通信,收集的窃听资料达13.9太字节(TB)。 与他一同被起诉的另一名中国人也是在人民解放军“特种部队”和“公安局”工作了8年的党员。他在平泽亨普里斯营地正门附近经营军用品商店,涉嫌在12次中招募军人和军务人员,获取与韩美联合训练“乙支自由之盾(UFS)”相关的资料和指挥部人事信息。 然而,他们所面临的指控并不是“间谍罪”,而是“一般叛国罪”。一般叛国罪是指不符合刑法中具体列举的外汇罪(如间谍罪),但为了惩罚损害我国军事利益的行为而设立的补充性罪名。 修订后的刑法第98条于13日实施,将间谍罪的适用对象从“敌国”扩大到“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由于他们的犯罪发生在实施之前,因此根据刑罚不溯及原则,无法适用新的间谍罪。 然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即使为外国收集国家机密,也无法适用间谍罪。要指控为间谍罪,必须证明在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的指令、资助或其他意图联系下,探测、收集、泄露、传递或中介国家机密的事实。换句话说,必须揭示“幕后”。这正是经过76年修订的间谍法未来需要解决的课题。 与中国相比,差异显而易见。中国在实施修订的反间谍法时,显著扩大了间谍行为的范围。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等的窃取、探测、贿赂和非法提供进行了广泛的规范。然而,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概念过于宽泛,因而遭到国际社会对“任意执法”和“基本权利侵犯”的强烈批评。 我们并不是说要效仿中国的反间谍法,而是需要从“互惠”的角度审视我国法律的有效性。中国对我们产业信息泄露的“怀疑”适用反间谍法,而我们对中国前军人“组织性收集”军事信息却无法适用间谍罪,这是否合理。 此外,产业间谍也应当受到间谍罪的惩罚。新设的刑法第98条之2(为外国等的间谍罪)仅惩罚“向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泄露国家机密”。因此,即使外国民营企业窃取半导体、电池等技术,也难以适用间谍罪。国民力量党议员高东进提出的修订案,要求将外国企业和国家核心技术纳入适用范围,并将刑期从现行的3年以上提高到10年以上,正是基于这一局限性。经过76年修订的间谍法,修订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2026-09-30 20:04:20 -
中国承诺高薪和住房支持,技术泄露者的最终命运国内核心技术被转移至中国的事件引发了人们的关注,许多人开始质疑这些技术泄露者是否最终只是被利用。尽管他们承诺获得高额年薪、住房和教育支持以及股权和管理权保障,但不久后就被解雇或被要求进一步泄露技术的案例不断被曝光,引发了批评。 27日,各大在线社区中,标题为“技术泄露者的说法”的帖子开始传播。 帖子中公开了显示器、造船和半导体技术泄露者的条件和现实情况。据悉,他们从中国方面获得的条件相当优厚,包括高薪、子女国际学校学费和住房支持、提供公寓和汽车、以及股权和管理权保障等。尽管他们承诺获得长期稳定的生活,但实际上在前往中国后却面临截然不同的境遇。 在显示技术泄露事件A的案例中,中国方面承诺在技术转移的条件下提供三年的雇佣保障,并可在此基础上再延长两年。此外,还承诺提供子女国际学校的支持和住房保障。 然而,实际情况却与承诺相悖,A在一年半后被解雇,未能获得长期雇佣保障,仅获得几个月的工资便离开了公司,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B案例是造船领域的技术泄露事件。中国方面承诺提供“3+2”的雇佣条件,并给予比之前高出两倍的年薪,还承诺提供公寓和汽车。 但在前往中国后,他们却遭到要求进一步获取韩国技术的压力,甚至在工作过程中被安排翻译进行监视。最终,他们在中国公司工作约一年后被解雇。 C案例涉及半导体核心技术。中国方面承诺在达到目标后提供股权和管理权保障,并支持子女教育和高档居住条件。 然而,C在前往中国后不仅未能停留在原有技术上,反而被迫进行额外的技术泄露。随着韩国方面对技术泄露展开调查,中国方面解雇了C,C的家人也在当地生活和适应中遇到困难,最终被迫迁往第三国。 这些案例的共同点在于,中国方面以“优厚条件”吸引核心人才,待技术获取目标达成或情况变化后,迅速结束雇佣关系。 特别是对于参与技术泄露的人员而言,失去在国内积累的经验和社会信任,同时在中国的长期雇佣和生活基础也难以得到保障,这一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 随着这些案例的曝光,在线上出现了许多网友对技术泄露所带来的利益与后续现实的讨论。 网友们纷纷表示:“最终只是被利用和抛弃了吧”、“即使给了高薪,出卖国家技术也是危险的”、“相信中国会给予好的待遇,结果一旦不需要就被抛弃了”等等。 还有人指出:“以为通过技术转移到中国可以过上好日子,但现实却大相径庭”、“只有在需要韩国技术时才会被吸引,技术获取后就被解雇了”、“被承诺双倍年薪和住房、汽车的诱惑下,最终却只是交出了技术。” 尤其是关于被要求进行额外技术泄露的案例,网友们表示:“一旦开始转移技术,就会不断被要求更多”、“最初承诺的条件似乎只是幌子,技术本身才是目的。” 另一方面,也有部分网友强调:“根本就不该进行技术泄露”、“因金钱而出卖国家核心技术的代价是沉重的”、“如果一开始没有做出非法选择,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2026-08-28 1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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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适用反间谍法于韩国人,我国需揭示‘幕后’才能适用间谍罪在中国安徽省合肥,一名50多岁的韩国人A因涉嫌间谍活动于2023年12月被国家安全局逮捕。安全局怀疑A将与半导体相关的信息泄露给韩国。这是2023年7月修订的反间谍法实施后,第一起适用于韩国人的逮捕案例。 与此相对,在韩国发生了相反的事件。 一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听部队”服役约40年的60多岁中国人因涉嫌窃听我军通信而被提起公诉。他以中校身份退役,自2024年3月至上个月期间,涉嫌在群山机场及釜山、平泽的海军和空军基地、亨普里斯营地等地窃听军用飞机与指挥塔的通信,收集的窃听资料达13.9太字节(TB)。 与他一同被起诉的另一名中国人也是在人民解放军“特种部队”和“公安局”工作了8年的党员。他在平泽亨普里斯营地正门附近经营军用品商店,涉嫌在12次中招募军人和军务人员,获取与韩美联合训练“乙支自由之盾(UFS)”相关的资料和指挥部人事信息。 然而,他们所面临的指控并不是“间谍罪”,而是“一般叛国罪”。一般叛国罪是指不符合刑法中具体列举的外汇罪(如间谍罪),但为了惩罚损害我国军事利益的行为而设立的补充性罪名。 修订后的刑法第98条于13日实施,将间谍罪的适用对象从“敌国”扩大到“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由于他们的犯罪发生在实施之前,因此根据刑罚不溯及原则,无法适用新的间谍罪。 然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即使为外国收集国家机密,也无法适用间谍罪。要指控为间谍罪,必须证明在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的指令、资助或其他意图联系下,探测、收集、泄露、传递或中介国家机密的事实。换句话说,必须揭示“幕后”。这正是经过76年修订的间谍法未来需要解决的课题。 与中国相比,差异显而易见。中国在实施修订的反间谍法时,显著扩大了间谍行为的范围。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等的窃取、探测、贿赂和非法提供进行了广泛的规范。然而,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概念过于宽泛,因而遭到国际社会对“任意执法”和“基本权利侵犯”的强烈批评。 我们并不是说要效仿中国的反间谍法,而是需要从“互惠”的角度审视我国法律的有效性。中国对我们产业信息泄露的“怀疑”适用反间谍法,而我们对中国前军人“组织性收集”军事信息却无法适用间谍罪,这是否合理。 此外,产业间谍也应当受到间谍罪的惩罚。新设的刑法第98条之2(为外国等的间谍罪)仅惩罚“向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泄露国家机密”。因此,即使外国民营企业窃取半导体、电池等技术,也难以适用间谍罪。国民力量党议员高东进提出的修订案,要求将外国企业和国家核心技术纳入适用范围,并将刑期从现行的3年以上提高到10年以上,正是基于这一局限性。经过76年修订的间谍法,修订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2026-09-30 20:04:20 -
中国承诺高薪和住房支持,技术泄露者的最终命运国内核心技术被转移至中国的事件引发了人们的关注,许多人开始质疑这些技术泄露者是否最终只是被利用。尽管他们承诺获得高额年薪、住房和教育支持以及股权和管理权保障,但不久后就被解雇或被要求进一步泄露技术的案例不断被曝光,引发了批评。 27日,各大在线社区中,标题为“技术泄露者的说法”的帖子开始传播。 帖子中公开了显示器、造船和半导体技术泄露者的条件和现实情况。据悉,他们从中国方面获得的条件相当优厚,包括高薪、子女国际学校学费和住房支持、提供公寓和汽车、以及股权和管理权保障等。尽管他们承诺获得长期稳定的生活,但实际上在前往中国后却面临截然不同的境遇。 在显示技术泄露事件A的案例中,中国方面承诺在技术转移的条件下提供三年的雇佣保障,并可在此基础上再延长两年。此外,还承诺提供子女国际学校的支持和住房保障。 然而,实际情况却与承诺相悖,A在一年半后被解雇,未能获得长期雇佣保障,仅获得几个月的工资便离开了公司,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B案例是造船领域的技术泄露事件。中国方面承诺提供“3+2”的雇佣条件,并给予比之前高出两倍的年薪,还承诺提供公寓和汽车。 但在前往中国后,他们却遭到要求进一步获取韩国技术的压力,甚至在工作过程中被安排翻译进行监视。最终,他们在中国公司工作约一年后被解雇。 C案例涉及半导体核心技术。中国方面承诺在达到目标后提供股权和管理权保障,并支持子女教育和高档居住条件。 然而,C在前往中国后不仅未能停留在原有技术上,反而被迫进行额外的技术泄露。随着韩国方面对技术泄露展开调查,中国方面解雇了C,C的家人也在当地生活和适应中遇到困难,最终被迫迁往第三国。 这些案例的共同点在于,中国方面以“优厚条件”吸引核心人才,待技术获取目标达成或情况变化后,迅速结束雇佣关系。 特别是对于参与技术泄露的人员而言,失去在国内积累的经验和社会信任,同时在中国的长期雇佣和生活基础也难以得到保障,这一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 随着这些案例的曝光,在线上出现了许多网友对技术泄露所带来的利益与后续现实的讨论。 网友们纷纷表示:“最终只是被利用和抛弃了吧”、“即使给了高薪,出卖国家技术也是危险的”、“相信中国会给予好的待遇,结果一旦不需要就被抛弃了”等等。 还有人指出:“以为通过技术转移到中国可以过上好日子,但现实却大相径庭”、“只有在需要韩国技术时才会被吸引,技术获取后就被解雇了”、“被承诺双倍年薪和住房、汽车的诱惑下,最终却只是交出了技术。” 尤其是关于被要求进行额外技术泄露的案例,网友们表示:“一旦开始转移技术,就会不断被要求更多”、“最初承诺的条件似乎只是幌子,技术本身才是目的。” 另一方面,也有部分网友强调:“根本就不该进行技术泄露”、“因金钱而出卖国家核心技术的代价是沉重的”、“如果一开始没有做出非法选择,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2026-08-28 18: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