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公布新增37个中重大事故处罚法确立的企业,累计达81个
今年上半年,根据中重大事故处罚法,新增37个企业的判决已确定,累计达81个。其中92.6%的企业违反了有害和危险因素的确认及改善检查义务。 劳动部于15日宣布,将在公报和劳动部网站上公布今年上半年根据中重大事故处罚法确定的37个发生重大工业事故的企业。 中重大事故处罚法规定,若企业主或管理责任人违反安全和健康保障义务,导致重大工业事故发生并相关判决已确定,则可公开企业名称、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内容及原因,以及最近五年内的重大事故发生历史。 发生重大工业事故的企业公布数量持续增加。劳动部去年4月和9月分别公布了7个企业,今年3月又公布了2025年下半年判决确定的22个企业。去年9月公布了2025年上半年确定判决的7个企业,而今年3月的公布数量增至22个。 此次公布的37个企业的管理责任人包括承包人和分包人共39人。其中1人被判处实刑,35人获得了有期徒刑的缓刑,1人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和罚金,2人则被判处罚金。 公布的企业中包括了自中重大事故处罚法实施以来,判处最重刑罚的3年实刑的企业。还有因多名伤亡者而首次被拘留和起诉的管理责任人,最终在最高法院判决中获得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缓刑3年。 还有因未采取基本安全措施导致工人死亡的案例。工人在1.2米高的移动脚手架上未佩戴保护装备作业,结果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恢复作业,次日死亡的案例也被记录在案。 违法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也暴露无遗。在中重大事故处罚法实施至今年上半年,81个已确定判决的企业中,有75个企业(92.6%)违反了有害和危险因素的确认及改善检查义务。 未能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安全卫生管理责任人等认真履行职责的企业也有62个(76.5%)。每个企业平均违反的条款数达3.6个。违反事故预防所需预算编制和执行义务的企业有22个,违反安全卫生目标和管理方针设定义务的企业有26个。 根据累计确定判决,85名管理责任人中有3人被判处实刑,77人获得有期徒刑缓刑。罚金判处3人,获得缓刑和罚金的管理责任人有2人。对法人处以的罚金在200亿至1000万韩元之间,平均为9800万韩元。 劳动部长金永勋表示:“全面管理企业的管理责任人必须具备坚定的安全意识和行动,以保障现场安全。”他还表示:“劳动部将通过对小型企业进行事故预防咨询等支持,并对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进行严格调查追究责任。”※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5 18:00:20